发布:2025-04-26 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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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 <结束>

资产编号:9020404

3577.628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2
起始日期
11949.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994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4909.425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577.6285万元
  • 单价:0.2994万元/平米
  • 区域:湖北省 武汉市
  • 用途:工业
  • 起始日期:2025-05-12
  • 结束日期:2025-05-13
  • 地址: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
  • 评估价:4909.425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1949.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装修程度: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
    钥匙:建。钥匙无配套设施
    查封情况:查封;2、有抵
    抵押情况:有抵押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银行付款方式
    转让方: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涉案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
    楼栋总数:一栋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另依附于有证房屋的其他附属建筑物(无证),经测绘面建筑积为2530.35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业二、有证房地产评估价格:46714140元,无证建筑物的评估价格:2380115元,总评估价为:49094255元,总起拍价:35776285元(无证建筑未打折),保证金:3000000元,增价幅度:178881元(或其整数倍)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2025年4月23日上午9时始至2025年5月5日下午17时止(节假日及平时下班休息时间除外)接受咨询

特别提醒:武东批建证字【2003】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成果报告(第【2024】0061)号》记载有证产权上的一栋综合楼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符合办证条件待房屋登记机构审查,产生的相应过户费用依照本公告第七条

另依附于有证房屋的其他附属建筑物即无证建筑物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且设有违建,买受人需承担无法过户、拆除风险等;无证建筑物面积红线外部分面积为1235.59平方米,红线内部分面积为1294.76平方米,因拍品的实际情况不同,本院将根据拍品的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房屋面积统计表编号结构层数红线内(m²)红线外(m²)栋面积(m²)F1混31135.24/1135.24F2钢1295.16/295.16F3铁123.89/23.89F4铁187.32/87.32F5砖15.881.677.55F6铁14.527.4511.97F7铁111.4711.8323.30F8混16.2513.6619.91F9砖112.7115.3128.02F10简122.5310.7033.23F11钢1188.54277.84466.38F12铁114.70206.91221.61F13砖145.722.2647.98F14混3573.39687.961261.35F15简12.68/2.68合计2430.001235.593665.59无证房屋价值编号结构层数栋面积(m²)房产单价(元/m²)无证房价格合计(万元)F2钢1295.1664819.1264F3铁123.892030.485F4铁187.322031.7726F5砖17.552930.2212F6铁111.971830.2191F7铁123.301830.4264F8混119.918401.6724F9砖128.027922.2192F10简133.231420.4719F11钢1466.3859427.703F12铁1221.611934.2771F13砖147.986323.0323F14混31261.351398176.3367F15简12.681800.0482合计2530.35238.0115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本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照片仅供参考,交付以拍品实际状况为准

竞买人应慎重考虑自己的实际情况,思虑自身是否可以承受涉案标的存在或可能存在的诉讼风险

七、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5日下午16时前与本院联系,并应提出书面异议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5日视为已经通知九、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人待定,若有相应权利的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5日下午1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十一、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十二、拍卖余款请在2025年5月23日16时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详细请咨询法院: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272297760)

2、支付宝网上付款方式:登录我的淘宝-我的拍卖支付

付款教程: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8)3、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三、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help-paimai.taobao.com/page/knowledge?pageId=132&category=9198454&language=zh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特别提醒: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

有意竞买者请自行关注并咨询整个拍卖详情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27-835672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27-83567280,唐法官

标的物咨询电话:17740660316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江汉经济开发区江振路特1号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号竞买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12日上午10时至2025年5月13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www.taobao.com),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情况:(1)武汉市东西湖区张柏路2号(标的物所列地址均为武汉市房地产档案登记地址,偶有登记地址与实际地址不符或细微差异情形,如有意向前往现场查看标的物者,请向有权机关核实详情),本次涉案拍卖标的分为有证和无证,有证权证号为武房权证东字第2007009512号,有证面积建筑为11949.46平方米,且依据武东批建证字【2003】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成果报告(第【2024】0061)号》记载的一栋综合楼建筑面积为1135.24平方米,即总建筑面积为13084.70平方米

另依附于有证房屋的其他附属建筑物(无证),经测绘建筑面积为2530.35平方米

房屋用途:工业(2)区位状况和实物状况见图片

(3)租赁及使用情况:承租人表示与所有权人代理人签订的租赁合同,于2022年到期,后期与所有权人协商暂不收取租金可继续使用,并无证建筑物由承租人搭建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房地产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的为准

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面积差异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特别提醒:武东批建证字【2003】003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测绘成果报告(第【2024】0061)号》记载一栋综合楼暂未办理不动产权证,是否符合办证条件待房屋登记机构审查,产生的相应过户费用依照本须知第十四条

另依附于有证房屋的其他附属建筑物即无证建筑物无法办理不动产权证,且设有违建,买受人需承担无法过户、拆除风险等;无证建筑物面积红线外部分面积为1235.59平方米,红线内部分面积为1294.76平方米,因拍品的实际情况不同,本院将根据拍品的综合因素决定是否组织看样,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房屋面积统计表编号结构层数红线内(m²)红线外(m²)栋面积(m²)F1混31135.24/1135.24F2钢1295.16/295.16F3铁123.89/23.89F4铁187.32/87.32F5砖15.881.677.55F6铁14.527.4511.97F7铁111.4711.8323.30F8混16.2513.6619.91F9砖112.7115.3128.02F10简122.5310.7033.23F11钢1188.54277.84466.38F12铁114.70206.91221.61F13砖145.722.2647.98F14混3573.39687.961261.35F15简12.68/2.68合计2430.001235.593665.59无证房屋价值编号结构层数栋面积(m²)房产单价(元/m²)无证房价格合计(万元)F2钢1295.1664819.1264F3铁123.892030.485F4铁187.322031.7726F5砖17.552930.2212F6铁111.971830.2191F7铁123.301830.4264F8混119.918401.6724F9砖128.027922.2192F10简133.231420.4719F11钢1466.3859427.703F12铁1221.611934.2771F13砖147.986323.0323F14混31261.351398176.3367F15简12.681800.0482合计2530.35238.0115特别提醒:照片仅供参考,交付以标的物实际情况为准

法院暂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辅助腾退事宜,切勿相信任何中介机构包腾退的承诺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人民法院组织的司法拍卖房产活动,受房产所在地限购政策约束,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应符合当地限购政策规定的条件,若因不符合限购政策导致未能办理过户登记手续的,后果及责任自行承担

买受人在申请参与竞拍到成交裁定书出具时应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暂无优先购买权人,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2025年5月23日16时前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业银行武汉市民意四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272297760),买受人应自行考虑因个人贷款原因不能按期交纳拍卖尾款的法律后果

按期交纳拍卖尾款的,及时向法院提交购房资格证明材料,法院向房管部门核实无误后才会出具过户裁定书

十二、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期限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将价款交付到人民法院或者人民法院指定的账户,如买受人逾期未支付价款而使拍卖、抵债的目的难以实现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拍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

人民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十三、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品所需补缴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

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五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针对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部分,买受人应自收到本院过户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先行垫缴并持有效支付凭证至本院申请退款

买受人逾期申请退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1.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品后及时与本院联系);2.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1另行追偿

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可能存在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六、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八、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九、司法拍卖过程中,法院不收取任何中介费,咨询费,看样费等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本次涉案财产拍卖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以其他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

有意向竞买者,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二十、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7-83569738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27-83567280(唐法官)

标的物咨询电话:1774066031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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