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6 1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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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江市恒祥小区B栋1单元701室 <结束>

资产编号:9022328

41.775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24
起始日期
157.05平方米
建筑面积
0.26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9.67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1.7753万元
  • 单价:0.266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佳木斯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24
  • 结束日期:2025-05-25
  • 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 评估价:59.67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57.05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5月8日到5月9日期间接受咨询,择日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单元名:1单元
    居室数:701室
    小区:江市恒祥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同江市人民法院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同江市恒祥小区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596790元

起拍价:417753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三、注:此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竞买公告司法网络拍卖是法院在淘宝网平台上独立进行的拍卖活动,整个过程公开透明,凡是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均可自行参与竞拍

法院从未委托任何中介机构参与拍卖,所有拍卖过程与中介机构无任何关系

请竞买人注意,谨防自身利益受损如竞买人在竞拍过程中遇有任何问题,请及时与法院联系

二、本次拍卖为第一次拍卖,评估价:596790元

起拍价:417753元,保证金:40000元,增价幅度:500元

三、注:此房屋无法办理产权登记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领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拍卖成交裁定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四、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5月8日到5月9日期间接受咨询,择日统一组织看样

具体情况请与委托法院办案法官联系联系电话:2949032

具体看样时间根据预约看样情况由法院工作人员统一安排特别提示:法院提供的房源信息仅供竞买人参考

竞买人也可向本院及办理权证、过户手续的行政职能部门了解、核实若竞买人想提前模拟体验淘宝网司法拍卖流程,以更好的进行真实竞拍,可在淘宝网司法拍卖模块找到模拟体验司法竞拍流程一项,进行模拟竞拍

模拟竞拍中出现的一切问题及产生的一切费用请询问淘宝网工作人员,法院对上述模拟体验行为所产生的问题及费用概不负责

四、延时出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现状: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过户及费用负担: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因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应当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其他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八、权属异议:对本次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拍前五个工作日与本院联系

九、参加竞拍主体: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如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本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十、拍卖保证金及余款支付: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5年5月30日17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同江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同江市支行,账号:(08-34010104001058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特别提醒: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规定,买受人悔拍逾期未交纳拍卖余款的,本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原买受人不得参加重新拍卖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一、购买资格的审核: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法定期限内向住建等相关部门申请审核其购买资格,审核通过后法院方可向其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各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将依据《协助执行通知书》按规定办理产权登记手续

十二、成交确认公示: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的相关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拍卖须知与拍卖公告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标的专项咨询电话:法院咨询电话:2949032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联系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人民法院204室

同江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同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24日10时至2025年5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010/11机构名称:同江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拍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但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参与的竞买人须使用本人的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委托他人竞买的,参与报名需要用实际竞买人名称及证件号码;本次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一)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四)第(一)至(三)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重要提示:竞拍人为自然人的,其家庭或个人应当符合当地限购政策(含商办类)的相关要求,否则由其自行承担房产、土地、车辆等标的物不能过户等情形相应的法律后果;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五、本拍卖标的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司法网络拍卖平台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六、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七、第一次出价竞拍前意向竞买人须在司法网络平台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在线支付竞买保证金,支付后系统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及网络拍卖平台告知的司法拍卖流程(拍卖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同江市人民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悔拍买受人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两次拍卖价款差额的,本院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强制执行

十一、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交付费用及买受人所应当承担的税费;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竞拍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司法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监督电话:2949058同江市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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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黑龙江省佳木斯市同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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