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情况勘查表标的名称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西苑商铺1幢106、106上商业服务用房房地产拍卖依据(2024)皖1723执780号权证情况产权证号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7155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合包国用(2014)第08330号标的所有权人安徽省振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评估价值时点2024年8月6日标的现状房屋用途商业服务土地用途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是否已腾空未腾空租赁情况有租赁(2019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止)经营情况无过户情况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权利限制及瑕疵情况查封情况已查封抵押情况有抵押(抵押权时间为2021年4月28日)成交后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标的物介绍建筑面积205.38㎡分摊土地面积27.54㎡建筑结构钢混结构建成年代2010年装修情况外墙面为外墙砖、涂料装饰;门窗为防盗门、塑钢窗;内墙面为乳胶漆装饰;顶棚为乳胶漆、吊顶装饰;室内地面为地板砖及土地板铺砌
具体装修情况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建筑所在层1-2层,共10层周边配套区域内有医院、学校、银行等公建配套设施
其它介绍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49年5月标的物评估价4795623元(评估价值不包含装修价值)备注';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本院将于2025年5月28日上午10时起至2025年5月29日上午10时止(竞价顺延除外)在淘宝网(网址:https://sf.taobao.com/)进行网络司法拍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起拍价3356936.1元,保证金34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以及其整数倍)
评估价为4795623元,系第一次拍卖标的物为安徽省合肥市东流路868号琥珀新天地西苑商铺1幢106、106上商业服务用房房地产,系安徽省振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所有
产权证号为:房地权证合产字第110171552号,土地使用权证号为:合包国用(2014)第08330号
建筑面积为205.38㎡,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7.54㎡,土地属于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建筑结构为钢混结构,房屋所在层为1到2层,总共10层,于2010年建成至今
拍卖以标的实物现状为准进行拍卖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5日与本院联系
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之日起满五日即视为已经通知二、咨询、展示看样:我院已委托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为本标的辅助机构,在拍卖期间,安徽沃尔德拍卖有限公司与池州市法拍中心对上述标的物相关信息接受咨询及组织看样等工作(看样时间根据预约情况统一安排,咨询和看样不收取任何费用)
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方式:18856623926辅助机构咨询方式:15905667969(请于工作时间拨打)三、特别提醒:本次拍卖标的物有抵押,抵押日期为2021年4月28日
标的物按现状拍卖,目前有租赁,商铺106、106上租赁时间为2019年10月16日至2026年1月16日
本次拍卖不包括房屋装修、室内其他可移动的家具、电器等物品、债权债务、特许经营权等其他财产或权益
其外观、结构及内在质量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房屋和土地的实际面积以交易过户时不动产登记机关登记信息为准
法院和拍卖辅助机构对房地产的面积差异、标的物外观、质量、结构、固定装修等的完整性不作担保,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保证责任,拍卖标的交付时的状态、过户时的登记信息均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若有违法、违章建筑及行为,以及因此可能发生的行政机关处罚(包括拆除、恢复义务等)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并承担由此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民事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一旦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与认可,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四、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标的物
符合竞买条件的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均需开通淘宝网账户并实名认证也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参与拍卖
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拍卖成交后直接裁定委托人为买受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5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成交款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之日起三十日内将剩余价款交付到本院指定账户(户名:青阳县人民法院,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青阳支行,账号:6232811770000153668),并及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的视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拍卖标的的价款,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或者由拍卖人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将拍卖标的再行拍卖
拍卖标的再行拍卖的,原买受人应当支付第一次拍卖中本人及委托人应当支付的佣金,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付的保证金将不计息退还七、竞买人需就该标的物是否能办理产权过户登记、是否符合规划条件等情况自行向标的物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咨询,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标的物不能办理过户登记的,买受人需提前充分了解并自愿承担这一风险,标的物能办理过户登记的,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本次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的,本院可以根据法律原则和案件实际情况确定税费承担的相关主体、数额
为避免税款流失,若被行人不缴纳过户时产生的税费,可由买受人代缴,买受人可在代缴之日起十五日内将纳税凭证提交至法院,由法院从拍卖款项中返还代缴款项;买受人逾期提交纳税凭证的,可另诉主张
标的若有原户口未迁出和水、电、气等户名变更等情况及可能存在的水、电、煤气、物业费、管网费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公告其他未尽事宜,请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竞买人亦可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66-5112020(纪法官)拍卖辅助机构联系电话:15905667969(王女士)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方式:1885662392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青阳县人民法院2025年4月27日安徽省青阳县人民法院拍卖竞买须知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拍卖活动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人员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及本次拍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竞买人在参加拍卖前,应按照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的提示实名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交纳公告规定的保证金进行报名,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会冻结该笔款项
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将向取得资格的竞买人赋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竞买人以该代码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本院确认后取得资格并以优先购买人的身份参与竞买
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本院将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已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报名交纳保证金、办理竞买注册登记手续等事项需要一定时间,竞买人应尽量提前预留足够时间参与竞买
如因办理相关事项时间过于接近竞价结束时间而导致竞买人无法参与竞价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后果
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出价,以增价幅度递增方式竞价,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可能存在竞买人电脑系统中的时间有误差的情况,请竞买人自行调整该误差,尽量早出价,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竞买代码及其出价信息将在网络竞买页面实时显示,并储存、显示竞价全程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竞价期间无人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
拍卖成交的,载明买受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成交确认书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自动生成并公示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将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充抵价款,剩余价款应当在公告确定的期限内交付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七十二小时内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支付系统解冻(通过银行卡直接交纳的,一般会在3-5个工作日退回到银行)
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逾期未交付剩余价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法院可以裁定对原标的物重新拍卖,并认定买受人为悔拍
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买受人悔拍后不得再参加原标的物的竞买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开具拍卖款收款收据、领取成交裁定书、财产权证照转移协助执行通知书和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等相关事宜
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应及时领取标的物,需办理过户手续的应及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本次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可能存在的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本院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本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需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该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本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本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相应延长,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不含税,不提供发票),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竞买人及有关人员应当遵守公开拍卖的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本院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程序中暂缓、中止或撤回拍卖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竞拍相关操作问题,请咨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客服;本须知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本院或本院委托的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咨询
本院监督电话:0566-5112717池州市法拍中心咨询电话:18856623926(对标的物咨询及看样请联系此号码)特别提示:(一)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规定,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上述主体的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参与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标的物
(二)竞买人未开设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账户的,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须在竞价开始前的公告期间(工作日内)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并由本院确认
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本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成交后裁定参拍人为买受人
(三)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和权利负担已在拍卖公告和标的物介绍里说明,本院不保证拍卖标的物的真伪或品质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竞买人可以申请实地看样
(五)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六)载明买受人相关身份信息的成交确认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七)竞买人应对参与竞价的账号及密码的安全负责,并对使用该账号及密码进行的所有竞价活动负责
在网络竞价过程中,所有操作均视为竞买人本人真实意思的表示和体现,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八)网络竞价采取增价方式,竞买人点击应价不得低于竞价起拍价,加价幅度按网络应价系统竞价设定程序操作
(九)由于网络环境因素,网络竞价过程可能会出现信息中断、图文变异系统瘫痪等导致网络竞买人无法在网上出价的情形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网络拍卖平台不承担任何责任
(十)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