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项目名称内蒙古亚通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9728461.20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转让(四次挂牌)项目编号N0109ZQ240085-4挂牌起始日期2024-11-27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4-12-0317:00:00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名称内蒙古亚通塑胶有限公司持有的9728461.20元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等转让(四次挂牌)账面价值(万元)972.84612评估价值(万元)465,160.00利息(万元)0费用(万元)以实际发生为准债务人所属行业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债务人注册地址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债务人经济性质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法定代表人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债务人经营范围意向方自行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债权抵押情况意向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人沟通了解债权现状参见附件“亚通债权分析报告”其他需要披露内容无转让方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亚通塑胶有限公司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11511007201210970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金山开发区新蒙油脂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范勇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交易条件挂牌价格(元)37678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重要事项1、本次转让标的为115户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账款,上述标的存在欠款单位不承认、无法找到联系人等情况、已过诉讼时效等情况
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了解标的实际情况,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
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涉及标的具体情况参见附件“亚通债权分析报告”(仅供参考)本次标的转让的相关资料请各意向受让方自行与转让方联系查阅(联系人王女士13015006495)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勘验标的资料并向转让方了解实际情况,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意向受让方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对标的情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存在可预见或不可预见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意向受让方报名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3、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4、最终受让方在受让标的后,不得采取暴力、恐吓、骚扰、侮辱等违法手段清收标的;不得委托有暴力催收等违法违规记录的第三方机构进行清收,如果未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进行清收,损害债务人合法权益的,最终受让方自行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和风险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发布本公告前未通知债务人,对于债务人承认债权的,受让方付款后,转让方通知债务人,对于债务人不承认债权或无法联系债务人等情况,受让方受让后须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通知债务人并确认相关法律文书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1、公告中所披露事项完全依据转让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及相关承诺,不代表中心的观点和立场
中心未就本项目转让标的的性质、条件或可回收性作出任何种类或性质的明示或暗示的声明或保证,亦未对意向受让方的预期收益作出任何明示或暗示的声明和保证
2、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将纸质的报名资料提交至中心(系统仅需上传现场勘验确认表)
挂牌期满后,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直接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形式确定最终受让方
3、最终受让方需在被确定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纸质的报名资料提交至中心
同时转受让双方须在通过交易程序确定最终受让方20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
最终受让方应当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中心发送的交款账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中心指定账户
中心在收到交易合同、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转付通知书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交易凭证出具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4、转让方现正在注销中,受让方需一次性与转让方确定需交接的资料,转让方应当在双方确认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将相关资料移交至最终受让方处
5、意向受让方应尽合理注意义务,确认已了解与本次转让标的有关的事宜,充分了解转让方已经披露和未披露的关于转让标的存在或潜在的法律风险,自愿承担因转让标的现状和本次交易的风险可能造成的一切损失以及不能获得预期利益的后果
受让方基于独立慎重的原则作出签署各项交易法律文书与合同的决定,同意按照现状收购本标的
6、意向受让方需承诺,自愿承担转让标的存在的瑕疵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标的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从法律上讲已灭失的资产
意向受让方认为该标的存在着基于法律法规,从而使该标的有继续追索的可能,因此意向受让方根据自己独立之商业判断,同意该标的构成交易合同项下转让标的,承诺不得因转让标的存在瑕疵向转让方提出质疑
7、意向受让方需承诺,任何情况下,意向受让方都无权基于从转让方受让的标的,以任何理由向转让方、转让方股东提出任何权利主张,不因无法向债务人主张而追究转让方或转让方股东任何责任
8、意向受让方需承诺在主张权利或其他行权过程中,自愿承担可能出现的相关社会风险
9、意向受让方已仔细阅读了全部交易条件,并有机会对相关条款提出意见
并承诺交易合同一经签署,意向受让方即放弃基于本协议项下标的的任何瑕疵,以误解、显失公平、欺诈、重大误解或其他任何理由主张变更、撤销或申请协议无效或部分无效的权利
10、本次转让若涉及相关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交易双方分别承担
11、受让相关其它条件及未尽事宜以交易双方最终签订的为准,但公告中公示的内容作为交易合同的组成部分,交易合同内容不得与公告内容相违背
交易指南报名程序见附件竞价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金额100000.00元,截止时间2024-12-0317:00:00,按系统提示缴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和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报名且交纳保证金(未交纳或者未全部交纳保证金视为放弃受让资格),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在中心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最高报价者经审核不符合公告要求的;(2)已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的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或均未报价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4)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5)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纸质报名资料递交中心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1)最终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在中心收到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2)无“保证内容”中任何行为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挂牌信息挂牌公告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重新挂牌挂牌公告期(或延长期)满后,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网络竞价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直接确定为受让方挂牌公告期(含延长期)满后,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发布终结附件下载意向受让方提供资料清单.doc受让申请书.doc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资金来源合法承诺书.doc债权清单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田经理咨询电话18586095916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18586095927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