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7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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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节能环保研究有限公司25%股权(对应250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9033793

506.95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4-12-13
起始日期
2025-01-2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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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
评估价:
506.952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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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06.95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4-12-13
  • 结束日期:2025-01-24
  • 地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泓口路
  • 评估价:506.95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居室数:1102室
    小区:近期间,国际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注册资本:20130000.0
    转让方:环保研究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郑诗缘
    注册地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泓口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涉及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30000.0
    利润:20230000.0
    开发商:转让
    配套情况:空调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节能环保研究有限公司25%股权(对应250万元出资额)转让标的编号N0101GQ240033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4-12-13挂牌截止日期2025-01-24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节能环保研究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泓口路218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法定代表人郑诗缘成立时间2013/05/10注册资本(万元)1000万元整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81067672688X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节能环保产品及设备、输变电产品及设备的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产品性能检测、培训,计算机软硬件开发及销售;汽车整车检测与试验、汽车相关部件性能检测及试验;会务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47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100内部决议股东决定、董事决定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3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352.356359-517.662916-517.66291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371.386105849.6821412521.703964审计机构名称江苏常州和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0/311696.114795-33.348541-33.34854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514.5491141819.0203791695.528735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3/12/311352.356359-517.662916-517.662916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371.386105849.6821412521.703964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506.952500评估基准日2023-12-31评估机构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江苏省溧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和资产管理局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877.49849.682027.81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81786317607X注册地(住所)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泓口路218号C幢三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0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溧阳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中证房地产评估造价集团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证(溧阳)资评报字[2024]第0051号评估报告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一)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次评估无权属等主要资料不完整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二)委托人未提供的其他关键资料情况委托人已按要求提供评估所需的其他关键资料

(三)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未发现被评估单位存在未决事项、法律纠纷等不确定因素

(四)重要的利用专家工作及相关报告情况本资产评估报告引用江苏常州和普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苏和普专审【2024】086号无保留意见报告

(五)重大期后事项本次评估对象中结算对象为南京协众汽车空调集团有限公司一笔应收账款,原合同金额39.5万元,后于2024年9月30日签订了补充协议,双方约定金额由39.5万元变更为28万元,南京协众汽车空调集团有限公司退还原全额开具发票,由被评估单位按照变更后的金额重新开具

本次评估按照审计后的账面价值28万元作为评估值(六)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本次评估无评估程序受限的有关情况、评估机构采取的弥补措施及对评估结论影响的情况

(七)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本次评估无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等事项

(八)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我们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事项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评估结论仅反映委估资产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

由于所选定的评估基准日邻近期间,国际和国内市场未发生重大波动,各类商品、生产资料和劳务价格基本稳定,因而,资产的交割日与评估基准日相差不大时,交易价格不会受到实质性的影响

(2)本报告所称“评估价值”,是指所评估的资产在现有用途不变并继续使用以及在评估基准日的外部经济环境前提下,根据公开市场原则确定的委估资产的市场价值,没有考虑业已存在或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价值的影响;同时,本报告也未考虑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遇有自然力和其它不可抗力对资产价值的影响

(3)当上述条件以及评估中遵循的持续使用原则等其他情况发生变化时,评估结果将会失效

(4)本报告仅为委托人用于本报告载明的经济行为服务

一般来说,由于评估目的不同、价值类型不同、评估基准日不同,同样的资产会表现出不同的价值,我们对因评估报告使用不当而造成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5)企业存在的可能影响资产评估值的瑕疵事项,在企业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悉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6)本资产评估机构及其资产评估专业人员对评估对象的法律权属状况给予了必要的关注,依法对资产评估活动中使用的资料进行核查和验证,但是我们仅对委估资产的价值发表意见,我们无权对它们的法律权属作出任何形式的保证

本报告不得作为任何形式的产权证明文件使用(7)本报告对被评资产所作的评估系为客观反映被评资产的价值而作,我公司无意要求被评估单位必须按本报告的结果和表达方式进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是否进行、如何进行有关的账务处理需由被评估单位的上级财税主管部门决定,并应符合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

(8)本次评估没考虑将来可能承担的抵押、担保事宜以及特殊的交易方式可能追加付出的价格等对评估结论的影响

(9)除非另有说明,在评估股东权益价值时,评估结论是股东全部权益的客观市场价值

我们未考虑股权发生实际交易时交易双方所应承担的费用和税项等可能影响其价值的任何限制,我们也未对委估资产的重估增、减值额作任何纳税准备

以上特别事项可能会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当予以关注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向受让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1)审计报告(苏和普专审(2024)086号);(2)评估报告(中证(溧阳)资评报字(2024)第0051号);(3)法律意见书;(4)标的企业2024年10月31日财务报表;(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关于职工安置情况及债务债权情况的说明;(7)《关于溧阳昆仑城建集团有限公司转让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节能环保研究有限公司25%股权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5069525.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3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签署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1102室(因单位即将搬迁,请联系后查阅)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4-12-1308:30:00至2025-01-24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5年1月24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产交所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55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2.保密承诺.docx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郁先生杨女士咨询电话1506193541713775080006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5年1月24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新北区龙锦路1259-2号11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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