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股权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名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聚光科技,证券代码:300203)股票230万股
评估鉴定基准日2025年2月11日标的企业基本情况企业名称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职工人数(在职)1554法定代表人顾海涛成立日期2002年1月4日注册资本44873.76万元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00338C经营规模1000-1999人所属行业环境监测专用仪器仪表制造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出让人信息出让人名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转让数额230万股';拍卖公告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将于2025年5月29日10时至2025年5月30日10时止(5EF6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04;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财产: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证券名称:聚光科技,证券代码:300203)股票230万股
企业登记注册情况:聚光科技(杭州)股份有限公司,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安路760号;法人代表:顾海涛;注册资本:人民币44873.76万元;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34500338C;成立日期:2002年1月4日
经评估,浙江睿洋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质押给杭州工商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的320万股聚光科技股票在评估基准日2025年2月11日的市场价值为52,992,000.00元(大写为人民币伍仟贰佰玖拾玖万贰仟元整)
详见评估报告起拍价:3800万元,保证金:608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整倍数)注:仅涉及股权拍卖,成交后不负责实体资产交接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日前一天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丁法官,联系电话:0571-87703891特别提醒: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应当事先确定具有股权过户资格,请自行了解该股权转让的条件与限制
拍卖成交确认后,因买受人无股权过户资格的,将依法承担悔拍等法律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有关标的物税费数额、买受人承担税费的发票开具等问题请自行向当地的财税、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了解)
原股东对持股比例、持股期限、减持方式、减持价格等作出承诺的,过户后是否适用于新的买受人,请买受人在竞买前向相关单位查询,本院不承担相关责任
上述内容仅供参考,具体以实际为准,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详细了解标的物信息
若本拍卖标的物有信息更新的,以最后一次更新内容为准
不确定该股权转让是否有限制条件,如拍卖后无法登记更名,买受人自担风险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一周前到本院办理书面委托手续并经本院确认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认定为参拍人的个人行为四、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
本院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在本次公告中已作说明,不能保证拍卖财产的真伪或者品质
有关对拍卖财产的文字、图片及视频描述仅供参考,本院不承担对拍卖财产的瑕疵担保责任
请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瑕疵
五、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对上述拍卖财产的权属有异议的,请在开拍前及时与本院执行局联系
八、拍卖成交后,请买受人及时携带身份证明材料到本院执行局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请至少提前一天预约,联系电话:0571-87700336)
拍卖成交价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须在拍卖成交后三十日内交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账号:1202021429900396133;开户行:工行杭州钱江支行),并在拍卖余款付清后十日内到本院执行局丁法官处(联系电话:0571-87703891)领取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等,办理拍卖财产交付手续
买受人悔拍的,保证金不予退还竞买人在竞拍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86537949
本院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冠三路38号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拍卖须知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f.taobao.com/0571/04;户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如下:一、本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竞买人应认真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四、拍卖的方式:本次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低于起拍价的出价无效
本次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五、本次拍卖活动竞价时间为二十四小时,并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对拍卖财产第一次确认出价前,按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提示报名并交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拍卖财产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充抵价款,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者解冻
保证金在冻结期间不计利息七、与拍卖财产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优先购买权人经人民法院确认后,取得优先竞买资格以及优先竞买代码、参拍密码,并以优先竞买代码参与竞买;未经确认的,不得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加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公告确定的付款期限内将剩余价款交付人民法院指定账户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九、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提取拍卖财产,并自行办理产权转移手续
产权转移过程中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财产交割、过户时所产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一、参加竞买的人员应当遵守本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买,不得操纵、垄断竞买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
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十二、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网络司法拍卖行为违法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提出执行异议
异议、复议期间,人民法院可以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案外人对网络司法拍卖的标的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七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处理,并决定暂缓或者裁定中止拍卖
十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网络司法拍卖成交的,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十四、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
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致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五、网络司法拍卖因拍卖财产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
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6537913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详见拍卖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