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1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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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绣家园13号000103室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37946

7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31
起始日期
171.74平方米
建筑面积
0.4076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7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70万元
  • 单价:0.4076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黑河市
  • 用途:住宅
  • 起始日期:2025-05-31
  • 结束日期:2025-06-01
  • 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锦绣家园
  • 评估价:7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171.74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交易状态:第一次拍卖
    居室数:000103室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须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拍卖须知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人民法院定于2025年5月31日10时起至2025年6月1日10时止在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sifa.jd.com/,户名:黑河市嫩江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第一次拍卖活动,现就相关的网络司法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物本次拍卖标的物:嫩江镇锦绣家园13号楼000103室,171.74平方米,起拍价:700000元;保证金:70000元,每次加价2000元四、拍卖标的物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五、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缴纳保证金,未缴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申请执行人参加竞买的,可以不交保证金;但债权数额小于保证金数额的按差额部分交纳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5年5月31日6时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经本院确认后才能取得优先竞买资格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买,不参加竞买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竞买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内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竞价前,京东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标的物竞得者被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执行款专户,拍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0日内交纳

八、特别提示: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本院确认

因不符合资格或者条件参见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拍卖标的物以现状进行拍卖,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物的瑕疵保证

3.拍卖标的物过户所需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买受人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风险

4.竞买人在报名前应到现场认真查看拍卖标的物,并到当地相关管理部门,充分了解和调查标的物存在的瑕疵和相关权利义务

5.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定书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6.买受人悔拍后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竞价规则: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每次增价幅度人民币2000元(或其整数倍)

竞买人以低于起拍价出价的无效

竞价程序结束前五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五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十、在网络司法拍卖竞价程序中,有依法应当暂缓、中止执行的情形的,本院有权决定暂缓或者中止执行

暂缓拍卖期限届满或者中止拍卖的事由消失的,需要继续拍卖的,在五日内恢复拍卖

十一、拍卖成交后,由本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十二、拍卖标的物面积最终以相关管理部门实测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面积有出入,拍卖成交价不作调整

十三、拍卖标的物所欠的税、费请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相应主体承担

十四、拍卖成交后,拍卖标的物过户所涉及的税、费用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缴纳

十五、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10日内将价款全额缴入本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农行嫩江支行,户名:嫩江市人民法院涉案往来款账户,账号:08815101040042419)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监督电话:0456-7548003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黑龙江省黑河市嫩江市锦绣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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