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18: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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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新民路65号小区2号楼2-106号商铺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38470

86.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06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6.09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6.0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西 南宁市
  • 用途:商业
  • 起始日期:2025-05-06
  • 结束日期:2025-05-06
  •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 评估价:86.09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路65号小区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教育学校: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
    娱乐健身:商城
    开发商: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
    延时周期:延迟至5分钟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竞买须知受委托,广西龙语欣拍卖有限公司定于2025年5月6日上午08:00至2025年5月6日下午17:00时止(延迟时除外)在京东商城平台https://auction.jd.com/haiguan.html按现状对南宁市新民路65号小区2号楼2-106号商铺进行网络公开拍卖:一、本须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一切拍卖活动是在“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下进行,具有法律效力

二、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本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于拍卖会前在京东拍卖平台进行实名登记注册,注册成功后请按京东拍卖平台的提示进行操作

拍卖成交后,竞拍成功者为买受人买受人的竞拍保证金将在竞拍成功后抵扣部分成交款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拍卖活动结束后,系统于72小时内自动解冻您的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具体到账时间以各银行规定时间为准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5分钟内,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至5分钟

五、在竞价过程中,请竞买人按规定的加价幅度出价,若自行出价,请仔细核对好出价金额,若出现出价金额错误的情况,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后果

拍卖过程中,请竞买人注意拍卖的时间限制,在系统规定时间内出价,系统规定时间结束后即视为该项标的拍卖结束

六、请竞买人务必妥善保管好在京东拍卖平台上注册的用户名及密码,不管竞买人的网上应价行为由谁操作,竞买人均应对其自身账号的应价行为负责承担履约责任和违约责任

七、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标的物以物品的现状为准,包装标识和相关信息仅供参考

竞买者参与竞拍,视为已对标的所有现状及瑕疵的全面认可,并对自己的竞买行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一经拍卖成交,与本次标的有关的所有后续事宜及风险,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及委托人无关

提示:请各位竞买人务必在参加拍卖会前仔细确认您在京东拍卖平台上的姓名和身份信息等资料,并请您自行保证所提供资料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拍卖成交后,《拍卖成交确认书》立即在京东网上自动生成,如买受人登记的资料不准确或不一致,造成标的物无法移交、提取、过户等后果,该后果全部由买受人承担

十、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不通过京东平台缴纳,买受人须在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付清拍卖成交款(如因资金周转紧张可先支付拍卖成交款的50%,剩余商铺成交款的50%在六个月内付清,直接转入委托人指定帐户)

十一、本次拍卖服务佣金为拍卖成交价的2%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标的价款的,将视为违约,保证金不予退回,拍卖标的将收回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再行拍卖的有关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第三十九条规定执行

再行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原买受人应当补足差额拒不补交的,将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十三、买受人在付清拍卖成交款项或者支付一半商铺成交款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拍卖成交确认书》到委托方办公地点签定合同并到小区物业办理商铺移交手续

十四、本期拍卖的商铺,其中有烟囱的铺面可做餐饮,2号楼2-106号商铺无烟囱,不可做餐饮

十五、本次拍卖活动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拍卖佣金,在拍卖标的物交割、提取、登记注册、过户等过程中所发生的全部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六、委托人和拍卖人在拍卖会前均已履行标的展示及告知的义务,委托人和拍卖人向竞买人提供的标的清单、说明、图片等拍卖资料及明细,仅供参考,不作成交依据,委托人和拍卖人对其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竞买人务必在拍卖前到标的地进行详细查对,接受标的现状方可参与竞买

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参与竞买,即视为对本竞买须知的认可并遵循本规定,不再提出异议,竞买人须依此对自己在拍卖过程中的行为负责

参加拍卖会的竞买人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七、违约处理(一)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前,竞买人若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或者竞得该标的,但不能即时与本公司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的,视为违约

我公司有权取消其竞买人竞买资格,拍卖保证金作为违约赔偿金,不予退还,同时可追究竞买人其他相应违约责任

(二)在签订《拍卖成交确认书》之后,竞买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视为违约,本公司可解除成交合同,收回标的,竞买人已支付给委托人或通过本公司支付给委托人的拍卖成交款项不予退还,造成本公司其他损失的,竞买人另行赔偿,并承担相关的一切责任:1.拍卖成交后,未按《拍卖成交确认书》约定支付拍卖成交价款及拍卖佣金

2.拍卖成交后,拒绝与委托人签订相关标的使用合同或协议的

未经本公司和委托人同意放弃竞得标的因买受人违约,拍卖标的未能成交,标的物仍为委托人所有,委托人委托本公司重新拍卖方可确认新的买受人

十八、根据法律规定,标的委托人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本次拍卖活动受工商部门监督,工商部门监督电话12315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拍卖人:广西龙语欣拍卖有限公司联系地址:南宁市西乡塘区大学东路164-2号联系电话:0771-3825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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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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