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2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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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39314

3064.227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05-16
起始日期
2025-05-17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0.000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064.227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镇江市
  • 用途:债权
  • 起始日期:2025-05-16
  • 结束日期:2025-05-17
  • 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东大院
  • 评估价:0.000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转让方: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破产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t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标的物调查情况表<\/td><\/tr>标的名称<\/td>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td><\/tr>权证情况<\/td>无<\/td><\/tr>标的所有人<\/td>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破产清算)<\/td><\/tr>标的物介绍<\/td>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持有的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账款275户,共计43,774,674.17元

3.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全部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4、特殊提示:(1)标的物转让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破产程序终结前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破产程序终结后将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履行任何义务

(2)拍卖佣金、淘宝软件服务费由买受方承担

(3)拍卖成交价款在拍卖后3日内支付

(4)买受人资格问题,请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进行了解,否则买受人须自行承担因主体不适合造成的所有权无法转移等风险

(5)图片及提供的相关资料仅供参考,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现状,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font><\/td><\/tr><\/tr><\/table><\/p><\/span><\/div><\/div><\/div><\/div><\/div><\/div>';拍买公告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或者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拍品交付或者邮寄手续,可能产生的交付或者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法院与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有意者请向管理人咨询并现场看样,未向管理人咨询及现场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标的物现状的认可,责任自负

6.竞买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拍,竞买成功后(包含悔拍),竞买人需另行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服务费

二、拍卖标的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债权,包括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债权总额43,774,674.17元,主要为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经营过程中的货款、企业往来款等

起拍价:30,642,271.92元,保证金:10万元,增价幅度:1000元及其整数倍

提示说明:1.上述资产介绍仅供参考,管理人仅依据企业交接的财务账册进行本次挂拍,绝大多数债权暂无其他辅助证明资料,如形成债权依据的相关合同、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履行供货义务的发货单据、与合同相对方的对账单等,该价值不代表管理人对标的物市场价值的确认

2.管理人和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附件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管理人无法提供看样3.对于该标的物的可收回性、可诉讼性等问题,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请竞买人自行了解

买受人竞买成功后,自行实现债权,管理人不参与也不配合买受人以任何方式进行追索(包括但不限于提供证据材料、出具证人证言、发追索函、配合诉讼等)

4、上述资产中包括管理人已发对账函的账款,如果经管理人发函在竞买人成交前收回的款项,不归竞买人所有

三、咨询看样及标的物异议程序因拍卖标的物为非实物资产,无实物可供竞买人看样

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个工作日17时止在工作时间接受咨询.(管理人联系人:朱律师,13276198666;闵律师,18205293160)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联系,逾期视为无异议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①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本项目管理人;⑤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1.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2.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买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竞价标的物交割、过户、交接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不包含买受人应向网络服务平台缴纳的费用

2.交接、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拍卖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3.特别提示:本标的物存在0.5%的软件服务费,须由买受人承担,计费基数为标的物的成交总价,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在线上缴纳,相关收费规则、付费方式详见阿里资产平台公示

如买受人未按时支付服务费用,管理人有权延迟交割标的且不构成违约,由此产生的延期交割、逾期违约金等问题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且有权认定买受人悔拍,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完成竞拍尾款支付(不接受分期付款和贷款方式支付尾款),逾期未缴纳的,按悔拍处理,保证金一律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淘宝平台出具软件服务费、综合服务费订单,买受人依据该订单支付服务费

买受人可在【我的拍卖】中查看已拍下的订单,及时完成尾款的支付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533981177868】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逾期未支付竞价成交价余款的则视为买受人违约,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重新拍卖后,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违约买受人追索

5.如买受人为债务人的债权人,拍卖款必须100%支付,不得向管理人主张抵顶对债务人持有的债权

十、拍品交付特别提示:目前,能证明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享有债权的依据仅为账面记载

拍卖成交后,管理人仅能向买受人提供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及其他应收款记账页

1.买受人在交齐所有拍卖成交款后的5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管理人处(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东大院一号楼1楼)办理交接手续并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管理人仅按现状予以交付,买受人按照标的权利现状取得后,后续的相关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存在其上的权利瑕疵亦由买受人承受

管理人将债权记账凭证移交买受人即视为履行完全部交付义务3.由买受人负责通知债权对应债务人债权转让的通知、公告以及向法院提起诉讼、向执行法院申请变更申请执行人,管理人仅提供必要协助

4.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所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

标的物交割、转让/变更所涉及的应交纳或补交的其它明确的或不明确关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案件受理费、保全费、执行费用、罚款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上述一切税、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买受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上拍机构索偿

5.拍卖成交视为买受人知晓管理人仅能向其提供的享有债权的电子记账页截图

若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要求管理人交付除本公告约定以外的证据材料的,管理人无法提供也不予提供;若买受人以此为理由悔拍或者不支付余款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并且买受人应当自行承担责任

十一、风险提示(一)债权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但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A.管理人仅接管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部分公司内部账册,无法提供其他的支持性文件,对外债权可能全部或部分无效、不存在、无法追回、真实性存在瑕疵等;B.管理人打包、展示、保存的债权文件中记载的债权户数、金额可能存在全部或部分不准确,可能存在与原权利人财务记载的信息不一致的情形;C.债权存在因已超过诉讼时效及其他相关的法定期间或其他原因已部分消灭或成为自然债导致无法收回,或因合同约定、债务人实际已履行、发票未开、被抵销、撤销以及其他原因或纠纷导致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D.债权可能存在因不符合约定的付款条件、付款期限未届满、被质押及存在产品质量问题、迟延交货等违约情形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E.与债权相关的债务人或担保人或第三方可能存在破产、被解散、被注销、被撤销、被关闭、被吊销、歇业、下落不明以及其他主体存续性瑕疵的情形;F.债权文件可能存在不真实、不完整,债权凭证原件缺失、不存在或内容冲突等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相关情形

G.债权文件可能存在因与债权文件清单记载不一致导致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H.就债权提起诉讼可能存在反诉要求赔偿违约金等债权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的风险;I.涉诉债权项目可能存在败诉、不能变更诉讼主体、执行主体等诉讼风险;J.债权项目可能存在已经被其他债权人或第三人收取的情形;K.其他已经/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不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

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竞买人也可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三)本次拍卖标的物的数量、金额及能否实际催收,以交付时的现状为准,不确保每一笔债权均具有完整的合同、票据及催收文件

有意者可向管理人了解详细情况,以管理人持有资料为限(四)管理人、上拍机构对此次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文字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不作为对竞买人参与此次竞价的建议,仅提供竞买人参考

(五)为避免买受人在在线支付的过程中,因银行限额而导致无法支付的问题,请根据《竞买须知》相关规定进行充分准备

买受人需承担标的物存在的全部权利瑕疵风险及其他未知相关风险,管理人与网络竞价平台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上拍机构已就前述相关标的物相关文件的所有条款向竞买人如实告知并做出详细说明,竞买人知悉并同意接受前述文件的全部条款和内容,竞买人和资产处置方双方不存在任何歧异和误认,竞买人承诺不再对前述文件的条款提出任何异议

拍卖成交后,如管理人依法撤销本次拍卖结果的,管理人仅向买受人如数退回已收到的全部价款(不计利息),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十三、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竞买公告》及《竞买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律师,13276198666闵律师,18205293160法院监督电话:0511-8822250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竞买须知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16日10时至2025年5月1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镇江市京口区人民法院,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①受理破产的人民法院;②网络服务提供者;③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④本项目管理人;⑤第1至4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3.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竞价开始前3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并添加至破产强清平台后台系统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特别提醒:因本次拍卖通过破产强清资产交易平台进行,平台将按照系统成交价的0.5%收取软件服务费(最高不超过50万),该费用由竞价成功的竞买人支付

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影响拍卖最终成交,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详见平台收费规则https://www.taobao.com/markets/paimai/cus_help?path=zc-helpcenter036

八、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3日内汇款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分行,账号:533981177868】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东大院一号楼1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法院监督电话:0511-88222501管理人咨询电话:朱律师13276198666闵律师1820529316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江苏正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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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正东路39号东大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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