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5-04-29 2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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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康怡街2-5号地下车库05车位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9039743

49.563万元
用途
90%
折扣率
2025-06-03
起始日期
0平方米
建筑面积
0万元/平米
单价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55.07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49.563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其他用房
  • 起始日期:2025-06-03
  • 结束日期:2025-06-04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
  • 评估价:55.07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9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面积:0平米
  • 装修: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 交通:交通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教育学校:教育学校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环境配套: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 标签:
    车位:地下车库
    空置情况:无人
    户口:负责户口的迁入、迁
    钥匙:车库钥匙/欠费由买
    电梯:无电梯
    拍卖原因:诉讼
    环境:车库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
    配套情况:车库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先行垫付,买受人自收到拍卖成交裁定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联系本案经办人员,持垫付的税费票据原件至本院,由本院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

买受人有正当理由无法在上述期间办理的,应提前向本院提出书面延期申请,经本院审核同意后可延期办理

逾期未按上述规定办理的,本院不再从拍卖款中优先偿付被执行人应承担的税费,请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该权利

4、待拍卖标的欠费情况不详,具体费用按实际结算时为准,欠费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相关部门核实并自循途径解决

5、竞买人需具备相应购房资格,本院不对过户作任何承诺

6、本公告视为向被执行人送达评估报告、拍卖材料,如有异议请及时联系本院

2、限购、过户情况:由竞买人自行向拍卖标的所在地房地产登记管理部门咨询确认

3、如存在的水、电、气、管理费欠费等相关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4、拍卖法院不负责户口的迁入、迁出事宜,如对户口有特殊需求,请竞买人自行征询当地公安机关户籍管理部门了解

网络司法拍卖须知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在京东(网站名)司法拍卖(变卖)平台上(网址:http://auction.jd.com/sifa.html,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和条件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网络平台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于竞买开始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本院签订成交确认书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全过程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

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六、竞买人应当在参加拍卖前以实名交纳保证金,未交纳的,不得参加竞买

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其他)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财产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交纳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退还或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七、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八、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财产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财产,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拍卖财产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无论是否实地看样,都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九、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五羊新城支行,账户:6228400087243643065)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3)粤0104执恢99号拍卖

成交后财产交接联系方式:020-89331244(杨法官)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本院办理有关手续

十、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十五、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网络司法拍卖(变卖)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方式,或者主动与本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六、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网络司法拍卖事项联系电话:刘小姐:020-89331931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二〇二五年四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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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滨江东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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