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Â<\/p>名称<\/span><\/b><\/span><\/span><\/p><\/td>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应收张齐齐<\/span><\/b>出资款1000000元及相应利息)<\/span><\/b><\/span><\/span><\/p><\/td><\/tr>权利来源<\/span><\/span><\/span><\/p><\/td>《民事裁定书》、《决定书》<\/span><\/span><\/span><\/p><\/td><\/tr>统一社会信用代码<\/span><\/span><\/span><\/p><\/td>91330621MA2JQBPW07<\/span><\/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span><\/span><\/p><\/td>Â<\/span><\/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span><\/p><\/td>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span><\/span><\/span><\/p><\/td><\/tr>提供的文件<\/span><\/span><\/span><\/p><\/td>《拍卖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通知书》<\/span><\/span><\/span><\/span><\/span><\/span><\/p><\/td><\/tr>信息来源<\/span><\/span><\/span><\/p><\/td>(2024)浙0603民初115号、(2024)浙0603执4674号<\/span><\/span><\/span><\/p>Â<\/span><\/span><\/span><\/p><\/td><\/tr>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span><\/span><\/span><\/p><\/td>本次拍卖标的物的具体情况可向管理人进行咨询了解
管理人不提供任何应收款项可收回性的保证或承诺拍卖标的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span><\/span><\/span><\/p>Â1、与标的应收账款相关的债务人下落不明的情形;<\/span><\/span><\/span><\/p>Â2、标的应收账款可能存在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span><\/span><\/p>Â3、标的应收账款现存文件可能与债权不一致导致应收账款存在争议、无法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span><\/span><\/span><\/p>Â4、标的应收款可能存在被其他法院协助执行的情形;<\/span><\/span><\/span><\/p>Â5、管理人对债权准确性以及实际清收率等均不负担保义务,且管理人能够提供的各类文书材料仅以实际移交为准;<\/span><\/span><\/span><\/p>Â6、该笔债权已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重新启动执行程序需与执行法官联系;<\/span><\/span><\/span><\/p>Â7、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权转让的相关通知等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span><\/span><\/span><\/p>Â8、其他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span><\/span><\/span><\/p>上述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缺陷,由买受人自行承担风险
<\/span><\/span><\/span><\/p>其他注意事项详见《竞买公告》、《竞买须知》<\/span><\/span><\/span><\/p><\/td><\/tr><\/table>Â<\/p><\/span><\/div><\/div><\/div><\/div><\/div><\/div>';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25条6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并承担相应责任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竞买须知》及《标的物介绍》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配合买受人办理标的债权转让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邮寄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交易过程中产生的一切税费依照税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应收账款可能存在瑕疵,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风险:(1)应收对象可能下落不明的情形、以及履行能力存在瑕疵的情形;(2)其他尚未发现的可能导致债权存在争议、难以收回、产生损失等风险;(3)该笔债权已经法院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重新启动执行程序需与执行法官联系
6、有意参与拍卖者可通过拨打咨询电话或进行尽职调查以了解本次拍卖标的物风险情况,并在参加竞买前考虑本次拍卖标的物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并经认真调查了解且在确定能够承受已知或未知但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后,再作出是否竞买的决定
竞买人一旦参与竞买,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但可能存在的瑕疵、风险,责任自负
7、管理人仅负责向买受人出具成交确认书、债权转让通知书
债权转让的相关通知等文书送达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二、拍卖标的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应收张齐齐出资款1000000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2024)浙06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张齐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缴纳出资1000000元;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需说明:(2024)浙06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张慧慧已履行出资义务
)起拍价:216000元,保证金:43200元,增价幅度:5000.00元
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5年5月5日前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黄女士,联系方式:18868827681)
三、咨询看样2025年5月5日前(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管理人黄女士(电话:18868827681)联系具体事宜
四、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六、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竞价会流拍七、拍卖延时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八、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一切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九、保证金和余款支付1、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充抵价款,本标的物买受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诸暨支行,银行账号:2109493642000011】
3、债务人财产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4、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9楼浙江天宇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综合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拍卖标的转让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十一、特别提醒(一)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二)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三)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四)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868827681举报监督电话:0575-85582218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公告未尽事宜,请向本管理人咨询
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28日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5年5月6日10时至2025年5月7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绍兴市柯桥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网上拍卖有关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对外债权(应收张齐齐出资款1000000元及相应利息)
根据(2024)浙06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张齐齐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缴纳出资1000000元;如被告未按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需说明:(2024)浙0603民初115号民事判决书中被告张慧慧已履行出资义务
)拍卖标的对应的权利义务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四、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资料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若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其委托人或代理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无优先购买权人
七、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余款汇入管理人指定银行账户【户名: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绍兴银行诸暨支行,银行账号:2109493642000011】
十一、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七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市浣东街道东二路107号万达财富大厦9楼综合部)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三、买受人在按要求缴纳全部拍卖款后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由管理人协助办理拍卖标的转让手续,逾期不办理的,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及办理标的转让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标的转让手续及办理二次标的转让手续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标的转让涉及的一切费用有买受人承担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18868827681举报监督电话:0575-8668687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
绍兴琪煊进出口有限公司管理人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