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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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广瑞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0519219

0.005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13
起始日期
2026-02-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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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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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005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大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13
  • 结束日期:2026-02-09
  • 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云山街丁香园
  • 评估价:0.005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浙江产权交易所交易所
  • 标签:
    小区:;涉及政府
    支付方式:订单支付
    注册资本:20240000.0
    法定代表人:王忠安
    注册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北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不涉及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是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
    优先受让权:否
    利润:20260000.0
    开发商:转让
    楼栋总数:0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石嘴山市广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注册地(住所)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大武口区文明北路锦馨家园20幢20-301A号法定代表人王忠安成立日期2024-12-18注册资本(万元)4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640200MAE6LB3D8H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新材料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技术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厦门沪申汇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30.00%大连运创新能源有限公司40.00%深圳市鼎荣发展有限公司3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审计机构业务无法提供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11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0.010.0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110.100.01出具法律意见书的律师事务所/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基准日审计机构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信息披露期:自信息披露起始日至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整止,期间征集意向方并办理线上报名登记手续

符合受让条件的意向方应在信息披露期满日下午5时(报名截止时间)前在“浙交汇”平台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完成保证金订单支付,逾期无效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方,则信息披露终结

3.若信息披露期之内,只有一家合格意向方报名,则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4.若信息披露期之内,有两家或两家以上合格意向方报名,则按照最终确定时间采用竞价方式进行转让

(竞价会相关情况由浙交所届时另行通过本网发布公告)在不变更信息披露公告的受让条件和合同条款的前提下,该合格意向方应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同转让方签订转让标的交易合同

5本次转让企业管理层不参与受让

6.标的企业原股东深圳市鼎荣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沪申汇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本次转让股权的优先购买权

不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股东需按照浙江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的交易规则进行场内行权,包括但不限于登记报名、交纳竞买保证金,参与竞价活动,否则视同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

7.关于本次转让标的相关价值评估与或有风险,意向方请自行尽职调查,如对本次处置有任何疑问请与转让方联系,受让方在竞买成功后,视为对标的企业或有风险的认可与接受

转让方联系人:陈女士,联系方式:0571-873976668.以下摘自《评估报告》:截至评估基准日,广瑞新能源公司注册资本400万元,实收资本0万元,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将在2029年12月1日前足额缴纳

9.根据转让方出具的《关于标的企业挂牌所需材料的情况说明》,标的企业原股东深圳市鼎荣发展有限公司、厦门沪申汇商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为一致行动人,转让方对标的企业无实际控制权,标的企业为国有参股企业

10.(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大连运创新能源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辽宁省大连市瓦房店市太平湾合作创新区云山街丁香园10-2号-149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申新贺成立日期2022-12-20注册资本(万元)100,0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200MAC5E3B083经营规模微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浙江省机电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0007236299969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日期2025-12-2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其他决议文件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办公会会议纪要批准单位名称运达能源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石嘴山市广瑞新能源有限公司40%股权转让底价0.0052万元是否有保留价无价款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款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转让不涉及职工安置事项2.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本次产权交易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承继

3.转让方就其持有的标的企业40%股权所认缴的出资160万元人民币,尚有160万元人民币未缴足,依据章程规定,应于2029年12月1日前足额缴纳

受让方受让转让方所转让股权的同时,即继受缴足上述出资的义务,需在2026年6月30日前将所需缴足的160万元注册资本实缴到位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法律法规等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0.0015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1.受让方被确定后,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其交易服务费后的余额自动转为立约保证金

浙交所在受让方被确定后的15个工作日内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不计息)

交易合同签订后,立约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组成部分2.如因受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有权没收立约保证金;如因转让方的原因,导致双方未能按信息披露公告的要求签订合同的,转让方应当退还受让方立约保证金

如交易双方对未能签订合同的原因存在争议的,交易双方同意浙交所仍按信息披露公告的约定将立约保证金转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相关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双方可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与浙交所无涉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信息披露终结

是否自动延牌否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1.浙交汇意向方报名时所需文本.doc、2.特别事项约定.docx、3.股权转让合同(样稿).docx、4.授权委托书-意向方.docx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王女士电话400-696-3939传真邮箱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望江东路332号望江国际4号楼18层网址www.zjpse.com转让方联系人陈女士电话0571-87397666传真邮箱地址网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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