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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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市]哈尔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交易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0519635

1958.13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26
起始日期
2026-01-23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958.13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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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958.13万元
  • 单价:0.8264万元/平米
  • 区域:黑龙江省 哈尔滨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2-26
  • 结束日期:2026-01-23
  •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
  • 评估价:1958.13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408室
    小区:市南岗区花园
    商圈区域: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
    竞价周期: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1984.0
    转让方:哈尔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林洪斌
    注册地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是
    营业收入:20240000.0
    利润:20240000.0
    环境:花园
    娱乐健身: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哈尔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29GQ250046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2-26挂牌截止日期2026-01-23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按(5)个工作日为周期延期,最多延长(40)个周期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哈尔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中山路254号408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林洪斌成立时间1984/10/24注册资本+币种2236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031271778745所属行业批发业经营范围批发:百货、五金交电;场地租赁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职工人数截止2024年末退休人员168人、调出4人、买断19人、死亡18人,总计209人,目前已无在册职工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黑龙江新世纪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100内部决议哈尔滨市北方商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董事决定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1.995364-1.99536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6.4332242221.575620-2195.142396审计机构名称黑龙江正弘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1/300-0.823196-0.823196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25.6100282221.575620-2195.965592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4/12/310-1.995364-1.995364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6.4332242221.575620-2195.14239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106.540000评估基准日2024-12-31评估机构黑龙江恒信博达资产评估房地产土地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328.122221.58106.54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黑龙江新世纪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230100725321805G注册地(住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380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转让方决策文件黑龙江新世纪国有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机构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及文件名称(含文号)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黑龙江省龙睿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第8次会议决议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是(标的企业涉及债务2221.58万元,其中欠付职工薪酬1271.82万元,欠付职工代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04.41万元;欠付转让方借款467.36万元,欠付律师费8万元,欠付黑龙江省新凯莱投资有限公司369.99万元)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截至评估基准日实缴注册资本202.971981万元

转让成交后受让方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新《公司法》)的规定承担认缴注册资本未实缴部分的缴纳义务

2、为稳妥解决职工债务,有效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和企业和谐稳定,并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转让方在股权评估价值106.54万元的基础上,将标的企业欠付职工薪酬1271.82万元,欠付职工代付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和经济补偿金共计104.41万元,欠付转让方借款467.36万元,欠付律师费8万元,上述债务合计1851.59万元纳入挂牌底价

项目成交后,1851.59万元款项转入转让方账户,由转让方组织相关部门,按程序支付给债权人

3、评估报告载明固定资产主要为房屋建筑物,其中房产1处,位于南岗区中山路254号,与黑龙江省商业服务中心共有,标的企业占有份额为面积2369.53平方米的房屋

4、上述房产具有房屋所有权证和房屋共有权保持权存根(哈房共C字第00278号),没有土地证

5、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6、本公告全部内容由转让方提供,若实际情况与公告不符或故意隐瞒重大应披露事项,由此产生的法律问题及相关责任由转让方承担

7、其它详见资产评估报告、审计报告、法律意见书等备查文件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195813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由受让方与转让方协商办理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1、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买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买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将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买

2、用户注册、项目报名及在线竞价具体操作方法可点击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

操作过程中请仔细阅读各类系统提示

3、交易机构仅接受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及柜台转账方式支付保证金、成交价款及服务费等相关款项,不接受现金支付

具体细则请点击进入交易机构网站首页“交易指南”处查看4、意向受让方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绑定的本人或本单位名下银行账户交纳,未以该账户交纳或者他人代交视为无效保证金

现场展示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王先生18614518899交易方式挂牌公告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用协议方式转让,直接确定其为受让方,按照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确定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公告期内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时前登录交易机构网站(http://www.huaee.net),按照相关要求进行实名会员注册(注册信息须真实、完整、准确),选择转让标的报名、上传受让资格材料、提交受让申请、交纳保证金,并向交易机构递交报名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意向受让方须递交材料(1)身份资格证明材料

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授权),企业参与受让的内部决议文件复印件(如需投资主体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的还须提供批准文件复印件),企业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企业最近一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2)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交易公告附件中下载,盖章签字)

(3)打印网站版交易公告,空白处填写“公告内容已全部确认”并签字按手印或盖公章后上传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签字盖章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600万元,截止时间:公告截止日17:00前,按系统提示交纳,以资金到账为准

2、处置: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的保证金在成交后3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全额退还

3、若非交易机构或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全额扣除(交易机构留取交易服务费后剩余部分违约金归转让方),并依法承担其他违约责任:(1)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截止日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竞价阶段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3)无正当理由不签署或未按期签署成交确认书或股权转让协议的;(4)不支付或未按期全额支付成交价款及交易服务费的;(5)采取作弊、欺诈、强迫等有违公平的手续参与受让或竞价的;(6)本公告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约违规行为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加价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具体竞价时间另行通知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挂牌底价成交,按照挂牌金额的0.8%收取服务费;以竞价增值成交,按照成交金额的2%收取服务费;单笔服务费不低于2000元人民币

附件下载产(股)权受让申请书.doc产权受让委托合同.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孙女士0451-87200169、杨先生0451-87200196咨询电话0451-87200259咨询时间公告期内(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南岗区长江路28-8号,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技术支持400-828-9082交易机构黑龙江联合产权交易所(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1、本项目公告期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申请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意向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逾期递交工商变更资料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和欺诈行为,应承担相关的全部经济责任与风险,转让方有权按本项目交易条件的有关约定扣除其缴纳的交易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挂牌转让

2、意向受让方应在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向交易机构书面提交《股权受让申请书》、《产权受让委托合同》、身份证明材料、资格证明文件等相关受让材料,并足额交纳保证金;逾期未提交申请材料或未足额交纳保证金的,不具备受让资格

3、受让方须在被确定后的次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4、受让方须在股权转让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根据短信提示将交易价款(含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交易价款)、服务费支付至黑龙江联交所指定账户

5、办理标的企业产权变更所涉及的税、费,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由转受双方各自承担

6、标的企业从资产评估基准日到股权交割期间的权益变化,受让方应当认可并接受

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原有的债权、债务由标的企业承继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交易机构在收到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且全部交易价款、服务费交纳完毕后5个工作日内将转让标的交易价款汇入转让方指定的银行账户

8、股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以公告内容为准)(以公告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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