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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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和浩特市]内蒙古新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 <结束>

资产编号:10520693

266.4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2-05
起始日期
2025-12-25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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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266.4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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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66.4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呼和浩特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2-05
  • 结束日期:2025-12-25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
  • 评估价:266.4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606室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2014.0
    转让方:内蒙古新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锦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内蒙古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40000.0
    利润:20240000.0
    品牌:现代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内蒙古新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51%国有股权转让标的编号N0109GQ250072-2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5-12-05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12-25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终结

资产概况内蒙古新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位于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是一家以从事商务服务业为主的企业

公司通过“文化+商业”的融合模式,对内容、渠道、地产和政策资源进行高效整合,构建起以大型文化综合体为载体的现代文化消费服务平台

(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内蒙古新华文化投资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保合少镇内蒙古少数民族群众文化体育运动中心看台楼六层606室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法定代表人张锦成立时间2014/04/09注册资本+币种30000000.00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0096468360M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一般经营项目:对文化产业的投资(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职工人数0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内蒙古新骏管理有限公司512内蒙古发达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49内部决议董事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00.020.0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611.05116.25494.81审计机构名称内蒙古铭辰会计师事务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7/310-0.01-0.0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611.04116.25494.79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未审计)利润总额(未审计)净利润(未审计)2025/05/312369.69-658.81-0.0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1973.46121.351852.11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295.75评估基准日2025年5月31日评估机构中联资产评估集团内蒙古蒙立欣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696.16116.25579.91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新骏管理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102MA0QKR0K73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赛罕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其他持有产(股)权比例51%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1%内部决策形式其它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信息披露申请书》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临时股东大会决议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内蒙古新华控股有限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标的企业注册资本3000万元,实缴资本600万元,转让方内蒙古新骏管理有限公司认缴资本为1530万元,实缴资本为306万元,占股51%

受让方受让后需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公司法的规定履行出资义务,转让方不再承担实缴义务

受让方未能按期缴纳出资,给转让方造成损失的由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2.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3.标的企业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

4.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6.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2664000.00(含税)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转让方收到中心出具的交易凭证,应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督促标的企业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60日内办理完毕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1.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股权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股权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2.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20个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3.转受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4.期间损益: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接

5.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本次标的交易涉及的其他税费,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没有规定的,由受让方承担

6.中心在收到全部交易、交易服务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凭证出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已收到的交易价款转付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7.转让方转让标的股权后,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名称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于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修改标的企业名称

8.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公告期内工作时间9:00--17:00,请提前预约交易方式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产生,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2-0509:00:00至2025-12-2517:00:00报名手续详见“附件下载”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交纳:金额5328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交纳

2、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3、处置方式:①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服务费按成交金额的5%收取

附件下载受让申请书.doc授权委托书.docx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doc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杨经理咨询电话18647155395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咨询地址内蒙古呼和浩特市赛罕区阿吉泰路3号技术支持李经理18586095927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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