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5 22:11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包头市]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及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

[包头市]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及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0520709

854.6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5-11-01
起始日期
2025-11-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854.65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854.6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内蒙古 包头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5-11-01
  • 结束日期:2025-11-28
  •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 评估价:854.6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空置情况:闲置
    房屋结构:钢混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5
    支付方式:现金
    注册资本:1992.0
    转让方: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汪文昊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不涉及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40000.0
    利润:20240000.0
    拍卖原因:诉讼
    教育学校:小学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及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资产转让项目标的编号N0109GQ250059产权子类型股权+资产挂牌起始日期2025-11-0109:00:00挂牌截止日期2025-11-2817:00:0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资产概况(以实际勘验情况为准,本栏内容仅供参考)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包头市包钢万开化学试剂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五中综合校办厂院内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汪文昊成立时间1992/11/24注册资本+币种1459500.00元人民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31144017771所属行业化学经营范围盐酸、硝酸、硫酸、破液的批发(有仓储)(凭许可证经营):五金建材、PVC的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0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100内部决议其他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4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2.0936160.1715750.09017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301.748346172.628095129.120251审计机构名称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900.008180.00818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05.133703177.447072127.686631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06/3000.0123290.012329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57.16417653.583991203.580185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2432200.00元(股权)+6114114.46元(资产)评估基准日2025年6月30日(股权),2025年7月8日(资产)评估机构上海立信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股权),内蒙古弘泰资产评估事务所有限公司(资产)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96.853.58243.22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150203670683269P注册地(住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38号华和园9号楼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持有产(股)权比例100.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0000%内部决策形式董事会决议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交易机构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转让方决策文件西创董决议〔2025〕5号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不涉及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一、标的企业其他披露内容1.截至评估基准日,标的企业注册资本145.95万元,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00%,实缴注册资本13.98万元

剩余部分未实缴自本次转让完成后,与该未实缴出资相关的全部缴纳义务及一切法律后果均由受让方承担,受让方应当及时完成出资义务,因受让方在受让后出现出资瑕疵或未履行出资义务,并因此导致转让方承担任何责任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承担全部损失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于2021年已停止经营,现场处于闲置状态

3.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企业(1)存货-原材料,共计1项,为硝酸,经现场盘点及翻阅相关资料核查,购置时间较早,已过有效期限

(2)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共计16项,主要包括:办公室1-6#、车间及宿舍等,主要为钢混结构、砖混结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目前状态较差

(3)固定资产-机器设备:共计13项,主要包括液碱罐、硝酸罐氟塑料耐腐蚀泵、天平及富士通扫描仪

二、转让资产部分其他披露内容(具体资产明细、规格及数量见附件《随同转让的其他资产明细》

)1.本次转让资产的所有权人为包钢集团万开实业有限公司(系内蒙古包钢西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该项资产转让事宜已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获得股东批准,并已完成在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资产评估备案程序

2.根据评估报告显示,委估土地使用权属于原包钢教育处校办企业公司所有

2005年,原包钢教育处的中、小学划归昆区教育局,所有的包钢校办企业按包钢编委[2005]2号文件《关于调整包钢(集团)公司部分机构的通知》的精神,以上3家校办厂土地与包钢校办企业公司划归包钢星原公司管理

2008年,星原公司撤销,所有校办企业都归属到新成立的包钢西北创业公司直管

2010年,依据西创字[2010]36号文件精神,西创公司将原校企11家单位划归包钢万开公司,截至评估基准日尚未办理产权变更

3.机器设备类资产长期闲置,因使用年限过长、缺乏维护保养,已严重老化,关键零部件存在功能性损耗,部分设备整体技术状况可能无法满足正常生产要求;房屋建筑物及附属构筑物类资产均处于空置状态,日常维护缺失、保养状况差,其中主要厂房因长期暴露于腐蚀性环境,钢结构构件及屋面出现大面积锈蚀损坏,局部屋面破损形成明显漏洞,已影响建筑物安全性与使用功能;存货类资产中的高浓度液碱(氢氧化钠溶液,具有强腐蚀性)因存储年限超期,存储环境湿度过高、温度调控失效,导致物理化学性质显著变化,经专业检测确认,该批液碱已因挥发、渗透完全损耗,现场无实物存留

4.转让的资产清单及附件图片仅为便于参考之目的,不构成对资产状况的完整或精确描述,亦不作为资产交付的确认依据

转让方不对转让资产的完整性、质量状况或适用性承担任何保证责任如资产实际情况与清单内容存在差异,转让价格不予调整

三、其他内容1.如上内容均来自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评估报告及其他文件等在中心备查,备查资料仅供参考

意向受让方可在公告期间(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心查阅评估报告等资料(资料仅限在指定场所查阅和记录,不得复制、拍照、录像、扫描等,涉及商业机密的资料签订保密承诺后,可查阅)

中心仅就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负披露义务,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2.受让方未按照公告约定时间签订相关受让法律文本或未按照约定及时付清全部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经过中心催告仍未履行的,转让方有权单方解除交易、终结该项目,并另行处置标的

3.意向方报名请于公告期内到中心网站自行注册账号报名,并通过注册预留的银行账户(预留银行账户名称须与会员注册名称一致,且银行卡号须为该名称对应卡号)将保证金充值进系统分配的钱包账户中【不可用现金、信用卡、支付宝或微信等方式汇入】

意向承租方在将资金转入钱包后,需将钱包中的资金支付到报名项目中

4.在通过e交易平台参与项目过程中,出现《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电子竞价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及任何e交易平台中公开披露的说明中列举的无法正常竞价情形的,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最终受让方受让标的后,须严格按照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等相关规定对标的进行处置,不得违反环保、安全等相关要求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243.23万元(股权)+611.42万元(资产,含税)交易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受让方资格条件无标的交割1.受让方在履行付款义务后,转让方应提供相关资料并积极督促标的企业协助受让方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在转让方收到交易价款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

2.转让方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转受双方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自交接完成之日起,资产的保管、搬运、相关费用及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事故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

3.资产交接过程中,转让方与受让方须共同对交接资产的数量、重量、质量等关键信息进行记录并签字确认,形成书面交接文件作为资产交付依据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一、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确定受让后,按照公告的要求向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到中心指定银行账户

意向受让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项目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以及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视为其依据该内容以其独立判断自愿全部接受转让公告之内容并承担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存在的一切相关交易风险,被确定受让资格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状况、标的有瑕疵等为由而拒绝履行相关受让义务,否则视为违约,转让方将按照约定处置保证金

二、期间损益:在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至产权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日)期间,标的资产在过渡期间正常经营发生的期间亏损、收益、风险和可预见商业风险导致的期间亏损、收益、风险均由受让方按受让股权比例承担

三、确定最终受让方后,最终受让方须在3个工作日内将纸质报名资料(复印件的签字或盖章)递交至中心,在5个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在《交易合同》签订且收到交易中心发送的交款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约定支付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

中心在收到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交易合同后3个工作日内出具交易凭证,并在出具凭证后将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四、转让方转让标的股权后,在办理股权变更时,标的企业不得继续使用“包钢万开”名称字号,不得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于办理工商登记时一并修改标的企业名称

五、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债权债务的转移,标的企业原有债权、债务由股东变更后的企业承继

六、本项目挂牌价格为含税价,转让方在收到全部交易价款后应依法向受让方开具发票

本次交易中,股权转让所涉税费由双方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自承担;资产转让所涉税费,除土地转让涉及的增值税依法承担外,其余均由受让方承担

凡上述事项中法律、法规未明确纳税主体的,相关税费均由受让方承担

受让方确认已充分知悉,本次转让资产存在无法办理权属证书及权属变更的障碍,且该障碍可能长期存在

若受让方在交易完成后启动相关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等)的权属登记或变更程序,则因此产生的全部费用(含土地出让金、契税、登记费及其他任何税费)均由受让方自行承担

转让方仅负有协助提供现有历史资料的义务,不就此承担任何其他法律责任及经济成本

七、本次转让范围内资产信息不详(包括规格型号不明),具体以实地勘验为准

请意向受让方自行或聘请专业机构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并判断项目风险及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亲自勘验标的,做好拍照、相关记录,勘验时需携带《现场勘验确认表》

意向受让方须在对标的状况及交易风险进行充分调查研判后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签署《现场勘验确认表》,勘验人须与受让登记联系人一致,不一致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标的状况以勘验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八、标的交付前、后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水、电、燃气、采暖、物业等费用由最终受让方承担

九、本次标的转让,不涉及标的企业的职工安置问题

十、本次标的转让,转让方、受让方应按照与中心的约定承担各自的交易服务费用

十一、转受双方不得在产权交易合同中或以其他方式约定股权回购、利益补偿等内容,不得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十二、受让方声明:我方非失信被执行人及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如因此原因给交易相关各方造成损失,其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由我方承担

十三、意向受让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接受并符合以下条款:1.自身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列明的股东资格条件(如行业准入、外资限制等)

2.明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不存在非法集资、洗钱等违法违规行为,且不涉及代持、信托等隐蔽安排

3.已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如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并获得必要的授权文件(如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

4.确认已充分查阅并认可转让公告、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文件,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现状及瑕疵(如资产权属不清晰、或有负债等),交易完成后不得以“不知情”为由主张权利

5.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按约定时间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支付交易价款,并配合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6.同意交易保证金的处置规则(如违约时扣除保证金作为补偿),并承诺不通过关联方或第三方代持股权以规避保证金条款

7.标的企业在基准日至交割日期间新增的债务及或有负债(如未决诉讼、担保责任)由受让方承担

8.标的企业在交易后继续合法使用相关知识产权(如商标、专利)

9.在一定期限内(如公告期内)不与其他潜在买家接触或协商

10.对交易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如客户名单、财务数据)严格保密,未经授权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交易指南交易规则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勘验时间:本公告公示期内(意向受让方需提前1个工作日与勘验联系人预约具体勘验时间)

2.勘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包钢五中综合校办厂院内

3.勘验联系人及电话:汪文昊,13664065255

交易方式如挂牌期满只有一家意向受让方产生,则由中心组织交易双方按挂牌价与买方报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通过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5-11-0109:00:00至2025-11-2817:00:00报名手续1.受让申请书.doc2.授权委托书.doc3.意向方提供资料清单(适用于国有实物资产交易).doc4.现场勘验确认表.docx保证金及处置方式一、缴纳:金额2560000.00元,截止时间,按系统提示缴纳

二、保证内容:为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中心在此作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报名且交纳交易保证金(未全额交纳视为放弃受让意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

非因转让方原因,如意向受让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中心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转受双方应交纳的交易费用后,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交纳的剩余交易保证金作为补偿,剩余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履行后续受让义务的;2、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3、被确认受让资格的意向受让方均未参与网络竞价的;4、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公告约定与转让方签订《交易合同》或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付清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5、意向受让方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6、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心交易规则中规定的其他情况

三、处置方式:①无以上违约情形,最终受让方按约定交纳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最终受让方所交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交易价款的等额部分;②无上述任何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其保证金将在竞价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由中心无息原渠道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挂牌转让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5%,以上为最高收费,具体按照中心收费(https://nmgcqjy.ejy365.com/sfbf/56613.jhtml)办法执行

(进入“内蒙古产权交易市场”官网首页→“政策法规”→“收费办法”查阅《内蒙古产权交易中心有限责任公司产权交易业务收费办法》)附件下载附件1《随同转让的其他资产明细》.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赵玉信咨询电话18586095939咨询时间9:00-17:30(非工作日除外)咨询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九原区内蒙古西部产权交易有限公司技术支持赵经理18586098121其他无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区钢铁大街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