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1-17 1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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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的80%股权(投资额为240万元) <结束>

资产编号:10521250

117.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1-31
起始日期
2026-02-01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项目地址:
评估价:
117.6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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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17.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温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1-31
  • 结束日期:2026-02-01
  •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 评估价:117.6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手续需要一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801室
    小区:温州市龙湾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注册资本:40000.0
    拍卖原因:刑事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慎重决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品名称<\/font><\/span><\/p><\/td>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font><\/span><\/b>持有<\/font><\/span><\/b>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font><\/span><\/b>80%<\/font><\/span><\/b>股权(投资额为<\/font><\/span><\/b>240<\/font><\/span><\/b>万元)<\/font><\/span><\/b><\/p><\/td><\/tr>权证情况<\/font><\/span><\/p><\/td>无<\/font><\/span><\/p><\/td><\/tr>拍品所有人<\/font><\/span><\/p><\/td>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font><\/span><\/p><\/td><\/tr>拍品现状<\/font><\/span><\/p><\/td>Â<\/span><\/p><\/td><\/tr>Â权利限制<\/span><\/p>及瑕疵情况<\/font><\/span><\/p><\/td>1、无股东出资证明书

<\/font><\/span><\/p>2、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无公章、法人章等相关印鉴;无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

<\/font><\/span><\/p>3、如若存在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承担后,不得向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font><\/span><\/p>根据管理人向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内档显示:<\/font><\/span><\/p>(<\/font>1)温州市通政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7日出具温通政验字(2011)第08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4月7日止,已收到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font><\/span><\/p>(<\/font>2)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11月8日出具温瓯典会验(2012)第784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1月8日止,实收资本300.00万元,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font><\/span><\/p>5、以拍卖成交确认之日为时间节点,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出卖人所有,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font><\/span><\/p>6、根据管理人向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内档显示:<\/font><\/span><\/p>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font>80%股权,投资额240万元<\/font><\/span><\/p>(<\/font>1)依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4执1738号执行裁定书被冻结,冻结期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font><\/span><\/p>(<\/font>2)依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302执10483号执行裁定书被冻结,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冻结期限为送达之日起三年

<\/font><\/span><\/p><\/td><\/tr>其他说明<\/font><\/span><\/p>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方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font><\/p><\/td><\/tr><\/table><\/p><\/span><\/div><\/div><\/div><\/div>竞买公告特此提醒竞买人:本宗拍卖标的物是破产财物,拍品所设的拍卖条件及披露信息,均由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提供并负责解释

联系人:邹律师(18658355556),季律师(15868083386);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瓯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郑重声明:本标的系管理人依法独立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第六项的职责在破产强清平台处分债务人财产

2、竞拍前请务必遵照《竞买公告》和《竞买须知》要求,进行实地看样、调查标的物信息(如过户要求等)、了解竞买资质、委托代理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您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3、管理人将协助买受人办理拍卖标的(不动产、股权、车辆等)过户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4、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买人参与竞买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竞买人根据自身需求可自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5、本次拍卖标的物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拍卖标的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的80%股权(投资额为240万元)

起拍价:1176000元,保证金:23万元,增价幅度:5万元瑕疵说明:1、无股东出资证明书

2、无营业执照等相关证照;无公章、法人章等相关印鉴;无财务账册、会计凭证等相关财务资料

3、如若存在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抽逃出资或虚假出资的,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买受人承担后,不得向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追偿根据管理人向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内档显示:(1)温州市通政会计师事务所于2011年4月7日出具温通政验字(2011)第089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11年4月7日止,已收到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100万元,实收资本占注册资本的100%;(2)温州瓯典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于2012年11月8日出具温瓯典会验(2012)第784号验资报告,报告显示截止2012年11月8日止,实收资本300.00万元,全体股东的累计货币出资金额3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100.00%

4、请竞买人自行查证拍卖标的物的现状,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愿意承担一切法律风险,该等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出资未实缴到位及公司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生产经营风险、行政及刑事处罚等等

5、以拍卖成交确认之日为时间节点,之前该股权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出卖人所有,之后所产生的分红及股息归买受人所有

6、根据管理人向温州市龙湾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调取的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工商登记内档显示: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80%股权,投资额240万元(1)依据温州市瓯海区人民法院(2017)浙0304执1738号执行裁定书被冻结,冻结期间为2017年9月6日至2020年9月5日;(2)依据温州市鹿城区人民法院(2016)浙0302执10483号执行裁定书被冻结,冻结协助执行通知书作出时间为2021年9月30日,冻结期限为送达之日起三年

三、竞买人条件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买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与管理人沟通并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付或权属转移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同等条件下,温州南铁贸易有限公司股东有优先购买权,股东未在法定期限内行使优先购买权的除外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六、费用负担情况: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办理,管理人将给予必要的协助

标的物转让登记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方承担,买受人在竞买前应向所涉税务局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

管理人不负责提供相关税务发票等票据凭证等七、拍品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处(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801)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2、拍卖成交后,由管理人协助买受人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过户手续,如无特殊情况,人民法院不予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

八、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工商登记为准,本管理人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

2、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变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标的物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的后果由买受人自负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变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3、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4、参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拍卖标的物后,破产强清平台将在管理人后台生成相应《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但不进行公示

5、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

6、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管理人提出

管理人咨询电话:邹律师(18658355556),季律师(15868083386)法院监督电话:0577-577605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竞买须知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将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2月1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处置单位: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监督单位:瓯海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susong.taobao.co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竞买须知》(或《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四、竞买人限制: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八、拍卖成交后,拍卖余款请在拍卖成交后15天内将汇款至本管理人指定账户

九、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后五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破产管理人(地址: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新益大厦A幢801室)签署拍卖成交确认文件

十、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提请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等

十一、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二、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三、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四、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管理人咨询电话:邹律师(18658355556),季律师(15868083386)法院监督电话:0577-57760561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方泰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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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温州市瓯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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