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资产处置主体多机构联合选送扫码可在手机浏览咨询电话提交意向后可查看参考价值无招募时间2026年01月16日-2026年02月15日企业名称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查看企业信用资产类型其他资产流程提交意向洽谈公告详情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人招募公告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宏泰公司”或“债务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但具有重整价值,湘潭县人民法院依据债权人的申请,于2025年10月30日决定对金宏泰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2025年11月5日指定湖南湘牵律师事务所担任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临时管理人”)
为维护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有效盘活债务人核心资产,提升债务人重整价值,临时管理人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向社会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金宏泰公司概况金宏泰公司是由原湘潭县韶山氮肥厂改制而成,公司成立于2008年1月4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91430321668599340J,住所地为湘潭县云湖桥镇新中湾村万家组,法定代表人为周志高,注册资金1.67亿元,公司股权结构如下:金宏泰公司的经营范围为:农业用碳酸氢铵的生产、销售;在本公司依法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后,方可在《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的范围内从事硝酸铵的生产;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和国家政策允许经营的化肥的销售(不含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
金宏泰公司于2010年申报年产10万吨硝酸铵项目,同年相继获省发改委、省国防科工局、省环保局、省安监局批复,该项目被列为市县两级政府招商引资重点工程项目,省、市、县各级政府重点扶持企业
2024年、2025年列入湘潭市产业强市千百十工程
金宏泰公司的控股股东为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公司,于2010年12月由湘潭县人民政府引进
金宏泰公司的年产10万吨硝酸铵项目于2011年8月启动建设,项目主厂房、主要设备的建设和安装于2013年基本完成
因多方原因,控股方湖南省南岭化工集团公司于2016年退出2018年10月湘潭县人民政府再次组织招商,引进香港投资方并成为控股股东,再次启动年产10万吨硝酸铵项目建设
本项目由于建设时间跨度长,国家对危化企业的生产标准不断提高,因设计变更等原因,按有关要求本项目在2024年1月份对项目名称、项目建设内容等进行了变更备案,2024年2月重新申报了变更后的安全条件审查,并于2024年3月28日取得了由湖南省应急管理厅下发的《关于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7.5万吨稀硝酸及10万吨硝酸铵溶液建设项目安全条件审查的批复》,于2024年8月8日取得了《关于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年产17.5万吨稀硝酸及10万吨硝酸铵溶液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的批复》
到目前,企业已全部完成了试生产前的所有法定审批手续,只需按照设施设计专家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及湖南省化工设计院设计图纸进行整改后,再请化工专家组及省、市、县应急部门参与验收后即可推进试生产,试生产验收合格即可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式投产
二、核心资产情况湖南新融达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5年10月31日基准日对金宏泰公司的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进行了市场价值的定价评估,评估总值为40,001.6万元,具体情况如下:此外,金宏泰公司因通过年产17.5万吨稀硝酸及10万吨硝酸铵溶液安全条件审查及安全设施设计批复而具备的稀硝酸及硝酸铵生产资质,以及企业具有的排污权指标(化学需氧量84.592吨、氨氮41.135吨、二氧化硫55吨、氮氧化物82.68吨),未包含在上述资产评估价值范围
三、项目优势1、区域优势明显国内硝酸铵产能分布较不平衡,主要产能集中在山西、山东、河南、四川等地;公司周边的两广、江西等省份无硝酸铵生产企业
湖南省硝酸铵溶液年需求量约30万吨规模,而中南四省(含本省及广东、广西、江西)年需求量突破150万吨大关
现有供给主要依赖跨省调配,本项目投产后将成为区域内首个具备10万吨级产能的生产基地,占据湖南省40%的供给能力,并辐射覆盖中南四省10%的市场份额,具有显著的区域优势
2、产业链协同效应突出项目如采用与液氨生产单位合作,形成"液氨-硝酸-硝酸铵"一体化生产模式,硝酸装置年产能达17.5万吨(浓度60%),远不能满足周边民爆、电子、冶金等行业需求
上下游联产模式不仅降低原料采购成本约15%,更通过副产品增值创造额外收益点
3、应用领域持续拓展硝酸铵作为基础化工原料,在民爆行业(占比约65%)、硝基复合肥(25%)、工业制冷剂(7%)等领域具有不可替代性
随着中南地区基建投资年均增长8.2%、农业现代化率提升至41%,预计未来五年区域硝酸铵需求复合增长率将保持在6%—8%区间
特别是在新型硝基水溶肥领域,市场需求年增速超20%,为高浓度硝酸铵溶液创造新兴增长点
4、运输经济性优势显著硝酸铵溶液作为危险化学品,其运输半径受到严格的安全因素影响(陆运经济半径≤300公里为佳)
公司坐落于湘潭县云湖桥镇七里铺,占地200亩,厂区南邻湘黔铁路,距云湖桥货运站4公里,北接G320国道、S208省道,10分钟直达高速路口,300公里辐射圈覆盖4省27个地级市,可服务区域内85%的终端用户,本项目投产后,运输距离至少近300公里,每吨产品可节省运费至少200-300元,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
四、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为依法成立且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具有高度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具备相应投资能力的自然人在符合本公告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可以参与招募
2、意向投资人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近三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作为意向投资人的企业法人的组织机构、管理制度健全并有效运行,财务状况良好、公司治理规范、管理能力达标、风险管控良好
4、意向投资人具备在重整程序中支付专项偿债资金以及项目启动经营资金的实力,应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应提供具有可行性的初步重整投资方案
6、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方符合前述条件,联合体成员数量应不超过两家,且应明确一方作为牵头人,并明确联合体成员的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义务
五、报名要求1、报名期限
本次公开招募报名期限为30日,意向投资人应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将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五份)邮寄或现场送达给临时管理人
前述报名期限届满后,临时管理人经报请湘潭县人民法院批准,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2、报名地点及联系人
报名地点: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建鑫国际二期2号楼29层,联系人:危律师,18711346150;周先生,13975219995
3、报名需提供的资料(1)投资意向申请书(格式自拟),包括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资金实力(主要财务指标:资产负债情况、利润情况、现金流情况等)、主要业务发展情况,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等基本联系方式;(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企业相应的资质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材料需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复印件;(3)如有授权委托,提交授权委托书,载明经办人或者代理人姓名、联系方式、授权范围;(4)报名前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审计报告;(5)现行有效的企业章程复印件,以及同意参与本次重整投资人遴选及投资的股东会决议或其他内部决议原件;(6)履约能力证明(包括但不限于资信类证明、评级报告,如银行征信报告、资信证明、存款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7)《保密承诺书》;(8)《信用承诺书》和意向投资人及/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网站的查询结果(查询日期在2025年12月31日之后);(9)意向投资人组成以联合体方式报名的,由牵头投资人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安排、联合体各方是否构成一致行动以及联合体在提供资金支持和助力业务发展等方面的综合优势
六、其他事项1、遴选评审预重整投资人临时管理人收到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后,将会同湘潭县人民政府、湘潭县人民法院联合组织对报名材料的初步评审,并遴选确定初步意向投资人
2、经遴选确定的初步意向投资人应于临时管理人通知之日起5日内,向临时管理人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汇款时请注明钱款用途为“金宏泰公司预重整意向投资保证金”
3、交纳保证金后,初步意向投资人可向临时管理人提出对金宏泰公司尽职调查并获取预重整审计及评估报告等资料数据的要求,尽调期限为15个自然日
与此同时,初步意向投资人同样应接受临时管理人的反向尽职调查,以核查初步意向投资人的投资意愿及投资实力
4、尽职调查完成后10日内,初步意向投资人应向临时管理人正式明确投资意愿,如明确不参与投资的,则投资保证金将于5日内无息原路退还;如明确参与投资的,则可与临时管理人及债务人共同商议确定初步投资方案
5、意向投资人需对临时管理人提供的资料数据履行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人或另作他用,否则临时管理人将取消意向投资人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6、本公告由临时管理人编制,不构成要约,亦不具备投资协议效力,解释权归属于临时管理人
意向投资人参与本次招募的,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公告的全部内容和要求
本公告内容如有变化,将以湘潭县人民法院及临时管理人的另行通知为准
特此公告湖南金宏泰肥业有限公司预重整临时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一月十五日更多信息补充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