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招募战略投资人公告2017年9月28日,西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2017)豫1622破5号决定书,决定受理河南元辰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元辰置业”)的破产重整申请,并指定河南箕城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后变更为河南锦实律师事务所
为提升债务人财产价值,实现债权人利益最大化,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拟以公开方式招募本案意向投资人
管理人现将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相关要求公告如下:一、元辰置业基本情况河南元辰置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1月31日在在周口市西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设立,住所地为西华县城关环保路,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622062655475A,法定代表人:邓运龙,注册资金:贰仟万元整,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房产经纪、信息咨询、物业管理、建筑材料销售
(上述经营范围中、凡法律法规规定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
二、元辰置业资产情况1、不动产根据债务人提供的数据,债务人开发建设的元辰城中花园小区,共有商品房747套(不含安置房),已经售出656套(其中有27套尚未支付全部购房款),未售房屋91套(其中有抵押权负担的70套,无权利负担的21套);临街商铺23间,建筑面积3394.45平方(尚未完成施工,目前处于烂尾状态);会所一处,建筑面积1537.68平方;地下储藏室面积7379.6平方
(以上数据最终以审计、评估机构的报告为准)2、应收账款
初步了解的数据,出售房屋的应收款1200万元,其他应收款5562万元
3、其他动产、电子设备、车辆等财产信息暂未确定
因本案审计、评估工作正在进行中,实物资产价值暂时无法确定,其他应收账款及其他财产性权益价值尚最终确定
三、元辰置业重整优势1、区位优势元辰置业位于周口市西华县核心城区,小区周边生活配套设施完善
2、成本及开发周期优势经向有关人员了解,位于本案项目规划中的8号楼地块,目前空置,尚未动工建设
土地出让金已经缴纳,无需另行支付土地出让金该地块的土地证、规划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证照,五证齐全,投资人只需投入续建资金,即可达到预售或交付条件
3、风险可控及政策优势为续建等可对外借款,符合条件的,可被认定为“共益债”,优先于其他债权获得清偿
同时能够依据在建工程获得银行开发贷等专项借款的低成本资金并且在重整程序下税务处理具有一定的协商或减免空间
四、投资人的任务和运作模式1、投资人将100%持股元辰置业为了便于运作,将通过股权让渡等程序,由投资人100%持股元辰置业
但是,投资人的经营和财务收支需受到监督,在完成债务清偿前,不得抽走、挪用资金
投资人的重大投资行为和资产盘活行为,须经债权人会议或债委会同意,并经人民法院批准
2、投资人将自营或与他人合作开发8号楼投资人应当自营或者与他人合作,盘活剩余未开发的8号楼土地,扣除开发成本、分给人合作的合理利润外,剩余利润或房产实物,用于清偿元辰置业的债务
3、投资人与管理人、债委会共同盘活、处置资产,完成债务清偿投资人与管理人、债委会分工协作,通过处置、置换、资本化、证券化等各种措施,盘活现有资产,努力使得元辰置业的各项资产保值增值,以完成债务清偿,使全体债权人受益
五、招募须知与条件(一)报名参选须知及风险告知1、意向投资人应自行独立评估,调查、决策:相关风险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保证
2、本公告不构成要约,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
3、在遴选确定本案的投资人后,本案也可能存债权人会议未通过、人民法院未批准等情形
(二)意向投资人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意向投资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没有重大未决诉讼或仲裁,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4、具备与本案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国资背景、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建筑行业投资人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
六、招募流程(一)报名方式1、报名期限意向投资人应在2026年5月15日18时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一式三份
2、报名地址及联系人联系地点:周口市西华县城中花园3号楼2单元7楼管理人办公室,联系人:万律师,电话:130339270283、报名须提交的材料(1)报名意向书
(2)投资、管理、盘活资产具体方案
(3)意向投资人介绍,以及相关证件材料
(4)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应提交章程、合伙协议,以及同意报名及相关授权的决议
(5)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6)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等信息
特别强调要求,具体方案应包括以下内容:(1)开发8号楼的方案(2)盘活、处置、优化元辰置业现有资产的方案
(3)协助管理人、债委会对本案债权进行清偿的方案
(4)如何具体经营管理元辰置业公司的方案
(二)意向投资人可以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进行尽职调查,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并交纳保密保证金人民币50万元
管理人将为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给予必要的配合并提供相关的材料如不需要进行尽职调查,不需要管理人提供资料的,则无需签订《保密协议》
(三)重整投资方案遴选1、管理人会同债委会审查、遴选意向投资人,重点审查一下投资人提交的投资、管理、盘活资产具体方案,确保方案具有合法性、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如多家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管理人拟通过商业谈判或竞争性遴选方式最终确定投资人
国资背景、上市公司、房地产企业、建筑行业企业或个人优先考虑(四)其他1、入选的投资人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协议,然后经债权人会议表决,并报人民法院批准
2、入选的投资人应当自签订投资协议之日起3日内缴纳投资保证金100万元
3、未入选的意向投资人,如交有保密保证金,在未违反《保密协议》的前提下,10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热忱欢迎有意向的投资人实地考察、与管理人接洽积极报名参与本案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
特此公告河南元辰置业有限公司管理人二○二六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