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25年3月3日作出(2025)晋01破申4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申请人晋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对被申请人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隆昌公司”或“债务人”)的破产清算申请;并于2025年3月17日作出(2025)晋01破15号《决定书》,指定山西中吕律师事务所担任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鉴于华隆昌公司存在重整价值及可能性,为最大程度实现挽救企业的目标,提高债权人的清偿率,维护各方权益,实现资源的有效整合,现管理人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以推动和保证华隆昌公司实现重整目标
一、企业基本情况(一)企业工商登记情况(二)主要资产情况根据管理人目前调查,华隆昌公司主要财产包括在建工程、应收账款等
在建工程位于山西省太原市迎泽大街与青年路交叉口东南角(迎泽大街172号),为框架核心筒结构的商用建筑,占地面积约14.5亩,建设规模约10万平方米;该在建工程已办理取得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该在建工程的部分建筑面积已对外销售、处分
(三)项目投资亮点华隆昌公司核心资产(在建工程)地处太原市核心商业动脉——迎泽大街黄金地段,凭借其优越的地理位置,蕴藏着极高的潜在市场价值和重整再生可能性,项目建成后将有效激活迎泽大街核心商圈商业生态,吸引高端业态聚集
(项目外立面)(项目远景)(项目近景)二、意向投资人基本条件(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享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国公民;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
(二)意向投资人财务状态良好,具备足够的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确定,且保证合法合规
(三)意向投资人需具有较强的产业布局和资源整合能力、能够明确提供产业资源支持,或者具有投资/经营/收并购同等规模企业的实力、具有与华隆昌公司同行业/相邻行业同等规模企业相适应的运营经验及经营能力
(四)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名、参与投资
(五)管理人根据工作需要认为应符合的其他条件
三、招募流程(一)报名1.报名主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5日17点前均可向管理人了解项目情况,并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
发生特殊情况,管理人有权调整报名材料提交时间2.报名方式:报名主体应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一式三份装订成册密封,密封处由报名主体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通过现场交付或邮寄方式送达管理人处
同时,报名主体需将报名材料电子版(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管理人邮箱
(二)报名时须提交的材料报名主体应仔细阅读本公告,按要求提交报名材料,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以及完整
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主体资格文件:报名主体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并亲笔签名
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2.报名主体基本情况简介:包括但不限于主体资格、股权结构、主营业务、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等
3.投资意向书:投资意向书需包含投资方案(可以就全部资产形成方案,也可以仅就部分资产形成方案,可采用包括但不限于通过重整、整体受让、拍卖等方式)、投资报价、资金来源、运营方案等,以及其他需要特别强调或说明事项
4.送达地址确认书:应载明报名主体指定联系人、联系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
5.保密承诺函:报名主体应当承诺对从管理人或债务人处获取的全部资料和信息承担保密义务,无论以电子形式还是实体形式存在,均承诺善意使用管理人或债务人提供的信息和资料,除进行内部投资分析和制定意向投资方案外,不得另做他用,更不得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管理人有权要求相对方赔偿损失并取消不履行保密义务的报名主体的资格
6.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报名主体需提供包括但不限于最近三个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银行存款证明等可以说明财务状况和资金实力、投资资金来源的文件
此外,报名主体需提供未负有到期未清偿的重大金额债务、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属于失信惩戒对象、无重大违法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的承诺函
7.管理人后续根据工作需要所要求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
需注意,对于上述报名材料应逐项加盖公章和骑缝章报名主体未按本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或要求补正
管理人若对报名主体的报名材料存在疑问的,报名主体应在管理人规定的时间内补正并再次提交材料
(三)尽职调查及洽谈磋商1.报名主体如要求进行尽职调查的,应当与管理人签署《保密协议》
2.管理人将根据法律规定及报名主体提交的尽职调查申请予以必要配合
报名主体不得将尽职调查取得的信息截留及泄露给任何第三方报名主体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报名主体自行承担
3.管理人有权对报名主体进行反向尽职调查,报名主体应予无条件配合
4.为保证意向投资人招募工作的公平、公正,管理人将对投资意向方案进行充分研判评估,在听取当地法院及政府的具体意见及建议的基础上,与报名主体进一步磋商
四、特别提示(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各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招募公告,并严格按照本公告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及提交报名材料
(二)本公告非要约文件,不具有要约的法律约束效力,只作参考资料使用
本公告所载的相关公司及项目信息仅供参考,不构成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
(三)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替代意向投资人的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应当以自行尽职调查结果作为投资决策依据,即应根据自行调查的结果进行自主判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
(四)本预招募公告由管理人公告发布,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并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本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方式:0351-7537561,陈律师15234111052、李律师13209820523邮箱:hualongchang2025@163.com地址:山西省太原市万柏林区晋祠路1段8号中海国际中心A座12层中吕律师事务所热烈欢迎社会各界报名参与本项目
山西华隆昌实业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