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物详情描述Â拍卖标的ÂÂ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股权Â企业名称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Â沈夜白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KG03B5B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Â成立日期Â2021年4月29日注册地址Â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二层201-18、201-19Â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杭州唐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Â4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拍品所有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Â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不详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ÂÂÂÂÂ特别说明Â1、拍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拍卖
2、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降霜之巅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拍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拍卖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未接管到降霜之巅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Â拍卖公告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13日10时至2026年7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对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债务人”或“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降霜之巅”)51%股权、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鄞鹤之巅”)100%股权(以下简称“拍卖标的”)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重要提示1.请竟买人在竞买前务必仔细阅读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了解竞买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如违反相关约定,保证金将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拍
2.本拍卖公告及拍卖须知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仅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买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拍卖标的具体情况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保存的工商档案为准,请竞买人自行了解;债务人、管理人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请竞买人自行向主管部门了解标的情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及风险
竟买人参加竞买的,视为对本拍卖标的现状无异议,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愿意并能够自行承担相关风险和青任,因竞买人未办理或未及时办理过户手续等情形所产生的全部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3.管理人未接管到拍卖标的的出资证明书等权属证明材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自行调査核实,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和担保,亦不承担交付任何相关资料的义务
4.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管理人依法可出具拍卖成交确认书或根据买受人要求出具同意转让声明,除此之外的协议书等其他文书债务人及管理人均无权出具
5.根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债务人持有的51%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51万元,已实缴0元;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人民币,债务人持有的100%股权所对应的认缴出资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已实缴0元
6.竞价标的如若存在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请至迟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联系管理人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7.对拍卖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至迟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出
二、拍卖标的情况及拍卖方式1.拍卖标的情况表(1)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51%股权拍卖标的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股权企业名称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夜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04MA2KG03B5B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4月29日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景昙路9号西子国际中心二层201-18、201-19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51%杭州唐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4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餐饮管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拍品所有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不详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拍卖
2、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降霜之巅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拍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拍卖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未接管到降霜之巅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2)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100%股权拍卖标的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100%股权企业名称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沈夜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12MA2J7P6M23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成立日期2021年6月23日注册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江东南路707号中海环宇城地上四层L4-W-10及L4-W-11商铺股东名称及持股比例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100%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餐饮管理;品牌管理;广告制作;会议及展览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礼仪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餐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处置依据《民事裁定书》、《决定书》、《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拍品所有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权利限制情况查封不详质押不详提供的文件《拍卖成交确认书》特别说明1、拍卖标的未经专业评估机构评估
管理人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十五条和《债务人财产管理和变价方案》规定进行的拍卖
2、本次为公司股权拍卖,不组织实地看样,拍卖所述有关拍卖标的的内容仅供参考,请竞买人自行了解鄞鹤之巅公司的经营状况等
未充分了解、确认拍卖标的状态,竞买人参与竞买的,即视为对拍卖标的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标的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
3、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能否办理过户等手续、办理时间以及过户所需材料等情况
拍卖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4、管理人未接管到鄞鹤之巅公司证章照及财务账簿等资料,请竞买人参加竞买前充分了解并自行承担该风险及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包括但不限于债务人未缴纳注册资金、自身积欠的各种税费、对外负有的债务(含对外担保)、经营亏损及风险、行政/刑事处罚、司法纠纷、股东权益无法实现等)
2.本次拍卖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降霜之巅51%股权的起拍价为408,000元,保证金为40,800元,增价幅度为8000元;乾湖之巅公司持有的鄞鹤之巅100%股权起拍价为800,000元,保证金为80,000元,增价幅度为16,000元
3.本次拍卖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
至少一人报名,拍卖结束时出价最高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竞买人为竞买成功的买受人
无人报名或出价的,本次拍卖流拍4.本次拍卖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三、咨询看样本次拍卖标的为股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鄞鹤之巅餐饮管理(宁波)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了解
四、保证金、余款及软件服务费支付1.竞买人参与竞拍的,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将锁定竞买人账户内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交纳的保证金充抵拍卖价款
买受人应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余款汇至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21110001453787;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备注: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股权拍卖余款,并及时通知管理人
3.买受人竞买成功或悔拍的,应在拍卖活动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该软件服务费由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在拍卖成交金额之外另外收取,非拍卖价款之组成部分
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生成的《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仅为载明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的竞价成功确认书,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4.买受人逾期支付余款、软件服务费的,视为买受人悔拍
买受人悔拍的,管理人将另行组织拍卖,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五、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2.本次拍卖标的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前往相关部门办理,管理人给予必要协助
因此,请竟买人自行提前咨询相关部门关于股权转让登记过户资格、股权办理登记过户、交付的条件和税费承担等情况,由买受人自行向市场监督、税务等部门了解并承担相关的税、费
成交后因政策原因或者其他原因导致不能转让、过户或者完善相关手续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
若基于买受人主观原因经管理人给予合理期限后拒不办理过户的,管理人/乾湖之巅公司可向法院申请出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强制过户
3.买受人应自行承担被投资企业产生其他税费风险,包括但不限于因账册等财务资料缺失等导致的后续税务风险
4.因债务人已破产,拍卖成交后,债务人和管理人无法向买受人开具发票
买受人参与竞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认可
六、拍卖标的交付1.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后拍卖标的的交付手续即完成
买受人逾期办理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交付手续的,视为买受人悔拍(管理人同意给予延长期限的除外),相关不利后果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2.如拍卖标的存在查封的,请买受人及时与管理人联系,管理人将配合联系采取查封措施的有关部门解除查封措施
管理人咨询电话:19517970545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法院监督电话:0571-12368本次拍卖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所有
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6月5日拍卖须知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将于2026年7月13日10时至2026年7月14日10时(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阿里拍卖平台上(处置单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监督单位:杭州市滨江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本次拍卖标的为股权,管理人不安排实地看样,请竞买人自行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降霜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的登记机关了解
本次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仅供竞买人参考,不作为竞拍成功后交付的依据,请意向竞买人务必在竞买前自行了解
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不承担本标的的瑕疵保证责任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竞买人委托他人拍卖的,须至迟于拍卖开始5个工作日前到管理人处(联系电话:19517970545)办理委托手续并经管理人确认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委托人)与受托人办理交接手续拍卖成交后将直接认定委托人为买受人
如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参拍人的本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至迟于拍卖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额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释放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释放,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后举行的,就拍卖标的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所作的说明,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
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对拍卖标的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的实际情况,竞买人参与竞拍即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承担由此引发的所有责任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竞得者原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得者在拍卖成交(即竞价成功日,下同)后7日内缴入指定账户(户名: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账号:86021110001453787;开户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高新支行)
买受人应于付清全部拍卖成交款、软件服务费后15日内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至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山南印中心5号楼B座4楼)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
《拍卖成交确认书》签署完毕视为拍卖标的交付完成
十一、买受人悔拍的,乾湖之巅公司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拍卖人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二、拍卖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
标的拍卖成交价为不含税价,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除此之外,如存在其他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十三、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五、因网络和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乾湖之巅公司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况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应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主动与管理人(19517970545)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导致有关的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相关法律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该材料仅为竞价成功确认书,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非《拍卖成交确认书》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管理人咨询监督电话:0571-12368管理人咨询电话:19517970545管理人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复兴路398号山南印5号楼B座乾湖之巅餐饮管理(杭州)有限公司管理人2026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