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执行裁定书(2024)粤0106执17614号拍品名称广州丰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967083股股权询价平台深圳市鹏信资产评估土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特殊说明本拍品按现状拍卖,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所属公司的经营状况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本拍品的竞买人资格或条件、权属变更等相关事项,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拍品介绍详见评估报告,请用电脑下载查阅';拍卖公告(第一次)案号:(2024)粤0106执17614号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07月15日上午10时至2026年07月16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www.taobao.com,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拍卖标的:广州丰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齐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20967083股股权
(详情请下载查阅评估报告
)参考市价:27047600元,起拍价:18933320元,保证金:378万元,增价幅度:90000元及其倍数
[本拍品按现状拍卖]【特别提醒:根据《中资商业银行行政许可事项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三十九条规定,境内非金融机构受让中资商业银行股权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依法设立,具有法人资格;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4、具有较长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7、年终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8、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除外;9、入股资金为自有资金,不得以委托资金、债务资金等非自有资金入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10、银保监会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企业不得作为中资商业银行法人机构的股权:1、公司治理结构与机制存在明显缺陷;2、关联企业众多、股权关系复杂且不透明、关联交易频繁且异常;3、核心主业不突出具其经营范围涉及行业过多;4、现金流量波动受经济景气影响较大;5、资产负债率、财务杠杆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6、代他人持有中资商业银行股权;7、其他对银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本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及其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的近亲属不得竞买、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竞买人在拍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保证金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三、咨询时间与方式: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拍卖结束前接受咨询:竞拍流程及相关操作咨询电话:400-822-2870
咨询电话:杭州易槌科技有限公司,020-83008915,李小姐(工作时间内接受咨询)
【本拍品无法组织看样,请竞买人自行了解本拍品所属公司的经营状况
】四、特别提醒:本拍卖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
请竞买人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特别提醒:对本拍品能否办理权属变更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五、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的情况说明及拍卖前通知情况:本次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及权利人,无法通知的,本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予以公示
本拍卖公告的公告期开始前五日为通知公示期,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特别提醒:该公司股东享有优先购买权,可按照《拍卖须知》相关规定向本院申报优先购买权;逾期不申报,视为放弃相关权利
六、拍卖竞价前,网络拍卖系统将对竞买人所缴付的保证金进行冻结,未能竞得或者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缴付的保证金在竞价程序结束后二十四小时内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26年07月26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0201061238806)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2024)粤0106执17614号
七、拍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
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其他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核实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特别提醒:本院对拍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请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九、根据法律规定,本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十、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举报联系部门:本院政治部督察室,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明镜路1号
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2026年06月09日-------------------------------------------------竞买人如有银行贷款需求的,可向以下及其他银行咨询:银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系人:胡小伟17688874706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联系人:张先生13602831572,张先生18122392550,伍先生13580307889银行:广州市农村商业银行天河支行联系人:蒙小姐13600019880,刘小姐15018425133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高新技术开发区支行联系人:李先生13763345560,牛先生18620771877银行: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系人:孔雅雯89299846、15989137531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天河支行联系人:李铭13710128734,许炜标18820048649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联系人:唐先生18665630927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联系人:庄小姐15013144156,罗小姐18802074406欢迎其他有意办理拍卖财产贷款业务的银行与我院联系洽谈
拍卖须知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将在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户名:广州市天河区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特别提醒: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与其行为相关的拍卖财产
三、【注册用户、保证金】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相应的保证金
拍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确切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四、【竞价规则】网络司法拍卖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竞价时间不少于24小时
竞价程序结束前5分钟内无人出价的,最后出价即为成交价;有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
五、【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020-83008915,李小姐)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委托代理人应于拍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预约电话:020-83008915,李小姐)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优先购买权申报】竞买人申请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有效证明,由法院审查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联系电话:020-83008915,李小姐)
八、【成交价款缴交】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拍卖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详见拍卖公告)
填写缴款单时请在备注注明本案执行案号九、【领取相关法律文书】本院确认上述款项到账后,将出具相应法律文书并送达相关职能部门,再通知买受人到本院领取相关法律文书及成交确认书
(联系人:执行局朱法官、黄助理电话:020-83008587、020-83006833)十、【悔拍】特别提醒: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而逾期未支付拍卖款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十一、拍卖财产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二、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三、竞买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四、根据法律规定,委托法院有权在竞价程序开始前或竞价程序中,依法暂缓拍卖、中止拍卖或撤销拍卖
网络服务提供者发现系统故障、安全隐患等紧急情况的,可以先行暂缓拍卖
有关网络拍卖的法律规定,请详细查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
十五、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20-83008936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