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受委托在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网址http://zichan.jd.com)进行对: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10万股自然人原始股权公开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竞价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标的:(股权)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10万股自然人原始股权,江西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新四板评估价:57.5万元,起拍价:22万元,保证金:2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或整数倍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所涉及的转让方个人所得税等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二、竞买人在竞价前须详细阅读此《竞拍须知》,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竞买人须在京东网上实名注册)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通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本公司办理委托关系确认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委托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公司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或委托关系未经本公司确认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次公开竞价,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一)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单位工作人员(含编制外聘用人员)和工作人员近亲属;(二)网络服务提供者;(三)承担竞价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竞价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竞价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五、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竞拍前,竞买人须在京东注册账号并通过实名认证(已注册京东账号需通过实名认证)
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络资产竞价平台服务系统提示在线报名缴纳保证金(因保证金金额较大,请提前开通网银支付的大额支付功能,或前往银行柜台办理提高网银支付限额的相关业务),支付后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保证金
具体要求请阅读竞价页面内的《竞拍须知》、《保证金须知》及京东网络竞价平台告知的竞价流程(竞价前必看)的相关准则
竞价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为部分成交款,由京东结算给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以及竞价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竞价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价成交后,买受人须在通过京东网络资产竞价平台线上支付剩余成交款
七、竞价成交后,买受人以任何理由违约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本公司将依法对标的物再行处置,违约后重新处置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八、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举行的,已就本次处置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作了客观、详尽的说明
本公司对本次处置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图片、文字等内容,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竞价前务必仔细审查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九、资产竞价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的,本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立即中止或者终结资产转让活动,同时本公司有权直接做出资产竞价活动中止和终结的决定:(1)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其他有关方提出争议情形时;(2)在资产竞价交易过程中出现违反各项交易规则、细则等相关规定,并妨碍正常交易秩序的;(3)交易双方及相关主体因纠纷争讼,由仲裁机构(或法院)做出中止和终结决定的
十、本竞拍须知未尽事宜,请向本公司咨询
本公司长期接受各地农商行,城商行股权、债权,各地不动产(住宅、商铺、厂房、土地)及各类商品库存拍卖等业务,寻求全国各地拥有未上市银行和企业股权资源进行合作联系电话:文经理,18280791318(可加微信)山东信银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表;Unnamed: 1;Unnamed: 2;Unnamed: 3nan;2024-06-12 00:00:00;单位:人、%、万元、次;nan 时期;报告期 (2023年末);基 期 (上一年末);增减幅度指标;nan;nan;nan职工人数;381;387;-0.015503875968992248股东人数;933;931;0.0021482277121374865资本充足率;14.75;15.10;-0.023178807947019844股本金总额;30610.2646;30610.2646;0不良贷款比例;3.25;3.47;-0.06340057636887614不良贷款余额;38213.41;38527.91;-0.00816291358654025清收不良贷款额;22999.62;18898.95;0.2169787210400577贷款余额;1175547.53;1111317.7;0.05779610097094654存款余额;1825219.73;1669866.602264;0.09303325638429595费用总额;17774.430823;16907.692001;0.051262988582281746收入总额;99713.7937;98063.47004100001;0.016829137887023497本年利润;16007.840165999987;14698.683328;0.08906626592234508每股红利;0.06;0.07;-0.14285714285714296“三会”召开次数;32;33;-0.030303030303030304说明:此信息披露表内容为最低信息披露标准
;nan;nan;nan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一、基本情况 1.1 法定中文名称:江西于都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于都农商银行,法定英文名称:jiangxi Yudu Rural Commercial Bank Co.Ltd1.2 法定代表人:杨日明
1.3 注册资本:人民币309163672元
1.4 注册及办公地址:江西省赣州市于都县贡江镇长征大道西69号
邮政编码:342300,联系电话(传真):0797-6233634
成立时间:2016年3月15日1.5 经营范围: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买卖政府债券、金融债券;从事同业拆借;办理银行卡业务;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提供保险箱业务;经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1.6其他有关资料:企业法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700MA35GTPX2M;金融许可证号:B0875H336070001
二、主要业务数据2024年,在省联社党委和赣州辖区党组的正确领导下,人行和监管部门的悉心指导下,县委县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社会各界人士及各位股东的大力支持下,本行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部署,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扎实开展主题教育为牵引,聚焦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大力实施“八行战略”,全面提高“五大能力”,统筹抓好强党建、扶实体、控风险、保稳定、促合规、提质效等重点工作,发展成效持续向好,经营管理好中趋优
2024年各项资产总计235.86亿元,负债总计218.07亿元,所有者权益17.79亿元,全行实现各项收入10.28亿元,同比增加3055.69万元,增幅3.06%,实现净利润1.80亿元,人均利润50.71万元
2.1 报告期主要利润指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2.2截止报告期末前二年主要会计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单位:人民币 万元 %2.3报告期内资本构成及其变化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2.4利润实现和分配情况 2024年,经赣州弘富至诚会计师事务所确认,于都农商银行实现账面利润24016.36万元,提取应缴纳企业所得税6004.09万元,税后净利润18012.27万元,加上2023年及以前年度未分配利润节余64587.57万元(不含以前年度损益调整5239.97万元),可供分配利润为82599.84万元,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801.23万元、提取特种专项准备375.25万元、分配股金红利1836.61万元后,未分配利润余额78586.75万元
三、公司治理情况为不断完善公司治理,促进本行稳健经营,保护存款人和股东合法权益,本行根据《公司法》、《商业银行法》、《农村商业银行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以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等机构为主体的组织架构
构建了“决策科学、执行有力、监督有效、运转规范”的法人治理结构
股东会是本行权力机构,董事会是本行决策机构,承担本行经营和管理的最终责任;监事会是本行监督机构,在职权范围内独立行使监督权,保障股东权益、本行利益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章程》享有知情权、质询权、建议权等各项权利;高级管理层接受董事会领导和监事会监督,依法组织开展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以董事会为中心的决策系统、高级管理层为中心的执行系统和以监事会为中心的监督系统,形成职责明晰、相互约束的制衡机制
3.1党委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2024年,本行党委会由5名委员组成,其中党委书记1人、纪委书记1人、其他党委委员3人
2024年末,党员189名,其中在职147名,下设 26个党支部
完成了党建入章,明确了党委在公司的法定地位认真落实《重大事项党委研究讨论前置程序实施细则》和《“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决策制度》,党委决策和参与决策的履职边界明晰
党委会成员名单2024年度,本行党委能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围绕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开展工作,保证监督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本行的贯彻执行,支持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依法行使职权,全心全意依靠职工群众,支持职工代表大会开展工作,参与本行重大问题的决策,并通过加强党组织的自身建设,领导本行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3.2 股东会召开情况本行制定了《股东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规召集、召开股东会,实行律师见证制度,保证了股东依法行使权力
2024年度,共召开2次股东会(1次临时股东会)
会前20天在省级报刊刊登和所辖网点张贴了会议公告,确保股东能够充分、及时得到关于股东会召开的日期、地点和议程的信息,以及股东会决议的议题信息
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本行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的报告(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 《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于都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股东监事薪酬方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关于修订<于都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于都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于都农商银行大股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草案)》等16项议案
3.3 董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 3.3.1董事会的构成本行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董事3人,非职工董事3名,独立董事3名
本行董事会下设战略、提名与薪酬、三农、普惠金融、风险管理、关联交易控制、消保、审计、信息科技管理等专门委员会
专门委员会尽职尽责,规范运作,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有效支持董事会成员名单3.3.2董事会的工作情况2024年,本行共召开董事会15次,听取和审议了《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业务经营计划执行情况及2024年业务经营计划报告(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股金分红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草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及2024年财务预算方案(草案)》《关于授权董事会处置于都农商银行持有江西省联社股金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非执行董事、外部监事、股东监事薪酬方案》《关于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全面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专项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普惠金融暨“三农”业务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2023年度履职情况的评价报告》《关于修订<于都农商银行章程>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试行)》《于都农商银行股权管理暂行办法(试行)》《于都农商银行大股东管理工作情况报告(草案)》《于都农商银行信息科技2023年度报告》《信息科技风险分析报告》《信息科技2024年工作计划》《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消费者投诉工作情况报告》《2023年度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计划》《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反洗钱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风险偏好陈述书》《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上半年消费投诉分析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内部审计质量自评报告》《2024年度于都农商银行恢复计划》《2024年度于都农商银行处置计划建议》《于都农商银行全面风险管理办法(试行)》、《于都农商银行流动性风险管理办法(试行)等33个议案
3.4董事年度履职情况3.4.1董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2024年度9名董事均本人出席了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杨日明等9 人出席了15次董事会,分别为2024年1月5日、2024年1月13日、2024年1月21日、2024年2月8日、2024年4月10日、2024年5月23日、2024年6月7日、2024年6月12日、2024年6月27日、2024年8月30日、2024年9月24日、2024年10月17日、2024年10月22日、2024年11月13日、2024年12月19日
担任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董事长杨日明参加了14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胡斌参加了26次专门委员会会议、董事刘广参加了37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廖少纲参加了11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孙梅参加了26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赖秀林参加了14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冯光参加了23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谢桂生参加了1次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孙灵参加了1次专门委员会,均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董事会董事,2024年积极参加股东会、董事会及相关专门委员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会上详细听取有关经营管理状况的介绍,认真仔细审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对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体董事通过阅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发送的内部文件、月度信息、每周简报等材料,及时了解公司主要经营管理情况及外部相关信息
非职工董事也通过电邮、电话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与公司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
3.4.2重大事项履职情况2024年,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董事会董事对公司相关重大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意见,独立董事作出了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相关独立意见
具体情况如下:1.2024年度经营计划认真审议了2024年度业务经营计划,认为制定科学、合理,符合当前经济发展实际,涉农贷款和小微贷款目标符合银监要求
2.利润分配方案
认真审议了公司2023年度的利润分配方案,认为符合监管部门要求,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充分考虑了投资者的回报,同时能保证公司2024年资本充足率可满足监管要求,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3.董事、高管人员委任及薪酬根据《公司法》和《章程》的有关规定,认真审议了绩效薪酬考核方案,制定的绩效薪酬考核方案,指标设计合理、考核方法科学,考核方案能充分调动员工积极性
4.在年报工作中的履职情况
2023年度报告编制审议过程中,在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审阅了年度报告审计工作计划;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与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中的重大问题进行沟通;听取了管理层年度经营管理情况的情况汇报
审议了2023年度信息披露报告,认为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5.风险控制内控制度情况:认真审议了《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流动性风险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资本充足率管理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操作风险管理总体情况的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制度执行情况的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全面风险管理报告》,认为于都农商银行整体风险可控,坚持“业务发展、内控优先”的经营理念,不断完善和细化内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加大了对内控制度执行不力和违规操作行为的处罚力度,三道防线环环相扣,风险防范能力日益提高
内部控制进一步完善6.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运作情况
董事对公司提供的董事会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审议 事项、会议文件及董事履职情况进行了认真审查,认为公司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章程》的规定、会议文件完备,相关信息资料充分,董事勤勉尽责,不存在与召开董事会及相关委员会相关规定不符的情形
3.4.3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情况2024年2月14日关于《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关联交易工作报告》的独立意见
4月23日关于《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关联方名录的报告》独立意见
2024年5月23日《关于聘任江厚辉同志为于都农商银行法律合规部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10月22日《关于聘任李建中同志为于都农商银行副行长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2024年11月13日《关于聘任陈凌兰同志为于都农商银行财务会计部总经理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11月27日关于《于都农商银行2024年关联方名录的报告》独立意见
2024年独立董事未对公司重大事项提出异议
重大关联交易方面:2024年本行独立董事对11笔、金额24910万元重大关联交易进行逐笔发表独立意见
关联交易均遵循一般商业原则,不优于对非关联方同类交易的条件,符合中国人民银行利率政策及本行同类产品定价的相关管理制度
交易审批过程中无利害关系人参与,流程既符合本行内部控制制度要求,亦符合监管部门相关法规及本行关联交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3.5 监事会的构成及其工作情况3.5.1监事会的组成本行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本行职工监事3人,外部监事2人
监事会对董事和高管层尽职尽责情况、重大经营项目情况和年度经营真实性情况进行了有效监督
3.5.2监事会的工作情况2024年度,于都农商银行共召开9次监事会会议
审议表决通过《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经营管理层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财务执行情况和2024年财务预算的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利润分配预案》《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于都农商银行2023年度审计委员会工作报告》《关于同意胡婧辞去于都农商银行监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黄瑞林为于都农商银行监事长的议案》《于都农商银行监事会对董事会、董事、监事、高管层及其成员2023年履职情况和考核评价结果的报告》等19个议案
出具了对2023年绩效薪酬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意见3.6监事年度履职情况3.6.1监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2024年度7名监事均本人出席了2024年6月12日召开的2023年度股东会,不存在委托他人出席情况
7人均出席了9次监事会
监事会监事,2024年积极参加股东会、监事会,会前认真审阅会议文件资料,主动了解相关情况,会上详细听取有关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情况的介绍,认真仔细审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结合自身的专业领域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和意见,对公司监事会的科学决策起到了积极作用
全体监事通过阅读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发送的内部文件、月度信息、每周简报等材料,及时了解公司主要经营管理和风险管理情况及外部相关信息
非职工监事也通过电邮、电话、微信等形式与公司保持日常联系,与公司形成有效的良性沟通机制
外部监事履职情况2024年,本行外部监事2名,不在本行担任除监事外的任何职务,薪酬不与本行经营业绩挂钩,不受内部干预,能按章履职
审核年报真实性,独立对董事、高管进行年度履职评价,听取风险管理报告等,工作勤勉尽职
3.6.2监事出席会议及履职情况2024年,根据《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准则》及《章程》的有关规定,本着公开、公正、客观的原则,监事会监事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发表了监督意见,作出了独立判断,并发表了相关意见
一是在审议董事会提案时充分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履行章程赋予的工作职责
二是对董事会和经营层在推进法人治理结构,实行科学授权授信;在建立灵活经营机制,促进全行转型发展;在优化服务功能,提升企业形象等方面作出的重大决策,监事会能做到积极参与,发表意见,发挥监督作用
三是加强学习与调研,2024年4月份参加了赣州全辖农商银行的知识培训;深入基层,围绕业务发展、风险防控、员工行为等方面进行调研,为董事会决策和经营管理提供参考意见
四是监事会注重加强对本行重大财务决策与执行情况,以及会计制度建设与执行等情况的监督
五是督促加强全面风险管理
监事会督促风险管理部门对本行全面风险管理情况进行自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和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管控意见
3.7高级管理层成员构成及其基本情况本行高级管理层共设有行长1人、副行长2人、董事会秘书1人、审计部、财务会计部、法律合规部负责人各1人,辖内支行(含营业部)负责人41人
高级管理层在董事会授权下开展业务,能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章程的规定,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履行诚信和勤勉的义务,有效组织日常经营管理工作,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完成了年度经营目标
高级管理层严格执行股东会、董事会决议,认真执行年度预算,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行长依照法律法规、本行章程及董事会授权,主持本行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组织实施本行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提请董事会聘任或者解聘本行其他髙级管理层成员及内审部门负责人;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本行内部各职能部门及分支机构负责人等
3.8 总行部门设置情况根据业务发展的需要并结合本行实际,总行机关设置 11个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人力资源部、党群工作部、审计部、党风行风监督室、风险管理部、法律合规部、信贷管理部、财务会计部、运营管理部、安全保卫部
4个事业部,分别为:金融市场部、评审事业部、零售事业部、清收事业部
3.9分支机构设置情况本行下辖42个营业网点,具体为:营业部1个、支行40个、分理处1个
营业网点遍布于都城乡,是于都县机构网点最多、客户资源最广、业务规模最大的地方银行机构
3.10员工基本情况2024年末,全行员工380人(含内退职工30人)
按受教育程度分:研究生8人,本科270人,专科及以下102人,中级职称5人,助理职称43人
四、股本变动及股东情况 4.1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4.2 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人民币 万元 4.3 最大十户股东及持股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股 4.4 报告期末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情况及股权质押情况单位:人民币 万股4.5 报告期内与主要股东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联方、一致行动人、最终受益人关联交易情况单位:人民币 万元 4.6股权出质情况4.6.1股权出质基本情况2024年末出质股东户数24户,占本行股东总户数的2.56%,已出质股权数2782.64万股(含孳息),占本行股本总额的9%;其中以股权质押反担保方式出质户数为0户、金额0万元,在其他农商银行出质23户、股权2277.64万股,占本行股本总额7.37%;出质给个人1户、股权505万股,占本行股本总额1.63%
4.6.2 其他情况截止2024年末,涉及股权冻结的股东有19户,股数为262.66万股
2024年度无涉及质押股权被拍卖的股东
4.7关联交易情况4.7.1关联方与商业银行关系的性质关联方包含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及内部人和主要自然人股东的近亲属、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控股自然人股东、董事、监事、关键管理人等
4.7.2 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 于都农商银行关联方身份的基本情况详见附件1:4.7.3关联方所持本行股份情况于都农商银行关联方所持股份情况详见附件2:4.7.4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协议、做出安排,协议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内容本行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签署生效后视为关联方的协议;未与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做出视为关联方的安排
4.7.5关联交易的类型关联交易分为一般关联交易、重大关联交易
一般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下,且该笔交易发生后本行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下的交易
重大关联交易指本行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本行资本净额1%以上,或该笔交易发生后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本行资本净额5%以上的交易
截至2024年末,本行关联方在本行的关联交易只有贷款授信,无贸易融资、票据贴现、透支、债券投资、特定目的载体投资、票据承兑、开立信用证、保理、担保、贷款承诺,以及其他实质上由商业银行或商业银行发行理财产品承担信用风险的业务等,且均为一般关联交易,无重大关联交易情况
4.7.6关联交易的金额及相应比例截止2024年末,本行资本净额为189760.02万元,关联交易余额共(全部为授信业务)37249.08万元,其中一般关联交易余额4316.08万元、重大关联交易余额32933万元
本行对最大单个关联方的授信余额6700万元,为本行资本净额的3.53%;本行对最大一个关联法人或其他组织所在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20490万元,为本行资本净额的10.8%;本行对全部关联方的授信余额38846.9万元,为本行资本净额的20.47%
4.7.7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的金额及相应比例无关联交易未结算项目
4.7.8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执行本行贷款利率管理办法,定价政策与其他客户同类授信条件一致
4.7.9其他事项(1)一般关联交易笔数192笔、余额4316.08万元;(2)重大关联交易29笔、余额32933万元
五、风险管理情况5.1 主要监管指标情况 单位:%5.2 贷款主要行业分布单位:人民币 万元 %5.3 最大十户贷款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4 贷款风险分类和不良贷款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 %5.5 贷款损失准备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5.6 年末对外投资情况 单位:人民币 万元5.7 不良贷款控制效果2024年末本行不良贷款余额为34654.24万元,不良率2.69%,不良余额和不良率双降,信贷基础质量持续夯实
5.8 主要表外项目情况 2024年末本行银行承兑汇票余额为0万元,比年初上升0万元
六、本行对各类风险的防范对策和措施2024年,本行坚持依法合规审慎经营原则,认真贯彻落实省联社及监管部门全面风险管理理念和工作部署,始终紧绷风险防范这根弦,全面落实风险责任,加强风险监测预警,坚决守住了不发生系统性和区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大案要案的底线,并突出对实质风险的把控,变被动防控风险为主动经营风险,进一步增强风险防控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同时,建立健全了案件防控体系,落实了案件防控的主体责任,案件防控意识更加牢固,基础更加扎实
6.1董事会、高级管理层对风险的监控能力依据《章程》规定,制定了董事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设立了风险管理与关联交易委员会、提名与薪酬委员会等专业管理监督机构,并制定了各委员会议事规则和工作职责;本行高管层由一支专业知识丰富的高管人员组成,3名高管人员中,2名具有经济师职称,1名具有助理经济师职称,1名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名高管有20年以上从业经历
管理层设立了风险管理部,专门从事风险监测和管理,风险监控能力较强
6.2风险管理的政策和程序本行风险管理政策涵盖风险管理的各个方面,并保持连续性、稳定性和适应性,主要内容包括: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责、范围和权限的安排;对已经开展的业务全面覆盖,特别是对开发、创新、拓展业务的风险审查;适当的风险管理限额和能够承担的风险水平;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程序;采取的压力测试的情形和范围;设立风险信息的报告路径;对重大风险和突发风险的应急处理预案
本行依据省联社“三个维度、五个层次、十大机制”的全面风险管理体系为核心,始终把全行风险控制在可承受的范围之内
建立风险合规管理三道防线,各职能部门和各营业网点为第一道防线,各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委员会、风险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委员会和审计、党风行风监督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6.3风险计量、检测和管理信息系统一是本行成立了专门的风险管理机构,风险管理基本能覆盖各主要风险,能够对信用风险、市场风险、利率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及信誉风险等各类风险进行持续的监控;二是制定了识别、计量、监测和管理风险的制度、程序和方法,对主要资产业务——贷款,建立了信贷资信查询系统,采取了贷款五级分类管理、信用评级等管理机制;三是针对不断变化的环境和情况及时修改和完善风险控制的制度、方法和手段,以控制新出现的风险或以前未能控制的风险
有较完善的产品定价机制,能做到成本可算、风险可控6.4内部控制和全面审计情况一是开展专项审计工作
主要是征信管理专项审计、关联交易专项、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专项审计、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真实性专项审计等26个项目
二是开展重点领域审计
对新形成不良贷款、不良资产处置、不法贷款中介等重点领域开展全面整治,实施日常审计,有效防范信用风险
三是开展后续跟踪审计
围绕内外部审计和检查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开展跟踪审计,重点督促日常经营管理中问题较多的支行和部门,强化内部管理,注重根源性整改,严肃整治屡查屡犯问题
四是开展离任(职)经济责任审计
对31名股级干部开展了离任审计和2名员工开展了离职审计,对落实总行重点工作情况、完成经营绩效目标、廉洁从业情况、风险管控等
6.5 信用风险状况 6.5.1信用风险管理信用风险管理组织架构分为信贷业务、信贷审批和风险管理三部分;风险管理和控制政策方面,一是建立了审贷分离相互制衡的风险控制体系;二是加强对分支机构资产质量考核和风险责任人制度;三是在加强对不良资产的重点监控与管理等方面明确了相关措施
6.5.2资产风险分类的程序和方法本行按照审慎经营、风险防范为本的管理理念,根据省联社信贷系统五级分类矩阵调整规则,对信贷资产进行五级分类,将信贷资产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个类别,后三类合称为不良信贷资产,以揭示信贷资产实际价值和风险程度,真实、全面、动态地反映信贷资产质量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是在对借款人经营状况、财务状况、担保、非财务等各项因素进行全面、综合分析的基础上,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分类
信贷资产风险分类实行实时初分,分级认定,超限报批,按季度汇总分析
6.5.3信贷资产分布情况本行以“立足本土,服务社区,支农支小”为市场定位,贷款投放稳步增长,支农支小定力更足;围绕当地经济发展特点,大力推进乡村振兴整村授信和城区网格化营销活动,重点满足“三农”及小微企业的信贷需求,做好支农支小支微,助力本地经济发展
贷款分布主要集中在农、林、牧、渔业,批发和零售业、个人贷款等方面
截至2024年末涉农贷款余额74.26亿元,较年初增加4.55亿元,实现涉农贷款持续增长目标
小微贷款余额34.54亿元,较年初增加4.36亿元,增幅14.45%
其中我行1000万以下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7.44亿元,较年初增加3.05亿元,增速12.5%
2024年末,绿色贷款余额3.12亿元,涵盖了绿色农业、绿色林业、资源循环利用、可再生能源及清洁能源等多个项目,主动履行了我行在环境、资源等方面的社会责任
6.5.4信用风险集中程度授信集中度较为合理,符合监管要求比例
2024年末,本行非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5.27%,非同业单一客户贷款集中度5.15%,非同业集团及经济依存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10.49%,同业单一客户风险暴露集中度16.1%,均在监管要求比例之内
6.5.5 流动性风险状况及对策一是建立流动性风险分析制度,定期召开风险分析会,研究、分析流动性风险状况,查找可能出现流动性风险的薄弱环节和漏洞,及时向流动性风险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并提出具体的风险防范意见
二是建立流动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包括对流动性风险监测指标进行持续跟踪监测和风险评价,对流动性指标进行静态和动态预警以及配备兼职风险管理人员等
三是根据人行信贷规模控制要求,科学合理安排信贷资金的投放,科学调整资产负债结构和期限,防范短借长贷期限错配的风险,合理安排债券投资和存放同业的配置比例、期限
四是密切关注现金头寸和资金来源变化的趋势,主动监测各项流动性指标的异常情况,做好应急预案,避免出现流动性风险和支付缺口
五是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促进存款稳健增长,不断拓宽和补充资金来源,从源头解决流动性不足,并且做好监测和压力测试,确保流动性管理全面涵盖各类表内外业务
6.5.6 市场风险状况及对策 一是成立贷款利率管理委员会,确定以理性、有序、有利竞争的贷款利率定价目标,办公室设在信贷管理部,负责牵头组织全行贷款利率管理工作,在权限范围内合理确定和执行贷款利率;二是为适应利率市场化的新变化,密切关注宏观经济政策,做好市场风险的分析监控,不断提高了对市场风险的识别、计量、监测和控制水平,建立重大市场风险应急预案,增强了应对市场风险能力
6.5.7 操作风险状况及对策 本行建立了由董事会及其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高级管理层组成的操作风险治理结构,确定操作风险管理战略,指导和协调全行操作风险管理工作
建立常态化的检查机制,自上而下的报告机制以及风险事件反馈改进机制,实现了操作风险识别、评估、监测和控制的闭环管理
日常检查范围涵盖本行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的全过程,特别关注重点业务、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采取常规检查与专项审计检查相结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