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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信达辽宁分公司关于鞍山市三星阀门制造有限公司债权项目的招商公告一、债权基本情况该项目涉及1笔借款,截止2026年5月31日,该项目债权本金余额408.06万元,利息126.54万元
代垫费用1.41万元二、债务人情况债务人鞍山三星阀门制造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辽宁省鞍山市铁西区宁远镇宁远屯,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三、担保情况该项目分别由自然人王相国、宋艳芬、王旭升、李杰及鞍山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提供保证担保
由鞍山蓝诺气体设备有限公司以其名下位于鞍山市铁西区双台路41号,建筑面积760.59平方米的研发中心、建筑面积2,105.64平方米的厂房及对应5,128.00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提供抵押担保
四、债权诉讼情况该债权已通过民事调解确权,目前已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该债权可能有其他的资产线索,债权实现也可能存在风险,具体情况请投资人自行了解,并承担投资风险
欢迎各位投资人关注该债权项目的处置工作特别提示:以上资产信息仅供参考,信达公司不对其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联系人:牛经理、卜经理联系电话:024-22780156、024-22780160鞍山市三星阀门制造有限公司保证人名称:王相国,担保金额(元):4170000.000000,保证人名称:宋艳芬,担保金额(元):4170000.000000,保证人名称:王旭升,担保金额(元):4170000.000000,保证人名称:李杰,担保金额(元):4170000.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