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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木里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2025年12月31日,四川省木里藏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作出(2025)川3422破申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中国葛洲坝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申请国能木里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能木里公司”或“债务人”)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6年1月12日作出(2025)川3422破1号《决定书》,指定四川四通破产清算事务有限责任公司凉山分公司担任国能木里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开展本案破产相关工作
鉴于目前本案仍处于破产清算阶段,为充分发现和识别国能木里公司的重整价值以及重整可行性,实现债务人资产价值最大化,在木里县人民法院的监督和指导下,管理人面向社会预招募意向投资人
现将本次预招募相关事宜公告如下,本公告内容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任何要约或承诺
一、预招募须知(一)本次预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预招募,本次预招募公告内容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平等适用,具有相同效力
(二)本公告所述信息并不当然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意向投资人如需了解国能木里公司名下在建工程益地水电站等资产具体情况,或需进行尽职调查的,须签署《保密承诺函》(样本见附件)
(三)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四)本公告并非邀约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随时延长预招募期限或终止意向投资人预招募
(五)本次预招募所涉国能木里公司在建工程益地水电站以最终确定的重整投资人接收时的现状为准
(六)不符合条件而参加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管理人对国能木里公司资产、负债、股权等所作的说明、图片等,仅供意向投资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的任何担保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意向投资人在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相关资产状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进行尽职调查,慎重决定投资行为
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国能木里公司全部事项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八)若后续本案依法转入破产重整程序,如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招募中选意向投资人无需在重整程序中再次报名、支付投资保证金,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将不计利息自动转化为等额的重整程序保证金或后续的重整投资款,意向投资人在重整程序中可以更改或调整意向投资方案(但不得劣于清算程序中已提交的投资方案中所载投资条件)
(九)国能木里公司能否进入破产重整程序尚存在不确定性,本预招募公告不代表任何相关方对国能木里公司后续将进入破产重整程序的承诺或默认
(十)本案将采取线下方式确定投资人
(十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公告期届满日(节假日休息),管理人接受咨询及尽职调查联系(联系方式见文末)
(十二)本预招募公告不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最终解释权归属于管理人
二、国能木里公司基本情况介绍(一)工商登记情况国能木里县东义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曾用名:木里县民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10月19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3422667414973D,法定代表人:简波
住所地:木里县龙钦街18号C栋3楼注册资本:7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国电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持股6615万元,持股比例94.50%,木里县国有投资发展有限责任公司持股385万元,持股比例5.50%
经营范围:水电资源的开发、投资、建设;水利水电工程技术咨询,服务(凭资质证书经营);水利水电物资设备采购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主要资产情况国能木里公司主要资产为“益地电站”“俄桠电站”“洋那电站”在建工程
其中,益地电站装机容量16.8万千瓦,于2011年开工建设,于2014年停工
自2014年起,除防洪度汛投资外,股东方再未下达益地水电站工程投资计划,益地水电站停缓建至今
已完成场内主干道路、临时施工道路及后期整治工程;完成1#、3#、5#、6#施工支洞开挖及支护;完成地下厂房排风兼出线洞洞挖和支护;完成35kV临时施工供电工程线路及变电站项目施工(以现场实际修建状况为准)
俄桠电站装机容量2.4万千瓦,处于可研阶段,已完成进场道路新建工程开挖;洋那电站装机容量2.5万千瓦,处于预可研阶段
俄桠水电站及洋那水电站属于小型水电项目,因能源发展规划要求全面停止小型水电项目开发,除具有航运等综合利用为主、兼顾发电的项目外,其余小型(单站装机容量5万千瓦以下)水电项目全面停止核准建设
益地水电站复建符合国家和四川省“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坚持以水电为主的能源开发”的方针
1.益地水电站建设情况益地水电站位于凉山州木里县俄亚乡和甘孜州稻城县俄牙同乡境内
为东义河干流梯级开发规划中的第六级(最后一级)
坝址距稻城县城约200公里、香格里拉县145公里;电站厂房为地下厂房,布置在东义河河口上游约1.5公里的右岸山体内
工程开发任务是发电,兼顾下游生态环境用水要求坝址以上流域面积2408平方公里,占全流域面积81.9%,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36.3立方米/秒;龙达河引水坝坝址以上流域面积420平方公里,引水坝坝址处多年平均流量6.01立方米/秒
电站采用引水式开发,设计装机容量16.8万千瓦(2×8.4万千瓦),机组为混流式机组,正常蓄水位1900米,调节库容89万立方米,具日调节性能
引用流量65.52立方米/秒,额定水头293米,可研设计多年平均发电量(单独/联合)7.082亿/7.572亿千瓦时,设计年利用小时数(单独/联合)4215/4507小时
截至当前,工程面貌情况如下:(1)沿东义河道路:总长度28.374km(稻城段9.294km,木里段19.08km),已完工验收,目前被地方修建“亚三”旅游公路覆盖
(2)场内道路:总长度20km(支洞道路、厂房道路、调压井道路、渣场道路、首部漫水桥等),已全部完工验收
(3)施工用电:撒多变电站~益地35KV线路及变电站已完成施工,色苦~益地110KV线路塔基完成砼浇筑
(4)施工支洞:主引水隧洞共7个施工支洞,总长度2597m,已经完成开挖1615m,完成62.2%
其中,位于关键线路的5#、6#施工支洞开挖全部完成,1#支洞完成94.4%,3#支洞完成81.6%,7#支洞完成6%,4#、8#支洞未开工
(5)地下厂房:排风兼出线洞开挖完成
建设具体情况如下:序号工程名称完成情况长度(m)宽度(m)高度(m)完工日期计量单位实际建成数量目前情况1稻城段道路已完成92944/m9,294.00被地方修建“亚三”旅游公路覆盖2木里段道路已完成190804/m19,080.00被地方修建“亚三”旅游公路覆盖3漫水桥新建工程已完成40.0066m40.01闲置41号支洞94.40%407.854.55.5m385.01闲置52号支洞公路已完成479.1425/m479.14闲置63号支洞81.60%236.44.55.5m192.90闲置73号支洞公路已完成216.7585/m216.76闲置84号支洞公路已完成991.8615/m991.86部分已垮塌95号支洞已完成442.844.55.5m442.84闲置106号支洞已完成5734.55.5m573.00闲置117号支洞6%4314.55.5m25.86闲置12支洞道路(6、7号支洞)已完成(6、7号支洞外)3973.9525/m3,973.95闲置13通乡公路已完成5359.0517/m5,359.05通往俄亚村的道路,5号支洞外,现已被地方修建为通村公路14厂区道路已完成1268.947/m1,268.94临河道路,碎石路面,部分未通,部分已垮塌157号渣场道路已完成3312.4065/m3,312.41通往俄碧村渣场的道路,公司修建为毛路,后被地方修建为通村公路16调压井道路已完成842.8085/m842.81通往排风兼出线洞的道路,部分已垮塌,已到尽头17色苦~益地110KV线路塔基施工完成///个18完成塔基约18个,未铺设线路18撒多变电站~益地35KV线路及变电站已完成///㎡1981栋2层综合楼、2栋1层平房19排风兼出线洞(地下厂房)已完成213//m213闲置2.益地电站相关核准要件情况根据国能木里公司提供的资料,益地水电站相关批复文件及核准要件情况如下:序号批复文件/核准要件名称单位文号时间备注1《关于将东义河及支流龙达河开发经营主体由四川民和水电投资有限公司变更为木里县民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请示的批复》木里县人民政府木府函〔2008〕48号2008.6.32安全预评价四川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川安监备〔2010〕112号2010.09.27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3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四川省卫生厅川卫职预审字〔2010〕30号2010.06.29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4建设用地预审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函〔2011〕2004号2011.12.19预审意见2年内有效,已开工建设5移民安置规划大纲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1〕244号2011.11.25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6移民安置规划报告四川省扶贫和移民工作局川扶贫移民规安〔2011〕463号2011.11.26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7项目批准批复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川发改能源〔2011〕1782号2011.11.28项目已在批复有效期2年内开工建设8可研报告审查意见四川省工程咨询研究院川咨院〔2011〕726号2011.12.269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中共甘孜州委维护社会稳定领导小组办公室甘维稳函〔2011〕1号2011.06.13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0封库令四川省人民政府川府函〔2010〕180号2010.09.06按川办函〔2007〕279号执行(已完成时效)12水土保持方案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0〕1288号2010.10.26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2环境影响评价四川省环境保护厅川环函〔2011〕600号2011.12.21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3文物保护四川省文物局川文物保函〔2010〕91号2010.04.12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4压覆矿产调查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源储压函〔2010〕223号2010.08.19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5地质灾害评估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川国土资环备〔2010〕1056号2010.06.11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6防洪评价凉山州水务局凉水行审〔2010〕62号2010.07.22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17水资源论证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0〕1210号2010.10.10有效18接入系统方案四川省电力公司川电发展〔2011〕655号2011.12.22已失效,已重新办理19接入系统方案复核四川省电力公司川电发展〔2021〕98号2021.08.04已失效,需重新办理20并网批复四川省电力公司川电营销〔2011〕286号2011.12.18已失效21林地预审意见四川省林业厅川林审批函〔2011〕159号2011.10.14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22水工程规划同意书四川省水利厅川水函〔2010〕1296号2010.10.28批复文件未载明时效要求(三)主要负债情况截至2026年3月25日,国能木里公司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时,债权申报11笔,金额为904,310,281.80元,管理人审查确认8笔,金额为894,122,358.23元,暂缓确认2笔,金额为9,633,982.28元
国能木里公司对外负债最终以木里县法院裁定确认金额为准三、投资模式介绍由于水电站的开发建设需取得相关行政审批,依赖于建设主体已取得的相关核准文件,因此本案原则上采取股权投资模式,即意向投资人确定投资后,由人民法院裁定本案转入破产重整程序,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经债权人会议表决通过且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投资人支付相应投资款后取得国能木里公司相应股权,并执行重整投资方案及重整计划
投资人支付的投资款全部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清偿债务
若意向投资人有其他有利于益地水电站的开发建设,或有利于保障全体债权人利益的方案,也欢迎与管理人进一步磋商
四、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一)意向投资人应当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自然人,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者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不属于失信联合惩戒对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
(二)意向投资人承诺并提交:意向投资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限制高消费,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承诺书
(三)意向投资人须具备与本项目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且应具备与债务人资产规模和资产现状相适应的管理和运营能力;同时能提供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能够证明具有履约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意向投资人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的,参与机构最多为2家,应书面说明主次机构、各自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包括但不限于各自的投资比例、股权占比、决策程序)等,联合机构须同时符合上述各项资格条件
承诺联合体机构之间承担连带责任
若联合体最终中选后,通过设立项目公司的方式参与投资的,联合体机构均应书面承诺对项目公司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对意向投资人资格要求有疑问的,请在报名之前向管理人咨询确认
管理人对意向投资人资格仅作初步形式审核,不视为管理人对其资格最终的认可,若意向投资人最终因不符合意向投资人资格,导致投资未能成功,管理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意向投资人须咨询相关部门了解产业规划要求与未来税收要求(如有)等相关情况
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相关产业、税收、投资政策要求和风险五、招募流程本次招募分为报名阶段和遴选阶段,具体如下:(一)提交报名材料1.报名时间:自本预招募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6月22日18:00止
未按期提交报名材料或未按期交纳报名保证金的,均视为自动退出报名
管理人有权视实际报名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2.报名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仔细阅读本预招募公告,按照要求提交参选文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报名材料具体如下(包括但不限于):(1)主体资格文件意向投资人需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均需加盖公章)
如委托代理人的,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原件(样本见附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为律师的,还需提交律师证复印件及律师事务所公函原件
对以上意向投资人提供的主体资格文件复印件,如有需要的,管理人将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原件进行核对;(2)《意向投资方案》(格式不限),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含公司简介、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组织架构、资产负债、主营业务、经营业绩等基本信息)、投资意向、投资资金(需分别列明获取相应股权的对应价款、后续复工续建大致计划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建设或经营计划等;(3)意向投资人确认的己方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通信地址、收款账户等基本信息;(4)与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5)符合预招募公告中“意向投资人资格条件”的承诺、说明或证明材料;(6)意向投资人投资建设及运营水电站相关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等(涉及商业机密的信息可隐去,本项若无则无需提供);以上全部报名材料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印章和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
所有报名材料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密封后向管理人提供
副本内容与正本不一致的,以正本内容为准意向投资人未按本预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不予接受
3.报名方式:意向投资人应在报名时间截止之前将报名材料电子版发送至管理人指定的电子邮箱(联系方式见文末),并将符合要求的报名材料纸质版装订成册通过邮寄或其他方式送达管理人处
4.特别提醒:纸质报名材料最迟应于报名时间截止之前送达,逾期未送达的,视为未报名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报名材料的,则以报名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提交完整的报名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5.意向投资人在尽职调查前需要获取本项目相关资料的,同样需要签署《保密承诺函》(样本见附件)
(二)缴纳报名保证金意向投资人应当在提交报名材料的同时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万元至管理人账户(账户信息见文末),意向投资人最晚应在提交报名材料之日起3日内缴纳报名保证金,逾期未缴纳报名保证金的,视为自动退出报名
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的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初步审查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三)尽职调查阶段缴纳报名保证金并通过初步审查的意向投资人,在签署《保密承诺函》《保证金承诺函》(样本见附件)后,可自行或委托中介及机构对债务人开展尽职调查,管理人将在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给予配合
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所需的费用由其自行承担,并对尽职调查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尽职调查的结束时间不得晚于预招募报名截止时间后20日,即意向投资人应当于2026年7月12日18:00之前完成尽职调查
(四)提交《投资方案》1.意向投资人提交《意向投资方案》并尽职调查结束后,应在2026年7月17日18:00之前向管理人提交正式版《投资方案》(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意见,并缴纳投资保证金人民币200万元,前期缴纳的报名保证金可转为投资保证金
逾期未提交正式版《投资方案》或者未支付投资保证金的,视为自动退出参与本次预招募
无论意向投资人是否进行尽职调查等行为,只要已提交正式版《投资方案》、决策文件的意向投资人均视为完全了解并认可与本案有关的国能木里公司当前的一切现状,且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2.《投资方案》应至少包含以下内容:(1)说明投资方案,明确重整模式、投资金额(用于国能木里公司偿债的资金)、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2)简要说明续建计划(含续建资金的大致测算),应符合债务人所在地区的区域规划、产业政策以及债务人的实际情况;(3)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以及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的简要介绍、联系方式等
注:投资方案不得设置假设性前提条件,否则方案无效《投资方案》纸质版(一式贰份,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应密封并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书面寄送或当面送达管理人处(同时发送电子版至管理人邮箱),意向投资人决策机构对上述事项的决策意见相关材料请一并送达(联系方式见文末)
(五)确定中选意向投资人1.若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仅有1家的,则该意向投资人即成为中选投资人
2.若提交《投资方案》并缴纳投资保证金的意向投资人超过1家的,管理人将在收到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组织遴选评审会,届时将由管理人以及邀请本案债权人会议主席参与对各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投资方案》的遴选评审工作
遴选评审将围绕投资金额、付款条件、机构规模业绩、建设及经营方案等方面进行评分,选出得分前三的机构作为中选意向投资人进入后续流程
(六)破产程序转换1.中选意向投资人确定后,管理人将协调适格主体向木里县人民法院申请本案转为破产重整程序
在木里县人民法院裁定对国能木里公司重整后,管理人将结合预招募期间中选意向投资人、投资方案和本案债权人会议意见等因素,决定是否再次向社会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若需要再次公开招募,届时将另行发布公告
2.若转为重整程序后不再公开招募,中选意向投资人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该环节中选意向投资人可再次修改投资条件(投资金额、付款条件等),但不得低于《投资方案》确定的各项投资条件,并同时明确各类债权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等细节
竞争性磋商完毕后,确定一名重整投资人、一名备选重整投资人(七)特别说明1.意向投资人在预招募过程中向管理人提交部分或全部的材料,均视为充分知悉并同意本预招募公告的内容和程序,并自愿接受本预招募公告内容、程序及所签订协议条款的约束
2.管理人在此明确告知:(1)本次预招募中选的意向投资人并不当然取得后续国能木里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2)若在后续国能木里公司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的,本次预招募期间中选的意向投资人,无须再次报名,但可以重新报价或优化方案(重新报价不得低于预招募时的报价),已支付的投资保证金自动转为重整投资人招募阶段的投资保证金
同等条件下,预招募期间的中选意向投资人根据得分高低依次具有优先中选重整投资人的权利
六、其他事项(一)保证金退还及转换1.意向投资人未通过管理人的初步审查的,管理人将在初步审查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2.意向投资人逾期未提交《投资方案》的,则管理人将在《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3.意向投资人已提交《投资方案》,但最终未中选的,管理人将在遴选结果确定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报名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4.中选意向投资人若最终成为国能木里公司重整中选投资人的,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将转为重整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5.若非因中选意向投资人原因,人民法院未裁定对国能木里公司重整的,管理人将在法院裁定不予受理重整或相关文书送达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投资保证金本金(不计息)
6.若国能木里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再行公开招募重整投资人,中选的意向投资人非因其自身原因未中选重整投资人的,管理人将在重整投资人遴选结果产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二)保证金没收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管理人将没收意向投资人已缴纳的投资保证金,纳入债务人财产:1.意向投资人提供虚假报名材料;2.意向投资人违反保密承诺,向他人提供尽调资料;3.拒绝磋商,意向投资人进入竞争性磋商环节但拒绝参与磋商的;4.恶意磋商,意向投资人在竞争性磋商过程中提出的主要投资条件低于《投资方案》确定的投资条件,但同时提出补偿条件或者其他优惠条件的除外;5.本次确定的中选意向投资人,后因其自身原因退出的,包括但不限于后续不配合签署以《投资方案》相关内容为基础的投资协议等
(三)权属争议对本次预招募所涉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最晚于预招募公告报名截止日前3日与管理人联系
(四)其他注意事项1.基于本次预招募因所涉标的本身价值,其报名保证金、投资保证金等相对较高,意向投资人参与预招募的,支付保证金可能存在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情况提前确认支付额度
2.意向投资人报名前请务必详细阅读并遵照本次预招募公告的要求,调查国能木里公司的相关信息(如资质许可情况、资产负债情况、应收应付情况、税收缴纳等)、了解报名资格(如限购政策、产业准入政策)、委托代理、保证金等内容
如违反相关约定,已支付的保证金可能会被没收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预招募
3.本次预招募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意向投资人参与预招募提供参考,不能作为意向投资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意向投资人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参与本次预招募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国能木里公司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国能木里公司资质许可、资产、债权债务、涉诉涉仲裁、税收缴纳、实际建设及使用情况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审慎参与预招募
4.本次预招募所涉国能木里公司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国能木里公司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预招募公告披露外,意向投资人应对国能木里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含显性、隐性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亲自进行实地尽调,自行决定是否聘请法律、财务、税务等专业机构进行尽职调查或出具投资意见
未尽调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国能木里公司资产及相关现状的确认,责任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