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方承诺我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通过“浙交汇”平台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依照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1)本次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思表示,转让标的权属清晰,除已披露的事项外,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不存在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交易的情形;对于设定担保物权的产权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涉及政府社会公共管理事项的,已依法报政府有关部门履行相关审核、备案等程序;(2)本次转让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3)我方所提交的转让申请及相关材料真实、完整、准确、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4)我方在交易过程中自愿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浙交汇”平台相关交易规则及规定,恪守转让公告约定,按照相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5)我方已认真考虑本次转让行为可能导致的企业经营、行业、市场、政策以及其他不可预计的各项风险因素,愿意自行承担可能存在的一切交易风险;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及杭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和“浙交汇”平台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所在地区浙江省-杭州市-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河庄街道江东村巧客小镇经营用房3号楼106-53法定代表人俞垒成立日期2017-08-17注册资本(万元)2,000.00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建筑安装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106MA1FY8D96F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路基路面养护作业;建设工程施工;建筑劳务分包;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输电、供电、受电电力设施的安装、维修和试验;建设工程设计;特种设备安装改造修理;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园林绿化工程施工;物业管理;机械设备租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境卫生管理(不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检查,城市生活垃圾、建筑垃圾、餐厨垃圾的处置服务);专用设备修理;发电技术服务;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半导体器件专用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修理;电器辅件销售;建筑材料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充电桩销售;政府采购代理服务;采购代理服务;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有人不放弃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杭州圆好建联科技有限公司51.00%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49.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以下数据出自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4,146.112336-294.58053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516.355464939.413689576.941775审计机构杭州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以下数据出自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124.08489-45.81134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811.9955881,282.451581529.544007内部决策情况股东会决议重大事项及其他披露内容1、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251号《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的特别事项说明详见该评估报告
2、本次股权交易,标的企业股东不放弃同等条件下优先购买权,该股东应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应的受让申请、报价手续,若该股东未在规定的时间办理受让申请、报价手续的,视为其自动放弃对本次转让股权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3、其它事项详见转让方提交的本次股权转让的备查文件
其他披露的内容附件转让方简况转让方名称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半山街道北秀街701号3幢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翁大庆成立日期1993-02-16注册资本(万元)10,500.00注册资本币种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01430777692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49.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49.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地级市(区县)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0751708923K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批准日期2026-05-18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市路桥集团持有的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49%国有股权公开挂牌转让的董事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杭州市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交易条件与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49%股权(对应注册资本人民币980万元)转让底价315.9667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本次交易信息披露后即可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信息披露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转让标的和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认真全面阅读本次转让涉及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平专审[2026]0167号《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251号《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
意向受让方办理受让申请手续,即视为其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及的浙江天平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天平专审[2026]0167号《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清产核资专项审计报告》及天源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天源评报字[2026]第0251号《杭州市路桥集团有限公司拟转让股权涉及的杭州呈高联合工程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资产评估报告》等报告所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交易资料内容及转让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以及已完成对本次交易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本次转让项目,保证履行有关的义务及承担投资风险和责任
2、信息披露期满后,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该意向受让方为受让方,其在报名时作出的有效报价为成交价;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3、涉及优先购买权人的,按照《杭州产权交易所国有产权转让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操作细则》的规定执行
如征集到的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包括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和非股东意向受让方的,进场行权的优先购买权人采用过程行权的方式行使优先购买权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签署《股权转让协议》;并在《股权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向杭交所指定账户一次性支付交易服务费、交易价款等交易资金(以到账时间为准);(2)同意杭交所在经转让方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受让方已交纳的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3)本次股权交易完成之后,转让方不再享有交易股权所对应的股东权利和义务,受让方按股权受让比例承继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标的企业的债权、债务均由股权变更后的标的企业承担(4)标的企业认缴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已实缴到位1000万元,其中转让方认缴出资980万元,已实缴到位490万元,剩余490万元注册资本未实缴到位,根据公司章程约定,将在2030年5月15日前足额缴纳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转让股权对应的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继,受让方应保证按照公司章程约定及法律规定履行相应出资义务
如因受让方未依法履行出资义务导致转让方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转让方因此而向标的企业或标的企业债权人承担的出资补充责任),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向转让方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5)员工安置①本次股权转让不涉及员工安置,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的标的企业继续依法履行全部员工的劳动合同、继续维护、保障全体员工的合法权益
②转让方委派至标的企业1人,为标的企业总经理,劳动合同与转让方签订,股权转让后由转让方统筹安排其工作岗位
(6)自评估基准日(2025年12月31日)至股权转让交割日(工商变更登记之日)期间,标的企业的净资产变化不再进行审计清算,由受让方按持股比例承担
转让双方不再以交易期间标的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交割,在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进行
受让方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及交易服务费后,杭交所经审核向受让方出具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
受让方取得本次股权转让的《产权交易凭证》后,方能要求转让方向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登记和在市场监督管理局完成股权变更登记手续
本次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由标的企业负责办理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自取得杭交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之日起,转让方应积极向其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办理本次转让的产权变更登记
转让方和受让方应自产权变更登记办理完成之日起积极协助标的企业在20个工作日内办妥股权的变更登记的法律程序必备的文件资料及相关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申请
股权的变更登记手续的相关费用由标的企业全额承担,如果由于转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转让方承担违约责任,受让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如果由于受让方的原因而导致无法获准上述登记的,由受让方承担违约责任
(8)本次交易完成后,按照转让方的要求,杭交所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款项后,按转让方要求的时间内将已收款项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转让方和受让方对成交标的的交付有异议的,由转让方和受让方自行解决,经纪会员和杭交所不承担责任
5、有关因本次股权交易而产生的税、费按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自行缴纳
6、本项目标的转让方与受让方的权利义务等以转让方出具的《股权转让协议》样本相关内容为准
7、本次股权交易受让方需承担交易服务费
8、具体详见股权交易资料
受让方资格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64.000000万元交纳时间信息披露期满前交纳
意向方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日16:00前交纳保证金(以“浙交汇”平台保证金订单完成支付为准)
温馨提示因技术、网络等原因,您的资金汇入银行账户后,在“浙交汇”平台-“我的账户”中的到账时间可能发生迟延,请在截止时间前尽早汇入资金
保证金处置方式1、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先用于补偿杭交所、经纪会员的各项服务费,剩余部分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材料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的或未按约定支付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的;(3)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4)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情形的
2、《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当日,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冲抵交易服务费,多余部分(若有)转为履约保证金,待应支付的剩余款项全部到账后,履约保证金再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以划出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其他事项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10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是否自动延牌是延牌情况目前已延长0个周期,已延长0个工作日竞价方式网络竞价项目附件公示附件附件2:产权受让申请书8047512905352601659.doc、附件3:承诺函6388768764133037108.docx、附件4:报价书4053862204190369580.doc、附件5: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示范文本)4329148619497001449.doc、附件6:授权委托书8516713388513945674.doc、附件1:股权转让协议(样本)955646155467119279.docx材料附件联系方式交易机构联系人施先生、叶小姐电话0571-85085591、0571-85085594传真邮箱地址杭州市江干区香樟街2号泛海国际A座27、28楼网址转让方联系人钱龙升电话15988852278传真邮箱地址网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