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7-16 2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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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重整投资人资格招募的竞价公告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398917

15009.0521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2026-08-1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5009.0521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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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5009.0521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宁波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8-18
  • 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
  • 评估价:15009.052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被查封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802室
    小区:和当地政府
    支付方式:线上支付
    注册资本:63000000.0
    法定代表人:陈岩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破产
    环境:车场
    开发商:拍卖网络平台开展宁波万华
    配套情况:车场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p>竞价标的物调查情况表<\/span><\/b><\/span><\/p>竞价标的<\/span><\/span><\/p><\/td>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简称万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span><\/p><\/td><\/tr>处置依据<\/span><\/span><\/p><\/td>受理<\/span>破产重整<\/span>裁定<\/span>及<\/span>批准重整计划裁定<\/span><\/span><\/p><\/td><\/tr>权利限制情况<\/span><\/b><\/span><\/p><\/td>截至公告发布之日,公司股权未被查封(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span>

<\/span><\/span><\/p><\/td><\/tr>拍品所有人<\/span><\/span><\/p><\/td>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span><\/span><\/p><\/td><\/tr>竞价标的介绍<\/span><\/span><\/p><\/td>本次竞价标的为万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即万华公司重整投资权益,该权益包含万华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的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和权益,具体包括:万华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对外债权等相关权益,具体详见《竞价公告》

<\/span><\/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span><\/p><\/td>本次竞价标的物对应的资产以其现状为准,管理人不承担所对应资产的瑕疵保证责任

除竞<\/span>价<\/span>公告披露外,竞价人应对竞价标的的实际状况以及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投资风险

有意者请务必在竞价前调查核实,详见竞价公告与竞价须知<\/span><\/span><\/p><\/td><\/tr><\/table><\/span><\/p><\/span><\/div><\/div><\/div><\/div>2026年3月31日,海曙法院根据刘丽星的申请裁定受理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公司)破产清算一案

根据万华公司的申请,海曙法院于2026年6月9日裁定受理万华公司重整

为实现重整资产价值最大化,维护全体债权人的合法权益,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依据海曙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启动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开竞价程序,定于2026年8月17日10时至2026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阿里资产拍卖网络平台开展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开竞价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特别提醒1.根据海曙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公开竞价程序前已有1位兜底投资人,本次竞价以该兜底投资人自愿支付专项偿债资金150,090,521.00元为起拍价,其他意向竞价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竞价标的物调查情况表》及《重整计划》等文件要求,对竞价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充分了解重整资产状况、过户要求、竞价资质、委托竞价及尾款支付方式等内容,如有疑问可与管理人联系

2.参与竞价前应自行决定是否聘请专业投资顾问或法律顾问进行尽职调查、出具投资意见等

一旦参与竞拍即视为完全了解重整投资过程中万华公司资产存在的瑕疵风险及重整过程中其他可能存在的风险,知晓竞价人在提供重整专项偿债资金外可能尚需承担的其他有关责任和义务,并不得以万华公司资产、权益、重整案情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主张要求悔拍,如违反相关约定,竞价人的保证金可能会被划扣并产生其他法律责任,请理性参与竞价

3.本次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竞价人应对重整标的公司的实际状况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等自行调查核实、承担风险,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与税务处理不规范、存在未披露的或有债务或隐性负担、万华公司可能因本次重整产生重整所得税负和当地政府对该项目的制约或限制等风险),无论该等风险系于本协议签署前或签署后显现,均不影响甲方继续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

4.重整标的公司租赁合同约定的租赁期限至2036年,年租金为500万元,竞价人(即重整投资人)需按现状承接该租赁安排

重整后的万华公司可根据自身经营状况,自主决定是否继续履行相关租赁合同,并自行承担相应的合同权利与义务

5.本竞价公告的编制目的是向竞价人披露目标公司的基本信息

管理人披露的信息未必能够完整描述目标公司的实际状况及全部瑕疵,亦不视为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的承诺及质量保证

6.本次拍卖公告所作的情况说明,仅为竞价人参与竞价提供参考,不能作为竞价人判断、权衡价值的最终依据

竞价人应根据自身需求进行调查、了解、核实

未尽事宜,管理人不承担任何责任7.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相关部门(包括但不限于税务部门、工商、管委会、商务、国土、房管、规划),对竞价标的的竞价人资格、产业规划、财务延续、准入条件、产权过户、税费等问题进行咨询确认,管理人不作任何承诺与保证

8.竞价人参与本次竞价即视为对竞价标的所涉及的全部事项的现状(包括但不限于目标公司股权状况、资产负债、涉诉情况、投资资格、投资风险等)完全了解且认可,请竞价人审慎参与竞价

9.海曙法院裁定批准的《重整计划》对重整投资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竞价人通过竞价取得重整投资人资格后,需依据已批准的《重整计划》规定,无条件予以配合,以协助万华公司按照重整计划的要求履行其全部义务

同时,债权人未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在重整计划执行期间不得行使权利;在重整计划执行完毕后,由竞价人(即重整投资人)及重整后的万华公司按照重整计划规定的同类债权清偿率,向债权人承担清偿责任

10.管理人有权在拍卖结束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前述行为对各方不构成违约且管理人不承担各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11.本次拍品交付为重整投资人受让现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从而整体取得本次竞价中约定资产的控制权

股权变更是否有限制等相关事宜请竞价人自行咨询相关部门竞价人支付完毕所有专项偿债资金后,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变更手续,可能产生的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竞价人承担,管理人予以协助配合

如有股权质押或法院查封等情形,会导致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延长

12.竞价人应当遵守《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价人竞价,不得操纵、垄断竞价价格,严禁竞价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价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二、竞价标的本次公开竞价标的为万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

即万华公司重整投资权益,该权益包含万华公司100%股权及对应纳入重整范围的资产和权益,具体包括:万华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对外债权等相关权益

具体详见《重整计划》重整范围内的资产以管理人向重整投资人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万华公司基本情况如下:1.工商登记情况万华公司成立于2003年5月16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203747386730Q,公司法定代表人陈岩考,公司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住所地宁波海曙区望春工业园区春华路885号,经营范围:汽车内装饰配件的制造、加工;织物经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万华公司注册资本为6300万港元,其中万华集团有限公司出资39,277,250.00港元,持股比例为62.34%,章学理出资23,722,750.00港元,持股比例为37.66%

2.经营情况万华公司将其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的房产出租给宁波盈胜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使用,年租金为500万元,租赁期限为15年,即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36年12月31日止

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2026年度租金已全部收取3.重整资产概况万华公司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机器设备、对外债权等相关权益作为重整核心资产,具体详见《重整计划》,其中不动产、动产情况如下所述:(1)不动产万华公司的不动产系其名下位于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的房地产,共有1本国有土地使用证及2本房屋所有权证,均已经抵押登记

具体如下:①房屋情况房屋所有权人房屋坐落房屋所有权证编号建筑面积(㎡)总层数规划用途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40108号21,635.3710工业甬房权证鄞州区字第201340110号13,204.58413,217.664合计48,057.61②土地情况:土地使用权人土地坐落国有土地证编号土地面积(㎡)终止日期土地用途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甬鄞国用(2013)第17-05631号25,905.002058年8月31日工业用地根据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上述不动产存在他人租赁及添附的情况

假设腾空处置情况下,不动产市场评估价值为170,267,217.00元,其中他人添附需返还部分为22,912,239.00元,属于万华公司部分净值为147,354,978.00元

另外,上述不动产在15年长期租约存续情况下的市场评估价值为150,031,017.00元

(2)动产万华公司的动产为厂区内的监控设备、停车场管理系统、曳引驱动载货电梯、简易升降机等

根据中同华资产评估(宁波)有限公司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显示,动产评估价值为59,504.00元

4.不列入重整范围的资产(1)万华公司交割前的货币资金、租金收益;特别说明:自重整投资人完成全部重整资金支付的次日起,此前产生的租金收益归万华公司所有,用于清偿万华公司的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各项破产债权;此后产生的租金收益归重整后的万华公司所有,同时负担重整后万华公司的一切开支

不属于重整范围的资产,由管理人以万华公司的名义另行处置重整投资人取得万华公司股权后,有义务及时配合管理人完成重整范围以外财产的处置

三、竞价起拍价、保证金、增价幅度1.本次竞价的起拍价为150,090,521.00元,保证金:20,000,000.00元,增价幅度:50万元

2.本次竞价采取有保留价的增价竞价方式,保留价即为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3.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竞价人条件与报名手续1.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价;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对竞价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价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由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竞价人应于开始竞价的3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报名材料,包括报名意向书、意向投资人简介、重整投资方案

管理人对竞价人资格进行审查,不符合要求的管理人有权不予认可竞价资格

3.竞价人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竞价

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始竞价的3日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

竞价成功后,竞价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协议》

无委托手续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价的人的个人行为4.竞价人须无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无未结被执行案件,不属于失信人员

竞价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良好5.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价的或未办理相应委托手续竞价的,竞价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咨询及开展尽职调查的时间与方式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竞价开始前(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联系电话:章老师18967882611

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2.竞价人如需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的,应向管理人提交《保密承诺函》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20】万元

在提交《保密承诺函》并缴纳尽职调查保证金后,可向管理人获取《重整计划》及其他尽调资料

3.如竞价人退出竞价的,管理人将于竞价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原路退回尽职调查保证金(不计息)

如违反《保密承诺函》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尽职调查保证金并要求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六、税费及其他费用承担1.本次竞价的标的物为重整投资人资格,万华公司或管理人无需开具相关发票

股权转让及破产重整相关的税费由竞价人自行承担,及明确的或潜在的一切关联费用(如有)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2.竞价人在竞价前应向所涉税务、工商、管委会、商务、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局、属地街道等政府部门确认成交后应缴纳的税费标准,竞价人在承担后不得据此主张竞价无效或向管理人索赔

3.万华公司在重整程序中因债务豁免(含重整计划执行)可能产生的企业所得税等税费,由竞价人自行向税务部门咨询了解,相关税费由重整后的万华公司承担

4.交割基准日后以及因履行重整投资协议、执行重整计划、股权变更和企业经营过程中所发生或发现存在欠缴的税费由竞价人(即重整投资人)及重整后的万华公司继续承担

七、保证金和专项偿债资金支付1.竞价前将通过破产强清平台系统在竞价人支付宝账户内锁定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竞价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自动解锁,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2.拍卖成交后,竞价人交纳的保证金可以冲抵专项偿债资金,本标的物竞价人原锁定的保证金将在竞价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3.竞价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凭保证金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到管理人处(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江安路407号钻石商业广场18楼1802室)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保证金自动转为专项偿债资金,并在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后三十日内付清剩余专项偿债资金

4.竞价成交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价人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价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的,竞价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竞价人追索:(1)竞价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未能收到保证金的;(2)竞价人未在拍卖成交后七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3)竞价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悔拍,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重整计划》中重整投资人义务的,或违反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新竞价时,该竞价人不得参与

5.竞价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建议竞价人至少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根据自身情况完成保证金的支付,否则可能导致无法参与竞价

八、软件服务费的支付1.按照《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竞价标的物通过阿里拍卖系统网络竞价流程成交,竞得人即应按照规则向淘宝支付软件服务费

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或者《重整投资协议》、《重整计划》无法履行,竞得人向网拍平台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无法退还

2.缴费方式:标的物竞价成功后,网拍平台会产生一笔待支付的软件服务费,竞得人通过线上支付该待支付的费用后,保证金方才转为重整投资款支付至管理人账户

3.软件服务费付款期限为订单生成之日起5天内

如需服务发票的,可在系统中查看已完成的软件服务费记录并点击申请开票

上述收费规则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并以阿里平台的规则为准

九、其他说明1.本次竞价以确定万华公司重整投资人为目的,故本次竞价并非常规意义上的资产拍卖

请竞价人务必认真仔细阅读《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相关资料,了解全部内容

因竞价人未阅读、了解《竞价公告》、《竞价须知》等相关资料进行竞价,造成竞价人或他人损失的,该损失由该竞价人承担

竞价人竞价成功后即取得万华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须严格依照《重整计划》及《重整投资协议》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

为此,竞价人应充分重视万华公司破产重整相关情况及后续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类困难与问题,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并做好尽职调查工作

2.万华公司100%股权以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为准,管理人对重整后投资人获得的股权和重整资产不承担瑕疵保证责任

竞价人应充分认识破产重整企业可能存在的各种权利瑕疵和经营困难,管理人对重整方能否按重整投资目标实现经营不作保证,由投资人自行评估

管理人建议投资人参与投资前进行充分尽职调查,对项目进行完整的了解,以控制风险

3.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开始五个工作日前向管理人提交书面异议

本次竞价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各方当事人

管理人咨询电话:章老师18967882611联系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江北区外滩街道江安路407号钻石商业广场18楼1802室监督电话:柯法官0574-55711640

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下称“管理人”)

将于2026年8月17日10时起至2026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阿里拍卖破产强清频道上对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资格开展公开竞价活动,现就相关情况告知如下:一、本《竞价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价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竞价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竞价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竞价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价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十四条之规定:实施网络司法拍卖的,下列机构和人员不得竞价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价与其相关的拍卖财产:1、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2、网络服务提供者;3、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或者组织;4、第1至3项规定主体的工作人员及近亲属

竞价人(含自然人、法人、非法人组织)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他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通过网络司法竞价参与竞价,但竞价人与委托代理人须在开始竞价的3日前至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书面委托手续审核办理完毕后,管理人在开拍前及时将委托信息录入网拍平台;竞价成功后,可确认委托人为竞得人;开拍前无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价活动认定为参与竞价的人的个人行为

四、本次竞价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竞价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价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竞价前竞价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竞价保证金

竞价人在对竞价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价前,按破产强清平台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锁定该笔款项

竞价成交的,买受人锁定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后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本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价人的保证金在竞价结束以后24小时以内自动解锁

保证金锁定期间不计利息保证金支付帮助: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六、本次竞价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竞价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竞价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及特别提醒

管理人对竞价标的物所作的说明、特别提醒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价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请竞价人在竞价前必须仔细审查竞价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价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实地看样或未查阅政府文件的竞价人视为对本竞价标的现状的确认,请慎重决定竞价行为,竞价人一旦作出竞价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竞价标的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七、竞价人在淘宝网阿里拍卖破产强清平台参与竞价,竞价成功后(包含悔拍),竞得人需支付相应的软件服务费

软件服务费标准及支付方式详情请自行查看《阿里拍卖平台破产资产处置频道收费规则》

竞价成交后,竞得人应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竞得人支付的保证金在《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转为专项偿债资金,并在《重整投资协议》签署后三十日内付清剩余专项偿债资金

八、竞价成交后竞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竞价成交后,因竞得人不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在竞价成交后7日内未收到保证金,该情形将被视为悔拍

九、竞得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七日内(遇节假日顺延)到管理人处签署《重整投资协议》,拒绝签署的,视为悔拍

十、竞价成交后,若出现以下任一情形的,管理人有权取消竞价人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人已缴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竞价费用损失,以及重新竞价价款低于原竞价价款的差价的,竞价人应对上述损失、差价承担赔偿责任,管理人可向竞价人追索:(1)竞价人未及时支付软件服务费等原因导致管理人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未能收到保证金的;(2)竞价人未在竞价成交后七日内与管理人签署《重整投资协议》及成交确认文件的;(3)竞价人以明示或默示方式悔拍,或以其他方式拒绝履行/怠于履行重整投资人义务的,或违反签订的《重整投资协议》的;重新竞价时,该竞价人不得参与

十一、本次竞价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竞价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竞得人在重整所涉资产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也不含竞价人在竞价标的物变更登记时所发生的费用和税费

办理股权变更过程中按规定应交纳或补交的所有税、费,均由竞价人自行承担

其他可能存在变更手续的相关费用以及其它可能存在的一切欠费及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均由竞价人自行解决,万华公司及管理人不承担上述费用

十二、管理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竞价开始前中止竞价或撤回竞价

十三、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竞价无法正常进行的,管理人待以上因素消除后重新竞价,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四、凡发现竞价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咨询电话:章老师18967882611监督电话:柯法官0574-55711640宁波万华汽车配件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七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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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海曙区春华路88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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