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0 05:05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58203

32424.380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02
起始日期
2026-11-01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32424.380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32424.380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河南省 郑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02
  • 结束日期:2026-11-01
  •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92号院2号楼201
  • 评估价:32424.380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首封抵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前十日内接受咨询(节假日
    抵押情况:抵押情况无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转让方: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执行案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价值类型:市场价值评估方法:资产基础法

评估结论:在评估基准日,委托人申报的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评估值为57,900.68万元

整体评估结果: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报评估的总资产账面价值为157,997.24万元,评估价值为160,278.42万元,增值额为2,281.18万元,增值率为1.44%;总负债账面价值为77,563.17万元,评估价值为77,563.17万元;净资产(股东全部权益)账面价值为80,434.07万元,评估价值为82,715.25万元,增值额为2,281.18万元,增值率为2.84%

其他详见评估报告【因评估报告较大,无法上传系统,有需要的请联系法院查看】';网络司法变卖公告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日10时起为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本拍品评估值为57900.68万元,起拍价为32424.3808万元,保证金为2000万元,增价幅度为100万元

特别提示:1.本次变卖标的为股权,经委托河南正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评估,其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基准日为2025年6月30日,因股权评估受到财务报表、会计资料、资产确认、债权债务等因素影响,该评估值仅为参考值,其真实价值与一般财产有较大差别,有意向的竞拍人应认真阅读变卖公告及相关评估报告、审计报告等,稳妥研判,慎重参拍

一旦竞拍,非因法定原因,无法撤拍

2.因本次变卖标的为股权,本院不安排看样,有意向的竞拍人可自行前往变卖股权所在公司了解相关情况,但不得妨碍其正常办公

3.本次变卖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分别为:福建汇泉投资有限公司、陈平、陈胜金

以上优先购买权人有意竞拍的,请在开拍前五日联系本院,提交相关资料以便本院录入系统后参与竞拍,未提交相关资料的将无法直接获得系统确认的优先权购买资格

4.若竞买人仍有疑虑,应向本院咨询,若因自身未全面了解案涉变卖标的即参与竞拍,由此产生的风险责任由竞买人应自行承担

5.因评估报告较大,系统不支持上传,有需要的可联系法院查阅

二、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理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五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本院审查确认后方可进行参拍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拍卖前十日内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拍卖结束时以出价最高的竞价人竞买成功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竞买人,请自行前往实地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本次应由被执行人承担的过户税费由买受人在办理过户手续时先行垫付,买受人应在收到法院拍卖成交相关文书后一个月内向本院提交退款申请,并附上有关缴费凭证原件,本院审核后退还买受人,逾期未申请的,该笔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买受人悔拍的,交付的保证金不予退还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竞价程序开始五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由竞买人在拍卖结束后三十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71201812000020180424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

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十二、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标的物情况介绍参阅河南正信联合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出具的正信评报字【2026】第003号《资产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0591-87073518(李)竞买人成交确认电话:0591-87073195(林)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

淘宝技术咨询电话:400-822-2870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网络司法变卖须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2日10时起为期60天(延时的除外)在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网址:http://sf.taobao.com,),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标的权利状况:上海升龙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有的郑州元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70%股权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目前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

有意竞买人,请自行调查,未调查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拍卖开始前五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且经法院确认并录入系统后方生效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本拍卖标的有优先购买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支付宝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七、本次拍卖法院已通知相关当事人和已知的优先购买权人,尚未通知的优先购买权人自本拍卖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已根据评估公司调查情况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买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十一、本次交易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拍卖结束后三十日内缴纳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7120181200002018042407),并在余款缴纳五日后(遇节假日顺延),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在办理成交过户前期相关解封手续后,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前来领取成交裁定书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三、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本次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按照规定由买卖双方各自承担

上述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部分,先由买受人垫缴,而后买受人凭垫缴凭证申请本院从拍卖价款中优先退还

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四、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法院咨询电话:0591-87073518(李)、0591-87073195(林)

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七日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河南省郑州市中原区汝河路92号院2号楼201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