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div>标的物详情描述<\/div><\/div><\/div>拍卖标的情况表<\/b><\/span><\/span><\/p><\/td><\/tr>标的名称<\/span><\/span><\/p><\/td>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span><\/span><\/p><\/td><\/tr>处置依据<\/span><\/span><\/p><\/td>1、(2025)苏0685破申108号受理裁定书<\/span><\/span><\/p>2、(2025)苏0685破96号决定书<\/span><\/span><\/p>3、(2025)苏0685破13号重整裁定<\/span><\/span><\/p><\/td><\/tr>标的介绍<\/span><\/span><\/p><\/td>1.竞价标的为<\/span><\/b>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span>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span>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在清算式重整方案批准生效后,享有重整<\/span>青墩公司<\/span>的权利<\/span>,竞价款即重整投资人资格对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将按照法院批准的青墩公司清算式重整方案获得青墩公司100%股权
<\/span><\/span><\/p>2.重整投资人权益:即依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清算式重整方案成为青墩公司新股东,获得青墩公司100%股权及对应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对应资产包括:<\/span><\/span><\/p>(1)青墩公司供电设备及电站经营权,详见2026年6月9日江苏海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调整说明》中《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供电设备》序号1兴文路电站,评估价838539元、序号5拆除电站残值,评估价109922元以及《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电站经营权》兴文路电站,评估价1366821元
<\/b><\/b><\/span><\/span><\/p>(2)青墩公司发电补贴,<\/b>根据青墩公司原工作人员反馈以及现有资料核查,青墩公司名下的电站于2016年12月28日进行项目备案,兴文村机组并网时间2017年3月,严马村机组并网时间2017年6月,电站执行上网电价0.98元\/千瓦时,基础电价0.391元\/千瓦时,补贴0.589元\/千瓦时
青墩公司在2022年8月之前已领取补贴1039546.54元
<\/span><\/span><\/p>青墩公司享有的国家补贴存在延时性和不确定性,相关部门无法计算未领取的补贴金额,管理人依据青墩公司并网时执行的补贴标准0.589元\/千瓦时,再按照青墩公司2017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发电量,估算应当领取发电补贴大约10192050元,青墩公司实际已领取补贴约占应享受补贴的10%
考虑到国补领取的不确定性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2017年7月至2026年6月应享受发电补贴的20%即2038410元作为现金价值计入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范围
<\/span><\/span><\/p>除前述资产以外,<\/span>青墩公司<\/span>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均不在重整标的范围内,意向投资人在取得<\/span>青墩公司<\/span>100%的股权后仍应配合管理人对重整标的以外的<\/span>青墩公司<\/span>财产开展管理、处置和分配等工作
<\/span><\/span><\/span><\/p><\/td><\/tr>特别提醒<\/span><\/span><\/p><\/td>1.对于青墩公司的清算式重整资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在本公告及附件中披露的相关资产信息及配合竞买人尽调中提供的尽调资料所对标的物介绍、评价以及其它文字、图片、数据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青墩公司资产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已对青墩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调查,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青墩公司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span><\/span><\/p>2.青墩公司2026年7月之后可申领的国补(含青墩公司之前未领取的国补)由重整投资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行申请领取;法院裁定批准青墩公司重整计划次月起产生的电费由重整投资人收取
海安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当月产生的电费(下月开票收取的电费)及之前未开票收取的电费由重整投资人协助配合管理人开票领取
<\/span><\/span><\/span><\/p>3.公告中表述的相应光伏电站备案装机容量与实际装机容量可能会有出入,具体拍卖标的的装机容量以实际为准
消纳方式â<\/span>全额上网â<\/span><\/span><\/span><\/p>4.实物资产以买受人尽调后确认的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span>同时,竞买人对青墩公司的经营生产现状及资质、许可手续的办理要求等知情且充分了解,买受人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手续办理不能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应行政主管单位明确是否有相应资质限制及自己是否符合相应主体资格
因未充分了解,导致竞拍后不符合资质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span><\/span><\/p>5.南莫镇政府书面致函工求管理人拆除青墩公司位于南莫镇兴文村8号楼和9号楼以及严马村3-5号楼和8-10号楼屋顶的光伏设备,以上共计8幢屋顶的光伏暂未拆除但面临拆除风险,请意向竞买人知悉
<\/span><\/span><\/span><\/p>6.青墩公司名下两处电站均承租海安市南莫镇政府位于南莫镇工业集中区的房屋,租赁期限自2015年6月1日至2041年5月31日,屋顶租金为5元\/平方米\/年,海安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前(以裁定落款日为准)的租金由南莫镇政府与青墩公司结算,之后的租金由重整投资人与南莫镇政府自行协商并承担
<\/span><\/span><\/span><\/p>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span><\/span><\/span><\/p>8.本次清算式重整发生的税费、重整后新青墩公司的经营风险及清算式重整后新青墩公司发生的政府部门要求的规费、处罚、税收等,无论与破产案件受理前是否有关,均由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负责承担
<\/span><\/span><\/p>9.竞买人知悉并接受因破产前青墩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青墩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span><\/span><\/p>特别提醒,有意者敬请在完成资产尽调的同时就重整企业所涉及的税收、环保、劳动等相关法律、政策向专业部门进行咨询,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已知悉并作出充分预判,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政策风险
<\/span><\/span><\/p><\/td><\/tr><\/table><\/span><\/span><\/p><\/span><\/div><\/div><\/div><\/div>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关于以竞价方式确定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公告2024年8月15日,海安市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海安法院”)裁定受理江苏福克斯电气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福克斯集团)破产清算,并指定江苏山水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2025年7月14日,海安法院裁定受理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墩公司)破产清算
2025年11月27日,海安法院裁定受理福克斯集团及关联企业共计9家企业合并破产清算
2026年8月3日,海安法院裁定青墩公司进行重整
鉴于确定清算式重整投资人需要,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4日10时至2026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活动,现公告如下:一、竞价标的:1.竞价标的为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以报价最高者确定为重整投资人,一旦确定为重整投资人,将在清算式重整方案批准生效后,享有重整青墩公司的权利,竞价款即重整投资人资格对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重整投资人将按照法院批准的青墩公司清算式重整方案获得青墩公司100%股权
2.重整投资人权益:即依照经法院批准生效的清算式重整方案成为青墩公司新股东,获得青墩公司100%股权及对应资产的实际控制权,对应资产包括:(1)青墩公司供电设备及电站经营权,详见2026年6月9日江苏海正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调整说明》中《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供电设备》序号1兴文路电站,评估价838539元、序号5拆除电站残值,评估价109922元以及《资产评估结果明细表-电站经营权》兴文路电站,评估价1366821元
(2)青墩公司发电补贴,根据青墩公司原工作人员反馈以及现有资料核查,青墩公司名下的电站于2016年12月28日进行项目备案,兴文村机组并网时间2017年3月,严马村机组并网时间2017年6月,电站执行上网电价0.98元/千瓦时,基础电价0.391元/千瓦时,补贴0.589元/千瓦时
青墩公司在2022年8月之前已领取补贴1039546.54元青墩公司享有的国家补贴存在延时性和不确定性,相关部门无法计算未领取的补贴金额,管理人依据青墩公司并网时执行的补贴标准0.589元/千瓦时,再按照青墩公司2017年7月至2026年6月的发电量,估算应当领取发电补贴大约10192050元,青墩公司实际已领取补贴约占应享受补贴的10%
考虑到国补领取的不确定性以及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管理人将2017年7月至2026年6月应享受发电补贴的20%即2038410元作为现金价值计入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范围
除前述资产以外,青墩公司的其他财产,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动产、存款、现金、应收账款等均不在重整标的范围内,意向投资人在取得青墩公司100%的股权后仍应配合管理人对重整标的以外的青墩公司财产开展管理、处置和分配等工作
3.清算式重整投资人以及重整后的新青墩公司,除有特别约定外,无需承担青墩公司清算式重整方案裁定批准前形成的债务及法院裁定合并破产的关联企业的债务,相关债权人可以向管理人申报债权,参与清偿分配
重整投资人接管后发生的新债务由新青墩公司及重整投资人承担4.起拍价为3795790元,保证金700000元,增价幅度为5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1.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企业应具备完整的组织结构及企业管理体系
2.意向投资人应具有较高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等
3.意向投资人应当符合国家能源局关于《分布式光伏发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的要求,遵守相应的行业管理、备案管理、建设管理、电网接入、运行管理等相关规定,履行相应义务
4.意向投资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电网公平开放监管办法》等有关规定
5.投资人及控股股东应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管理人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则认定竞买活动为参与竞买人的个人行为;委托手续应于2026年9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并经管理人审核确认
三、咨询看样有意者请提前预约,并与管理人联系(联系人:王律师,电话:18112997121)
在本公告发布之后,意向投资人可以在拍卖开始之前对青墩公司及转让标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予以配合并提供相关材料
意向投资人开展组织调查或实地调查所需的费用均自行承担,并对尽调结果自行承担法律责任
四、延时竞价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1.对于青墩公司的清算式重整资产,管理人不承担资产的疵担保责任,管理人在本公告及附件中披露的相关资产信息及配合竞买人尽调中提供的尽调资料所对标的物介绍、评价以及其它文字、图片、数据等仅供参考,不构成对青墩公司资产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已对青墩公司资产进行了充分调查,已完全了解情况,并接受青墩公司资产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2.青墩公司2026年7月之后可申领的国补(含青墩公司之前未领取的国补)由重整投资人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及政策自行申请领取;法院裁定批准青墩公司重整计划次月起产生的电费由重整投资人收取
海安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当月产生的电费(下月开票收取的电费)及之前未开票收取的电费由重整投资人协助配合管理人开票领取
3.公告中表述的相应光伏电站备案装机容量与实际装机容量可能会有出入,具体拍卖标的的装机容量以实际为准
消纳方式“全额上网”4.实物资产以买受人尽调后确认的现场存在的数量和实际状态为准;同时,竞买人对青墩公司的经营生产现状及资质、许可手续的办理要求等知情且充分了解,买受人自愿承担可能产生的手续办理不能的风险
意向投资人应当自行向拍卖标的物所在地相应行政主管单位明确是否有相应资质限制及自己是否符合相应主体资格
因未充分了解,导致竞拍后不符合资质的,自行承担相应法律后果5.南莫镇政府书面致函要求管理人拆除青墩公司位于南莫镇兴文村8号楼和9号楼以及严马村3-5号楼和8-10号楼屋顶的光伏设备,以上共计8幢屋顶的光伏暂未拆除但面临拆除风险,请意向竞买人知悉
6.青墩公司名下两处电站均承租海安市南莫镇政府位于南莫镇工业集中区的房屋,租赁期限自2015年6月1日至2041年5月31日,屋顶租金为5元/平方米/年,海安法院裁定批准重整计划之前(以裁定落款日为准)的租金由南莫镇政府与青墩公司结算,之后的租金由重整投资人与南莫镇政府自行协商并承担
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投资主体应当按照备案信息进行建设,不得自行变更项目备案信息的重要事项
项目备案后,项目法人发生变化,项目建设地点、规模、内容发生重大变更,或者放弃项目建设的,项目投资主体应当及时告知备案机关并修改相关信息
8.本次清算式重整发生的税费、重整后新青墩公司的经营风险及清算式重整后新青墩公司发生的政府部门要求的规费、处罚、税收等,无论与破产案件受理前是否有关,均由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负责承担
9.竞买人知悉并接受因破产前青墩公司不能清偿银行到期债务导致其存在不良银行信用记录
该记录或将导致青墩公司在重整后若干时期内仍存在,且影响其向银行正常融资及经营活动的风险
特别提醒,有意者敬请在完成资产尽调的同时就重整企业所涉及的税收、环保、劳动等相关法律、政策向专业部门进行咨询,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视为竞买人已知悉并作出充分预判,自愿承担相关法律、政策风险
七、权属异议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6年9月19日前与管理人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优先购买权人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暂无人申请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主张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如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申请参与竞买的,拍卖人应当确认其顺序,赋予不同顺序的优先竞买代码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价格出价的,拍卖标的物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十、保证金、余款及软件服务费支付保证金: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在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向淘宝平台支付成交价的0.5%)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
拍卖余款: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时支付拍卖余款,拍卖余款请在成交当日起2日内银行汇款到管理人指定账户(户名:江苏福克斯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账号:0607260000002168)或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软件服务费: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照规则向淘宝网支付软件服务费[收费标准为:系统成交价总额的0.5%,单个标的软件服务费金额上限为50万(人民币:伍拾万圆整)
其中:系统成交价=起拍价+溢价具体费用按淘宝网收取为准]
如竞买人未支付该费用,缴纳的竞拍保证金将被冻结,如影响拍卖最终成交,则视为悔拍,由此引起的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具体详见平台收费规则
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计入债务人财产保证金数额不足以弥补拍卖费用损失以及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成交价款的差价的,管理人可向悔拍人追索
十一、拍品交付1.竞买人竞得本竞价标的,应在竞价成功之日起七日内凭相关身份材料及付款凭证到管理人处,与管理人签订《重整投资人资格确认书》
成交款即为重整投资人资格对价款,用于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及清偿债务等
重整投资人接受清算式重整方案对各方权益所作的安排2.在拍卖成交后,买受人获得青墩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的身份资格,在重整投资人向管理人支付等同于成交价的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的对价且法院裁定批准青墩公司清算式重整方案后,管理人将请求海安法院出具相关法律文书,协助投资人完成股权转让变更登记手续
3.自公司清算式重整方案批准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竞买人需向管理人申请办理青墩公司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等相关手续,投资人负责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后的新青墩公司的经营、管理实务,具体的经营、管理方案由投资人自行拟定并实施,与管理人、股权转让变更登记完成前的债权人均无关
十二、其他事项1、本公告由青墩公司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于青墩公司管理人
2、青墩公司管理人有权决定继续、中止或终止投资人招募,且不需承担违约或赔偿责任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管理人发布的拍卖须知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管理人咨询电话:18112997121(王律师)管理人监督电话:0513-68332905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四日竞买须知江苏福克斯电气集团有限公司及关联企业(以下简称“福克斯集团及关联企业”)破产管理人将于2026年9月24日10时至2026年9月25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进行南通青墩太阳能发电有限公司清算式重整投资人资格竞价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加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四、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
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到本管理人处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本管理人处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26年9月19日前向本管理人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管理人确认后才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六、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七、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内在质量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八、竞拍前竞买人应通过支付宝账户缴纳足额的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网拍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在买受人支付软件服务费以后的24小时以内自动转入管理人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九、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展示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当日起7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管理人指定账户(江苏福克斯电气集团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安支行,账号:0607260000002168)或通过淘宝订单支付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管理人可以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清余款后应及时交接标的物,并自行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五、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六、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管理人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管理人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管理人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七、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八、凡发现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