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证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上海市(上海市浦东新区金葵路118号3-7层)法定代表人范宇成立日期2015-01-08注册资本251875.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51875.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10000324360627T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第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软件开发;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软件外包服务;互联网安全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计算机系统服务;工业互联网数据服务;大数据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物联网技术研发;金融信息服务;证券行业联网互通平台建设;从事互联网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金银制品与饰品销售;安防设备销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投资与资产管理;仓储服务(除危险品);货运代理;自有设备租赁;电子商务;国内贸易(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其他股东74.81华林证券股份有限公司4.56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3.97上海勍瑞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66上海勍灏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2.06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99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1.99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11948.65898.76517.1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495955.59314795.42181160.18审计机构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海分所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8235.47-1805.55-1806.09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267162.5688166.05178996.51其他披露内容1.本信息披露公告中,转让方及标的企业其他股东持有标的企业股份数量及其所占总股本比例信息,是基于2025年4月7日标的企业股东名册所披露的;2.其他披露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7号经济类型国有实际控制企业法定代表人于文强成立日期2001-03-21注册资本200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资本市场服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00000710927994X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99%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99%持有股份数(万股)5,000拟转让股份数(万股)5,0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1110000040000895XU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日期2026-07-21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证通公司股权处置有关事项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证通股份有限公司500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1.99%)转让底价4,275.3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1282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2.信息发布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保证金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保证金的申请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挂牌价格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挂牌条件的
4.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1)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转让的所有披露之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文件内容,已了解转让标的的状况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得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意向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2)本方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3)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4)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剩余价款一次支付于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5)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5.本股权转让挂牌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标的公司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情况和支付能力,出资来源合法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3、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最近三年无违法违规及失信等不良记录
(意向受让方需书面承诺)
4、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282.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