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5 0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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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新松点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78367

5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20
起始日期
2026-09-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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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5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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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辽宁省 沈阳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7-20
  • 结束日期:2026-09-14
  •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
  • 评估价:5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230000.0
    法定代表人:王玉鹏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不
    营业收入:20406.74
    利润:3.35188
    拍卖原因:融资
    教育学校: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科学院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
    开发商: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7-20至2026-09-1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沈阳新松点石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43融资方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融资方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择优确定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50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不低于3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7-20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14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主要用于研发投入和运营资金补充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新股东持股比例由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确定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订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沈阳新松点石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区飞云路15-2号法定代表人王玉鹏成立日期2023-05-26注册资本2000万元实收资本2000万元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服务消费机器人制造,服务消费机器人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机械电气设备销售,软件开发,软件销售,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数字技术服务,销售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日用化学产品销售,卫生洁具研发,卫生洁具制造,卫生洁具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生活垃圾处理装备制造,生活垃圾处理装备销售,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沈阳新智投科技有限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3547.252952.54595.18负债总计2527.062049.20406.74所有者权益1020.19903.35188.44营业收入2823.211741.82593.77净利润-376.24-598.46-11.56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6-30资产总计4299.88负债总计3599.43所有者权益700.45营业收入1492.74净利润-327.82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科学院批准单位名称中国科学院沈阳自动化研究所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意向投资方需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如下材料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有关备查文件:(1)加盖公章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2)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如涉及);(3)加盖公章的查阅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本次增资完成后,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4、本次增资完成后,各股东按实缴出资享有股东权利,承担股东义务

5、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各意向投资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6、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7、其他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基金管理人登记及基金备案(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意向投资方为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须按照《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及《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完成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履行的登记(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资金状况和商业信用,无不良经营记录

4、意向投资方不得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基金参与投资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6、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3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融资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4、意向投资方参与报名主体与实际投资主体须保持一致,须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出资

5、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随售权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6、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并按增资协议的约定支付增资价款

(2)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融资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

本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保证金转为等额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重大行政处罚,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5)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本方的拟投资金额、拟投资金额对应持股比例做出调整

(6)本方投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且该资金不存在来源于任何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机构或其他借贷平台的理财产品、资产管理计划、信托计划或其他资金集合计划的情形,均不涉及分级收益等结构化安排

(7)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所承诺事项及是否符合投资方资格条件、增资条件进行核查,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的尽职调查

(8)本方同意本次增资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实际控制权的,交易完成后融资方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相关材料,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资格确认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征集到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投资方

竞争性谈判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业务资源、经营管理、资金渠道、资本运作、财务管控等方面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汇通行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任经理联系电话:13911373301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43电子邮件:yu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郭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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