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秦皇岛市江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秦皇岛市海港区南山街56号)法定代表人傅尧成立日期2009-06-08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03006741580230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物业管理;建筑物清洁服务;专业保洁、清洗、消毒服务;家政服务;停车场服务;个人商务服务;礼仪服务;会议及展览服务;住房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服务;食用农产品批发;食用农产品零售;日用品销售;工艺美术品及礼仪用品销售(象牙及其制品除外);文具用品批发;文具用品零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建筑材料销售;建筑用钢筋产品销售;金属材料销售;电子产品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设计;住宅室内装饰装修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秦皇岛市江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489.1514.3916.10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13.81492.0621.75审计机构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5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192.956.806.0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61.85534.0927.76其他披露内容1.提醒意向受让方重点关注资产评估报告中特别事项说明相关内容,其他事项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2.本次产权转让导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3.本项目受让方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支付基础服务费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秦皇岛市江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首府50栋201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傅尧成立日期2006-11-09注册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6000.00万元(人民币)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0303795469717T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1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10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省级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11200015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批准单位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6-17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关于秦皇岛市江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拟转让所持秦皇岛市江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的批复(首发[2026]115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秦皇岛市江盟物业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底价392.027504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当于获得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117万元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后,根据意向受让方的征集情况,按照《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操作细则》、《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网络竞价实施办法》、《北京产权交易所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保证金操作细则》等规定进行后续操作
2.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一个合格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公告期满,产生两个及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交易双方签订的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在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可以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如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相关方,扣除款项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相关方可以继续追偿:①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征集到两个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③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未报价的;④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或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⑥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等情形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方同意自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交易价款和基础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②本方同意提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本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本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③本方同意自获得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的产权交易凭证后30个工作日内促使标的企业开始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转让方给予必要的协助与配合
若因本方原因未按约定促使标的企业开始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手续的或无法完成本次股权转让所涉及的公司变更登记手续,则由本方承担相关经济责任与法律风险;④本方承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同意职工与标的企业签订的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⑤本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导致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失去标的企业实际控制权,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首钢集团有限公司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5.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产权交易标的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提交受让申请、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及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的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如发生受让方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并将转让标的重新披露,受让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与损失
受让方资格条件无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117.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