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康保县中合辽垣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河北省张家口市(河北省张家口市康保县经济开发区产业孵化中心401能源类综合办公室(30))法定代表人刘霁阳成立日期2024-12-26注册资本2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16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30723MAE9CRYKXF经营规模微型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电池销售;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合同能源管理;节能管理服务;生物质能技术服务;站用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大数据服务;互联网数据服务;物联网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生态恢复及生态保护服务;新兴能源技术研发;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运营;土地整治服务;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再生资源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风力发电机组及零部件销售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华瀚保锦(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80张家口中合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15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0.03-0.0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0.070.000.07审计机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分所2026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1629.07-1629.07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3043.163072.26-29.10其他披露内容1、根据标的企业章程约定,各方股东应于2029年12月12日之前缴纳全部出资额,截至目前,标的企业股东华瀚保锦(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认缴1600万元,实缴1600万元;张家口中合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认缴300万元,实缴为0;转让方认缴100万元,实缴为0,转让方未实缴部分出资义务由受让方承担
2、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起始日,原股东华瀚保锦(北京)能源发展有限公司声明不放弃优先购买权
原股东张家口中合朗能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未声明放弃优先购买权,本项目信息披露期间,其是否放弃该权利具有不确定性,请意向受让方知悉
3、其他详见交易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铁九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沈阳市沈河区敬宾街3-1号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苗志伟成立日期2004-03-03注册资本3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土木工程建筑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210100755540478M经营规模大型持有产(股)权比例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铁路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2016548J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铁九局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2-03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董事会决议决议文件名称《关于电务公司退出康保县中合辽垣储能技术有限公司股权的决议》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康保县中合辽垣储能技术有限公司5%股权转让底价0.0035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交纳0.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
2、如信息披露期满,仅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本项目以不低于转让底价成交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只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该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如信息披露期满,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外,征集到两家及以上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如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如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交易双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他意向受让方应当自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北京产权交易所将在收到退还交易保证金的申请后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转让方有权全额扣除意向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经济补偿,交易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继续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交易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报价的;(4)成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间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6)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交易规则的
4、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在本项目公告期内有权利及义务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受让方递交意向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及的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不得以不了解产权交易标的现状及瑕疵为由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
5、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及相关文件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接受本转让项目公告信息以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北交所备查文件的全部内容,已完成对转让标的尽职调查,并依据调查结果独立判断自愿接受全部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转让底价受让转让标的
(2)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以外的剩余交易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3)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已支付的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0.5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