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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山西省晋城市沁水县(晋城市沁水县郑村镇后河村)法定代表人郭旭军成立日期1999-07-22注册资本53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53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煤炭开采和洗选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400007136301097经营规模中型经营范围矿产资源开采:煤炭开采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是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是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70晁国智20晁培智7安园3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3.57-18872.17-18884.33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71139.84260198.46-89058.61审计机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6年07月31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84.37-9386.63-9386.61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166009.37264479.87-98470.50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225940.169708万元,其中标的企业3710万股股份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持有标的企业债权转让底价为225940.169608万元
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溢价部分属于股份价格的溢价2、截至2026年7月31日,转让方持有标的企业债权214479.004109万元,转让方其他关联企业持有标的企业债权11461.165499万元
上述债权合计金额为225940.169608万元转让方所属单位及其他关联企业书面委托转让方通过本次转让一并收回上述债权,相关文件见北交所备查
3、因标的企业经营、周转、处置等需要,自2026年8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对标的企业仍有刚性支出、利息等债权发生,该笔债权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方式从转让方所属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中选聘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新增的债务进行专项审计,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结果为准,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支付(目前预估每月约为600-1200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及审计结果为准)
4、备查资料:(1)2026年3月31日专项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2)2025年审计报告;(3)2026年7月31日财务报表;(4)职工安置方案;(5)其他资料
5、意向受让方提交《保密承诺函》后(联系转让方领取,联系人:陈伟,联系电话:13146007121),方可查阅在北交所备查的相关项目资料或开展尽职调查
6、上述披露事项不代表转让方对意向受让方的保证和承诺
标的企业以实际经营情况为准,意向受让方应在尽职调查期间对标的企业进行全面尽职调查
以上事项及其他相关事项,由意向受让方尽职调查进行全面了解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煤华利能源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外大街乙88号11层经济类型国有控股企业法定代表人周振成立日期2006-08-18注册资本375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916062515经营规模中型持有产(股)权比例7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70%持有股份数(万股)3,710拟转让股份数(万股)3,710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10000085X6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8-04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关于同意华利公司继续以市场化方式公开进场转让所持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70%股权及债权有关事项的批复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山西保利平山煤业股份有限公司3710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70%)及相关债权转让底价225,940.169708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67700万元汇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2、本项目截止信息披露期满,若只征集到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转让方式成交;若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无息返还
3、非转让方原因,意向受让方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该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竞买人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除交易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的;(5)意向受让方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交易条件要求的情形;(6)意向受让方未履行书面承诺事项的
4、意向受让方在提交受让申请的同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承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之日起12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受让方应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外剩余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
(2)本项目涉及职工安置事项,本方知悉并接受本项目置于北交所备查的职工安置方案的全部内容,并承诺按照方案完全履行
(3)本方同意北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银行账户
(4)本项目信息披露之日即进入尽职调查期,意向受让方通过受让资格确认并且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已详细阅读且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全部披露内容,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项目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产权交易标的的现状及瑕疵,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受让方若发生以不了解标的企业的现状及瑕疵为由发生逾期或拒绝签署产权交易合同、拒付交易价款放弃受让或退还产权交易标的等情形的,即可视为违约行为,转让方有权扣除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或等额转让价款,并可单方解除《产权交易合同》,收回转让标的,再次进行公开转让,若重新挂牌成交价低于本次挂牌成交价的,转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补足,并保留进一步追究责任的权利
(5)本方同意产权交易过程中所产生的税费等其他费用,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双方各自承担;无相关规定或约定的,均由受让方承担
(6)本次产权转让导致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失去对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本方同意交易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
变更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包括办矿主体、采矿权名称变更等)所产生的税费依法由受让方承担
(7)本方知晓因标的企业经营、周转、处置等需要,自2026年8月1日起至受让方支付全部交易价款之日止,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对标的企业仍有刚性支出、利息等债权发生,本方同意该笔债权由转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的5个工作日内通过公开方式从转让方所属集团公司审计机构备选库中选聘审计机构,对标的企业新增的债务进行专项审计,金额以专项审计报告结果为准,并同意由受让方按照实际发生金额在审计报告出具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转让方及其关联企业进行支付
(目前预估每月约为600-1200万元,以最终实际发生及审计结果为准)
(8)本方承诺已知悉并符合我国山西省煤炭政策的相关要求及未来可能涉及的采矿权权属或安全生产许可等证照变更能力,同时本方已确认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标的企业所在地对于受让方身份的一切要求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境内企业法人、非法人组织;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3、意向受让方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67,700.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