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5 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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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兴茂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78409

245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2026-09-14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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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地址:
评估价:
245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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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245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山东省 青岛市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9-14
  • 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
  • 评估价:245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居室数:11室
    注册资本:20160000.0
    法定代表人:王悦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保留
    营业收入:31.0
    利润:9.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8-17至2026-09-14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青岛兴茂置业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6BJ1000044融资方所在地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融资方所属行业房地产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49.0%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245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8-1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14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用于项目开发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原股东增资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增至人民币50000万元,原股东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持股比例50.86%;原股东金茂华中企业管理(长沙)有限公司持股比例0.14%,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持股比例为49%,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保留对融资方的实际控制权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且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认后签订增资协议,则本次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青岛兴茂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同安路880号5层E10-11室法定代表人王悦成立日期2016-11-03注册资本100万元实收资本100万元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企业管理;房地产咨询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2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金茂华中企业管理(长沙)有限公司70.00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3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9824.9212598.0710508.44负债总计20548.1121550.5619713.31所有者权益-10723.19-8952.49-9204.86营业收入-1139.21583.911789.61净利润-1087.39252.38-6948.39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7-31资产总计56423.89负债总计56567.50所有者权益-143.61营业收入0.00净利润-7030.68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中化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2、本次增资融资方原股东北京兴茂置业有限公司拟通过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同股同价

3、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保密承诺函,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处领取(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8511889465)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交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融资方2023年、2024年、2025年年度审计数据分别出自2023年、2024、2025年年度财务报表

5、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00前将拟投资总额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2.本次增资须以货币方式进行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3.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知悉并理解融资方所披露的项目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完成了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全面接受并认可融资方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结果

(2)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成为投资方后3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生效后2个工作日内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转为增资价款等额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资金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本方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本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

(5)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我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进行尽职调查

(6)本方同意在成为融资方股东后,若融资方经营发展需要资金,将按照持股比例增资或为其后续融资提供必要的借款、增信措施等,并承诺积极配合融资方的融资工作

4.本项目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等要求

5.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服务费支付要求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其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披露截止,若征集到1家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进行遴选;若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则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信用声誉、财务状况等);(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对融资方企业文化、经营理念、业务拓展的认同度;(4)合格意向投资方对融资方治理安排的接受程度,包括但不限于财务管理及对公司治理方面的安排;(5)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与融资方或其关联方存在合作基础者的优先

关联方定义:关联方指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郭女士联系电话:18511889465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高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140电子邮件:lqgao@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5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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