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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标的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转让方承诺本转让方拟转让所持有标的企业产权,并委托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披露产权转让信息和组织交易活动
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点击查看承诺全文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庆春东路36号1幢503室)法定代表人杨帆成立日期2021-06-29注册资本23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23000.00万元(人民币)经济类型国有参股企业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04MA2KHK0E0Y经营规模小型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导致标的企业的实际控制权发生转移否企业股权结构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杭州滨江房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5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35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2025年度审计报告数据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52778.88-52779.18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0162.2596156.68-45994.43审计机构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2026年06月30日财务报表营业收入营业利润净利润0.00-54.79-54.86资产总计负债总计所有者权益52778.7998828.09-46049.29其他披露内容1.本项目转让底价为1050万元,其中转让方持有的标的企业35%股权对应的转让底价为0.0001万元;债权是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对台州滨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应收款,账面值为1043.47万元,转让底价为1049.9999万元
如果本项目形成竞价,成交价格的增值部分属于股权部分的溢价2.提请意向受让方关注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26]第0058号)中的“特别事项说明”
(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中交美庐(杭州)置业有限公司基本情况注册地(住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中交财富大厦2幢1905室经济类型国有独资公司(企业)/国有全资企业法定代表人谈丹成立日期2018-06-22注册资本20000.00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行业房地产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330110MA2CCMPD22经营规模小型持有产(股)权比例35%拟转让产(股)权比例35%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组织机构代码91110000710933809D转让方决策文件类型其他批准单位名称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日期2026-07-02批准单位决议文件类型批复决议文件名称中交投发[2026]259号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交易条件标的名称杭州缤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35%股权及相关债权转让底价1,050.00万元价款支付方式一次性支付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1.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以到账时间为准)支付人民币315万元的交易保证金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未交纳和逾期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若经受让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只征集到一家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为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协议方式成交
若除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原股东之外:(1)征集到一家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进行一次报价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2)征集到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的,项目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最高报价方后进入原股东征询环节,若原股东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则最高报价方成为受让方;若原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则原股东成为受让方
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并与转让方签署合同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可以按照合同约定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其余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受让方被确定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递交的退还保证金书面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原额无息返还
3.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将被全额扣除,用以作为对转让方的经济补偿金
交纳的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转让方有权按照实际损失向该意向受让方追诉:(1)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2)产生两家及以上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3)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格,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4)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5)未履行受让本项目时做出的相关书面承诺或存在其他违反交易规则、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的
4.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并自产权交易合同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交易服务费分别一次性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2)本方同意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交易价款一次性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3)本方承诺在提交受让申请前已经充分知晓、理解和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及所有披露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评估报告等内容,已经了解标的企业全部现状及相关约定,自愿接受标的企业的全部现状(包括但不限于标的企业生产经营、职工状况,涉及的诉讼、赔偿等事项),在递交意向受让申请后,不以不了解标的情况或标的有瑕疵为由撤销受让申请、退还标的或拒付交易价款;(4)本方同意依据项目发展需要,按照持股比例提供股东借款;(5)本方承诺本次产权转让完成后标的企业不得再继续使用国家出资企业及其子企业的字号、经营资质和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不得继续以国家出资企业子企业名义开展经营活动,并承诺在股权交割完成后30日内与项目公司完成所有宣传材料、线上线下平台、现场展示中许可品牌资产的清除、覆盖或替换工作,并与转让方提交书面完成报告
受让方资格条件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及商业信用
3.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保证金设定交纳保证金是交纳金额315.00万元交纳时间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信息披露期信息披露公告期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信息发布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延长信息披露:不变更信息披露内容,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竞价方式竞价方式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网络竞价(多次报价)在原股东未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情况下,如仅征集到1个符合条件的非原股东意向受让方,则不再组织上述竞价活动,由该意向受让方单独进行报价,并以此价格征询原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
权重报价或招投标主要内容、动态报价项目拟签署的《产权交易合同》、要求意向受让方递交的《动态报价承诺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