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5 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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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执行人余惠文持有的库尔勒市海西中心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价值1050万元的股权 <结束>

资产编号:11690716

2209.4296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27
起始日期
2026-08-28
结束日期
二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209.4296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8-27
  • 结束日期:2026-08-28
  •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梨乡路萨依巴格城市信用社营业部二楼
  • 评估价:3945.41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二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查封情况:查封情况1.首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规则: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执行案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其他信息详见华拓评报字[2025]第1-032号《资产评估报告》2.无瑕疵□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1.有R:2.无£竞买成功后法院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品介绍余惠文持有的库尔勒市海西中心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价值1050万元的股权

本次针对被执行人余惠文持有的库尔勒市海西中心街商业发展有限公司价值1050万元的股权的网络司法拍卖,评估价为39454100元,起拍价为22094296元,拍卖保证金2300000元,增价幅度100000元

需要说明的事项:本次拍卖股权瑕疵情况等相关信息详见华拓评报字[2025]第1-031号《资产评估报告》

股权数额以工商登记部门为准二、竞买人条件:凡符合股权转让相关规定的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故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自行向有关公司了解其股权转让的相关规定,或前往市场监督管理局、税务局等相关部门咨询、了解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特别提醒竞买人:请根据上述规定的条件进行报名,竞买人网上报名成功,视为对拍卖财产全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竞买人自行承担因不具备上述股东资格及出资条件而造成的风险责任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18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及国家法定节假日除外)

竞买人也可以向本院及办理权证等相关职能部门了解、核实本次股权拍卖不安排看样

除公告披露内容外,有意者请在拍卖前至相关部门或通过其他方式调查了解公司的经营及其他相关情况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当前经营情况,未做了解核实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当前经营情况的确认,拍卖成交后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应由买方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所涉及的应由原所有人(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价款中优先支付,但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本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后30日内向本院提交所垫付税、费的发票,逾期未提交的,所垫付的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在过户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其他欠费由买受人承担,竞买人自行咨询当地税务机关

成交后买受人应自行向有关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相关手续拍卖标的物涉及违法、违章的,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但应符合竞买人条件】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如拍卖成交后,且买受人符合股东资格和出资条件的规定,非因买受人原因一个月内未能成功办理股权过户登记手续的,作不成交处理,所缴纳的拍卖保证金和拍卖款无息退还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拍卖成交后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晋安支行,账号:117120181200002018041699),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咨询电话:0591-87073247、0591-87073677联系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十日网络司法拍卖须知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sf.taobao.com/law_court.htm?&user_id=2066093121,户名: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符合拍卖标的物相关法律规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四、优先购买权人欲行使优先购买权,务必报告参加竞买,并应于确定的开始拍卖日期5日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五、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六、拍卖采取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七、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八、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

竞拍前,竞买人的支付宝账户中应留有足够的金额支付拍卖保证金竞买人在对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应按淘宝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按本拍卖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缴款方式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支付宝网上支付

凭法院财务科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具备限购资格的证明材料等原件到福建省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闽江大道256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本院将另行通知买受人到法院领取拍卖成交裁定等法律文书,或者根据买受人书面确认的送达地址将拍卖成交裁定等法律文书邮寄给买受人

十一、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十二、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十三、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四、买受人应自行办理水、电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

对可能存在的影响标的物使用的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解决,拍卖人不承担上述费用,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十五、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六、根据法律规定,法院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十七、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或者主动与法院联系

如需更改地址,买受人应及时与法院联系确认更改因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未及时告知变更地址,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八、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变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十九、发现拍卖中的违规行为,请如实举报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咨询电话:0591-87073247、87073677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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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库尔勒市梨乡路萨依巴格城市信用社营业部二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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