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编号为鄂德资评报字[2026]第0037号资产评估报告)拍品名称武汉赛凯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赛凯龙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999%的股权权利来源司法裁决权证情况法院执行裁定书拍品所有权人武汉赛凯龙实业有限公司竞买特别说明竞买人应符合监管部门和武汉赛凯龙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条件
请在参加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武汉赛凯龙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详细咨询入股条件、变更等相关政策与手续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权利限制情况冻结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冻结质押质押给武汉德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提供的文件1.法院执行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特别提醒:1.拍卖股权的交易及权属变更按现行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执行,竞买人需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及武汉赛凯龙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咨询确认是否具有入股资质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无效,本院视为干扰执行行为,将撤销本次拍卖,同时保证金不予退还,因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及不利后果均由竞买人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2.拍卖股权交付时按现状交付,如交付时的股权价值与起拍价不一致(如股权价值发生变化)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请意向竞买人在开拍前详细阅读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德资评报字[2026]第0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
3.本标的物已质押给武汉德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权人书面承诺拍卖成交后自愿注销质押,并配合买受人办理变更登记等手续
4.根据湖北德势弘房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出具的鄂德资评报字[2026]第0037号资产评估报告书载明:截止评估基准日,被评估单位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实缴资金为4000万元,尚有1000万元注册资金未实缴到位,请意向竞买人自行向相关部门了解核实,若涉及欠缴相关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
以上声明请意向竞买人特别予以关注,一旦参与竞买视为了解本拍卖标的物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并自愿承担相关风险
拍卖须知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3日10时至2026年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户名: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网址:http://sifa.jd.com/2255),现就有关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拍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拍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拍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拍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标的权利状况:武汉赛凯龙实业有限公司持有的武汉赛凯龙节能科技发展有限公司4.9999%的股权
本拍卖标的物已被法院冻结,正在执行中
四、拍卖标的以现状进行拍卖,股权以移交时的现状为准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特别提醒,竞买人竞拍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相关政策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京东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必须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向法院提交委托材料(随带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经法院确认后可参与竞买
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
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
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六、本拍卖标的尚无优先购买权人
若有优先购买权人且申请参加竞买的,应于拍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登记的证件信息必须与京东实名认证相一致),资格须经法院确认,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优先购买权人参与竞买的,可以与其他竞买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没有更高出价的,拍卖财产由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不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顺序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顺序相同的优先购买权人以相同的价格出价的,拍卖财产由出价在先的优先购买权人竞得
七、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八、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九、竞拍前竞买人的京东账户中应有足够的余额支付拍卖保证金
竞买人在对拍卖标的物第一次确认出价竞拍前,按京东系统提示报名缴纳保证金,系统会自动冻结该笔款项
拍卖成交的,本标的物竞得者(以下称买受人)冻结的保证金将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其他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后即时解冻
拍卖未成交的(即流拍的),竞买人的保证金在拍卖活动结束后即时解冻,保证金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重要提示:拍卖标的保证金金额在1000万及以上的,或企业参与竞买,请竞买人建议提前5个工作日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
如因竞买人未按此条提示规定的时间完成报名及保证金缴纳手续,导致京东在拍卖结束前未能全额收到竞买人缴纳的保证金,无法为竞买人开通竞买权限,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竞买人自行承担,上拍法院与京东平台均不就此承担任何责任
在缴纳保证金过程中,如有疑问,请拨打京东司法拍卖服务热线:4006229586
十、本次拍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就拍卖标的物已知及可能存在的瑕疵已在本次拍卖资料中作了详尽的说明
拍卖人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资料,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所以请竞买人在拍卖前必须仔细审查拍卖标的物,调查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查看所竞买标的物的实际情况,并请亲临现场,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
慎重决定竞买行为,竞买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十一、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在成交后15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农行民院支行,账号:6228400057470373561),并在缴清尾款二十个工作日后(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原件)到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地址:武汉市洪山区民院路789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领取执行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拍卖标的物所有权自拍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买受人自行提取拍卖标的物
十二、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款或未办理交接手续的视为悔拍,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
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二十二条处理
十三、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相关风险自行承担
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本院一并办理拍卖标的物的涤除抵押、解除查封手续
买受人凭法院出具的法律文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
(1)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本拍卖标的物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增值税及附加税、土地增值税、契税、印花税、权证工本费、个人(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和其他相关税费,以相关部门最终核定为准),按照法律规定各自承担;(2)根据法律规定,具备发还条件的执行案款应于十个工作日内发还完毕,故本拍卖标的物的买受人应当自收到成交裁定书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自行至财产登记部门完成财产权属转移登记手续(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部分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并在该规定期限内向本院提交有效支付凭证,申请退还(非因买受人自身原因导致的不能按期办理的除外,但买受人仍应在上述期限届满前书面向本院报告原因并提交询税材料、申请预留应当由被执行人承担的税费金额);(3)买受人逾期申请退还已垫税款的,按以下规则处理:①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后不足以清偿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的,本案中不再受理买受人的退款申请,买受人应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追偿不能的风险自行承担,与拍卖人无涉(特别提示:此种情形下买受人另行向被执行人追偿成功的概率较低,请买受人竞拍之前务必自行前往行政机关全面了解过户政策和缴税流程,并于竞得本拍卖标的物后及时与本院联系);②如本次拍卖所得款项扣除相关费用及本案(含可能存在的参与分配执行案件)全部债权后尚有剩余的,买受人仅能以剩余案款为限在本案中申请退还垫付税款,不足部分按照规则①另行追偿
可能存在欠缴的水、电、煤、物业费和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其他费用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十四、买受人付款后应及时提取标的物,并办理交接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支付由此产生的费用,并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后果
能否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过户手续的时间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
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十五、买受人应充分了解并承担过户办证周期较长的风险
法院解除查封手续需要一定时间,拍卖标的物相关权证原件无法取得或存在担保物权的,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登记时需办理登报注销手续或注销他项权证,办理权属变更登记的时间会延长
十六、本次拍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拍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拍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七、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拍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八、拍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拍卖开始前、拍卖过程中,中止拍卖或撤回拍卖
因网络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拍卖无法正常进行的,法院待以上因素消除后视情决定重新拍卖,并不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九、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拍卖相关的文书,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如实向京东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上述地址确认为邮寄地址,如需更改,买受人应在拍卖活动结束时与本院联系确认更改
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或不及时告知变更后的地址,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凡发现拍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
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他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活动
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举报监督电话:027-87615879法院咨询电话:027-87532099杨法官标的物详情咨询电话:16602721623刘网址:http://sifa.jd.com/2255京东技术询电话:4006229586此公告在“京东网”上发布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人民法院2026年8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