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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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949.9999万元的股权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95400

1392.8988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1
起始日期
2026-11-10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1392.8988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1392.8988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广东省 广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11
  • 结束日期:2026-11-10
  • 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星村金竹大道1号三楼
  • 评估价:1392.8988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装修程度:饰、装修(上述注册
    看样时间:看样自行看样,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
    注册资本:20170000.0
    经济类型:外商投资
    开发商: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注:标的情况介绍摘录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的瑕疵担保责任

股权标的情况表标的名称广州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949.9999万元的股权资本信息企业名称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加强成立日期2017年6月9日注册资本10000.000000万元登记状态存续(在营、开业、注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1MA59NXXE47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星村金竹大道1号三楼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自有房地产经营活动;房屋租赁;场地租赁(不含仓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房地产中介服务;房地产咨询服务;企业自有资金投资;项目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房地产投资(不含许可经营项目,法律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不得经营);贸易咨询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企业财务咨询服务;商品批发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商品零售贸易(许可审批类商品除外);室内装饰、装修(上述注册信息来自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变卖公告(2025)粤01执852号本院将于2026年9月11日10时起至2026年11月10日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物广州创耀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持有的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资额为人民币5949.9999万元的股权

以广州市泰至资产评估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泰至评字(2026)第0027号评估报告确定处置参考价

上述股权的处置参考价、变卖价、保证金及增价幅度如下:处置参考价:24,873,191.53元,变卖价:13,928,988元,保证金:1,392,000元,增价幅度:69,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一)竞买人在变卖竞价程序结束前交纳变卖价全款,经本院或者网络服务提供者确认后,取得竞买资格

竞买人可以向法院指定的账户缴纳,也可以在变卖平台上在线报名并交纳

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部门咨询确认

竞买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有限公司股东资格的规定及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章程关于股东要求的规定

如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股东变更,需符合《公司法》、《商事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股东涉及外商投资的,仍需符合《外商投资企业法》等有关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法规规定

其他限制性条件、买受人资质、股权转让变更等问题请自行咨询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

竞买人在竞买前务必对照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确定是否具备股东主体资格,因不符合入股条件参加竞买,造成不能入股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风险及相应法律责任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竞买人一旦参加竞买,视为对本变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变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

(二)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拍卖辅助工作的社会机构,以上机构和工作人员及其近亲属不得竞买并不得委托他人代为竞买

三、优先购买权人情况(一)优先购买权人: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转让股东的股权时,应当通知公司及全体股东,其他股东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其他股东自人民法院通知之日起满二十日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之规定,对上述拍卖的股权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为广州市锦星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各股东

(二)优先购买权人应于变卖开始前5个工作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优先购买权

四、咨询与看样自行看样,即日起办公时间接受电话咨询(节假日休息),咨询电话:020-32620865、020-32620851

五、特别提醒(一)本院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竞买人务必在竞拍前仔细审查变卖标的物,调查标的物是否存在瑕疵,认真研究其现实状况,慎重决定竞买行为,一旦作出竞买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二)本次变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已经通知当事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无法通知的,在网拍平台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六、缴款与办理手续(一)标的物变卖成交后,本院出具确认变卖成交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股权解冻和转让登记手续

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金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由买受人自行解决

对变卖标的物能否办理股权变更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向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

(二)变卖成交后,由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以买受人的真实身份自动生成确认书并公示

该买受人应于网络竞价结束后10个自然日内将变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平安银行广州越秀支行,账号:30200727081145,交款时注明本院执行案号“(2025)粤01执852号”),并在交齐变卖款后根据本院通知,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本院执行局(广州市白云区启德路66号,电话:020-32620851、32620865

)领取裁定书等文件变卖财产所有权自裁定书送达买受人时起转移

七、法律责任(一)因不符合参加竞买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变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变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变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变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变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三)凡在变卖过程中发现有违法违规行为的,可如实举报

监督举报方式:发送邮件至zhixingju88@Outlook.com

特此公告广东省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竞买须知本院现就有关网络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竞价原则】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认真阅读并遵守本须知及变卖公告的各项条款,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二、【注册报名】参与竞价前,竞买人须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注册报名,通过实名认证,在线交付变卖价全款

变卖结束后,本标的物竞得者(即买受人)所支付的保证金作为成交款的一部分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未能竞得者的保证金不计利息退还

竞买人应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填写准确的送达地址及联系电话因提供的联系方式不准确、未及时告知变更联系地址及电话、拒绝签收,导致法院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三、【竞价规则】变卖期开始后,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即可以出价,自第一次出价开始进入24小时竞价程序,其他取得竞买资格的竞买人可在竞价程序内以递增出价方式参与竞买

竞买人的出价时间以进入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服务系统的时间为准网络司法拍卖不限制竞买人数量,一人参与竞拍,并出价的,变卖亦可成交

竞价程序内无其他人出价的,变卖财产由第一次出价的竞买人竞得;竞价程序内有其他人出价的,竞价时间自该出价时点顺延5分钟,变卖财产由竞价程序结束时最高出价者竞得,变卖成交的,竞价程序结束时变卖期结束

四、【委托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在网拍平台注册账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与代理人一同到本院办理委托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委托竞买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五、【联名竞买】两人或以上联名竞买的,可委托联名竞买人中的一人或其他人代为竞买

所有联名竞买人与代理人应于变卖开始前3个工作日前,一同到本院办理联名竞买委托竞买手续

办理委托手续所需资料:委托人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证件原件、复印件和联名竞买委托书原件

如未办理联名竞买委托手续或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视为竞买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六、【成交过户】变卖财产所有权自变卖成交裁定送达买受人时转移

买受人应及时接收标的物,并办理过户手续,逾期不办理的,买受人应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及产生额外费用等后果

七、【变卖价款】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税费等

八、【竞买人责任】竞买人应当遵守变卖公告及竞买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九、【买受人责任】买受人付清尾款款后应及时办理过户、接收标的物、申请退税,未及时办理的,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应的费用或损失,并承担标的物可能损毁、灭失的不利后果

十、【反诈防骗】本院对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及委托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提供任何形式的咨询或看样服务,均不会向各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

坚决依法打击通过夸大、欺瞒、误导等手段宣传提供“拍前调查”“清场收房”“对接法院”等一站式服务,诱导买受人支付高额佣金,甚至伪造司法文书骗取财物,严重扰乱网络司法拍卖秩序的行为

根据最高院相关规定,网络司法拍卖辅助费用由被执行人负担,优先从成交价款中支付

对于公告写明的拍辅助机构以外的其他第三方主体提供的中介服务,务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详见变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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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荔城街金星村金竹大道1号三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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