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5:38   
您当前的位置: 资产信息网 > 股权 > 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96641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9
起始日期
2026-09-16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报告
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怀柔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9
  • 结束日期:2026-09-16
  • 地址: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060000.0
    实际控制权是否发生转移:参与
    营业收入:5.59
    利润:779.05
    品牌:东风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6-08-19至2026-09-16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5BJ1000066融资方所在地区北京市怀柔区融资方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21.56%拟募集资金金额择优确定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6-08-19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16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增资募集资金重点主要用于战新未来产业核心技术攻关及“十五五”产业发展

涉及非公开协议增资情况原股东增资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78.44%,公开增资引入的新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21.56%

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在以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后保留对融资方的实际控制权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北京市怀柔区乐园南二街东段1号院7号楼1至6层101法定代表人周永松成立日期2006-05-15注册资本26562.03万元实收资本26562.03万元经营范围工程技术研究与试验发展;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销售自行开发的产品;专业承包;生产制造汽车零部件(仅限外埠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增材制造装备制造;制造陶瓷纤维及其增强复合材料制品;制造碳纤维增强复合材料制品;信息系统集成;新能源智能汽车关键零部件及配件制造;产品特征、特性检验、检测服务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14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39.92辽阳锐盛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7.06合肥合锻智能制造股份有限公司10.23重庆江东机械有限责任公司10.23金发科技股份有限公司3.41国机重型装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3.41国机铸锻机械有限公司3.41东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3.41万华化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1.88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1.71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资产总计100340.7285400.7492574.64负债总计67981.8159120.1267795.59所有者权益32358.9126280.6224779.05营业收入40597.5135478.7930232.20净利润6044.261425.79-2737.91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6-07-31资产总计107983.09负债总计74912.22所有者权益33070.87营业收入18673.41净利润585.0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融资方原股东中国机械科学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郑州机械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沈阳铸造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武汉材料保护研究所有限公司、中国机械总院集团北京机电研究所有限公司拟采取非公开协议增资方式同步参与本次增资,增资价格与外部投资方增资价格一致

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注册资本拟不超过44062.03万元2、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函(可联系融资方领取,融资方联系人:毕微,联系电话:18610633597)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完成尽职调查,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现状,以不低于经备案或者核准的资产评估结果确定的增资价格进行增资

5、融资方有权视募集情况对投资方的投资金额及对应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

6、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相关债权债务由增资后的公司继续承继履行

7、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增资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基础服务费支付至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

8、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京产权交易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实缴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0万元人民币,2025年度合并净资产不低于100,000万元人民币(需提供2025年度审计报告)

(3)意向投资方成立时间不低于10年(以营业执照的成立时间为准)

(4)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至少包括下列项目中的一个:模具制造、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

(5)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6)意向投资方所有直接及间接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外资成分(含港澳台侨投资者)

意向投资方所有直接及间接出资人、实际控制人为自然人的,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任何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且与任何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身份或居留权持有者无婚姻关系

(需书面承诺)

(7)本项目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8)截至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意向投资方最近三年无刑事处罚,不存在失信记录(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结果为准)

(9)意向投资方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10)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示期间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同时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结算账户交纳拟投资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被确认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其余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条款相关事项的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在投资方确认后无息返还;2.意向投资方须以货币进行出资,币种须为人民币;3.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的反向尽职调查(如有),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材料;(2)本方向北京产权交易所(以下称“北交所”)递交意向投资申请并交纳保证金后,即表示本方已履行完成关于本次增资的全部批准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授权、审批、内部决策等;(3)本方及本方所有直接及间接出资人、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外资成分(含港澳台侨投资者)

上述出资人为自然人的,均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任何境外(含港、澳、台地区)永久居留权或长期居留许可;且与任何境外(含港、澳、台地区)身份或居留权持有者无婚姻关系

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要求我方提供融资方认可的包括但不限于股权穿透图等相关证明资料;若存在上述情况,同意融资方取消本方投资资格;(4)本方不存在其他契约型私募基金、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方式投资等情形;(5)本方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企业经营管理状况良好,用于出资的资金均为自有/自筹资金,资金来源合法合规;(6)最近三年内,本方具有良好的内部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以及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申请的各项贷款还款记录良好,无逾期(垫款)行为,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及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能力;最近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7)本方为实际投资方,投资申请主体与增资协议签署主体一致,不存在代持或委托持股(含隐名委托)行为;(8)本方认同融资方在本次增资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安排,认可融资方对本次增资不接受关于业绩对赌、股权回购的要求;(9)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对本方的投资金额及持股比例进行调整,并以最终签署的《增资协议》为准;(10)本方同意在被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及其他股东签署《增资协议》,并在《增资协议》签订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并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的3个工作日内,将已转为增资款的交易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11)本方同意若出现本次增资信息披露公告中披露的“保证金处置方式”所述扣除保证金的任何一种情况时,融资方有权扣除本方已交纳至北交所的交易保证金,并愿意承担因违反本书面承诺而造成的一切损失;(12)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本方在公告期间有权利和义务自行对本项目进行全面了解

本方交纳保证金,即视为本方已详细阅读并充分理解、接受本项目公告及包括但不限于审计报告等全部备查文件等内容,并已自行完成全部尽职调查,已对该投资事项进行独立决策和判断,自愿全面履行交易程序

本方不以未查阅、勘察或未审慎查阅、勘察相关资料及不了解融资方状况等为由,向融资方或北交所主张任何抗辩或不履行任何义务,不得以此要求融资方或者北交所承担任何责任,否则,融资方有权要求北交所扣除本方已交纳的全部保证金(或同等金额增资款),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并重新披露增资信息;(13)若本方被确认为投资方,上述承诺事项与《增资协议》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作为对融资方的补偿:(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增资项目信息发布期满,需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最终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签署《增资协议》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款和股东借款的;(4)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即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2家及2家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时,融资方将采用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从以下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投资报价

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企业信誉、行业业绩、市场资源以及公司治理等方面

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盈利状况等方面

4、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技术研发、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资本运作、财务管控等方面

5、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

6、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与融资方业务合作经验较多的优先

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王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596电子邮件:yqwang@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张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732

地图交通

小区地址:北京机科国创轻量化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公        交:

用户反馈

在线客服1

在线客服2

微信联系

贷款申请

分析报告

收藏

用户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