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2-12-22至2026-09-0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中衡协力投资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2BJ1000083融资方所在地区上海市融资方所属行业商务服务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15.0%拟募集资金金额15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2-12-22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0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融资方营运资金,提升市场竞争能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增资完成后,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85%;新股东持股比例不超过15%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交易各方就《增资协议》达成一致,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中衡协力投资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上海市虹口区邯郸路173号4号楼5层5043-5048室法定代表人李广飞成立日期2016-08-02注册资本10000万元实收资本10000万元经营范围投资管理,企业管理咨询,商务咨询,供应链管理,货物仓储(除危险化学品),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销售金属材料,矿产品,焦炭,橡胶制品,燃料油,针纺织品,玻璃制品,纸制品,建筑材料,五金交电,机械设备,煤炭经营,成品油经营,化工产品批发(除危险化学品、监控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易制毒化学品)
股东个数6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铝国际贸易集团有限公司30.00国家电投集团铝业国际贸易有限公司20.00山东魏桥铝电有限公司20.00杭州锦江集团有限公司10.00云南铝业股份有限公司10.00甘肃东兴铝业有限公司1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2019年度资产总计11376.3210904.8810544.73负债总计623.1585.560.00所有者权益10753.1710819.3210544.73营业收入50149.0671797.8437242.62净利润-66.15274.59205.52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2-11-30资产总计9812.56负债总计8.84所有者权益9803.72营业收入66866.47净利润-758.83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铝业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铝业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批复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募集资金总额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2.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出具交易凭证前将投资金额0.1%的交易服务费支付至北交所指定账户(单笔单项不低于10000元人民币)
3.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不接受委托(含隐名委托)持股、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参与投资
4.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意向投资方应为铝行业生产企业,具有煤炭生产、电解铝、铝合金、铝型材的生产、加工、销售能力(意向投资方需提供营业执照并出具书面承诺)
增资条件1.本次增资的增资款应以货币方式支付,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2.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信息披露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金额30%的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
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投资意向意向投资方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批准被确定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保证金转为增资款的一部分
3.意向投资方应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等签订《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投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
4.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①本方同意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融资方等签署《增资协议》,并于《增资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除交易保证金外的剩余增资款一次性汇入融资方指定银行账户;②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交易凭证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投资方交纳的保证金(签订增资协议后转为部分增资款)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③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重大行政处罚,主要高管人员无犯罪记录;④本方未采用委托(含隐名委托)、信托方式或以资产管理计划参与增资;⑤本方认可融资方募集资金用途,认可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要求;⑥本方同意融资方有权根据征集情况确定投资方、投资金额、增资价格及股权比例;⑦本方承诺所提交的全部材料真实有效、不存在虚假信息,同意配合融资方对本方是否符合资格条件要求进行尽职调查,并按照融资方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5.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在交易所备查资料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并以不低于依据本项目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股价格进行增资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若非融资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意向投资方所交纳的保证金100%将被扣除:①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本增资项目挂牌公告期满,融资方启动遴选程序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投资款的;④其他违反本公告内容或承诺事项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且北京产权交易所收到该意向投资方递交的退还保证金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无息返还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1.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按时足额缴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如征集到2家或2家以上合格的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确定投资方
2.本项目竞争性谈判将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对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①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②意向投资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行业声誉、资金实力、盈利状况以及公司治理等;③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在业务和战略上具有协同性、互补性的优先;④意向投资方的煤炭、铝板带、铝箔等产品的产能和销售额较高的优先;⑤意向投资方能够为融资方提供的融资渠道或资金支持的便利性较强优先;⑥意向投资方有良好的外部融资能力且具有上市公司背景的优先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中铝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廖黎、刘嘉祺联系电话:010-81923550、010-81923555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吴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43电子邮件:yuw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郭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