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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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华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正在拍卖>

资产编号:11696697

5000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7
起始日期
2026-09-01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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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5000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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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5000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重庆市 江北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7
  • 结束日期:2026-09-01
  • 地址:重庆华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5000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交易状态:撤回
    注册资本:20170000.0
    经济类型:其他经济
    营业收入:2294.6
    利润:84984.19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营范围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
    配套情况:电器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0-12-28至2026-09-01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重庆华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0BJ1000182融资方所在地区重庆市融资方所属行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不超过50.0%拟募集资金金额不超过5000.0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择优确定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0-12-28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9-01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本次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偿还有息负债等降低杠杆工作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否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不低于50%、新增投资方持股比例合计不超过50%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的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并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同意,则增资达成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重庆华昭电气设备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重庆市江北区鱼嘴镇长和路31号法定代表人徐芝霞成立日期2017-04-18注册资本4000万元实收资本4000万元经营范围电气设备的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机械设备、电器控制装置、风力发电成套设备的研发、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股东个数1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中国船舶重工集团海装风电股份有限公司100.0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19年度2018年度2017年度资产总计25192.8519967.1217278.79负债总计20159.9414976.8412294.60所有者权益5032.914990.284984.19营业收入8685.5910882.556177.66净利润42.646.08569.7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0-11-25资产总计26908.33负债总计21712.17所有者权益5196.16营业收入24428.38净利润148.26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决定国资监管机构国务院国资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单位名称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批准文件类型其他其他披露事项1.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金额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由新老股东共享

2.增资扩股完成后,公司各股东按实际出资比例享有股东权益,承担经营风险

3.意向投资方提供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保密承诺书(融资方处领取)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的相关文件

4.其他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3.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商业信用,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

4.单一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不低于2000万元

5.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在公告信息发布截止日17时前,将拟投资总额30%的交易保证金支付北交所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其放弃投资资格

2.意向投资方须对以下事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须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为投资方后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并按照《增资协议》的约定将剩余增资价款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2)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增资款项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3)本方接受《增资方案》的全部内容(置于北交所备查)

(4)接受并配合融资方对本方进行尽职调查

(5)本方接受本次增资公告中关于保证金处置的条款

(6)本方能够在产业协同、资源互补、管理经验和战略发展等方面为融资方提供支持

(7)本方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资金情况,无不良经营记录,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

(8)本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无犯罪记录,且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在最近36个月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刑事处罚、重大行政处罚或产生法律诉讼,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

3.本项目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并通过资格确认后,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所涉增资相关文件所披露内容,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4.本次增资不接受联合体投资,亦不接受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及契约型基金投资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3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为保护各方合法利益,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投资方一旦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投资方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融资方可扣除该意向投资方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①意向投资方缴纳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②启动遴选后,意向投资方未参加或未按要求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③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在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协议》的;④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违背其在投资意向登记时提供的书面承诺的;⑤有其他违规或违约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退还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价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按时足额交纳交易保证金并经融资方确认具备投资资格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信息披露期满,若征集到的合格意向投资方拟投资总额合计超过5000万元时,融资方将通过竞价方式确定投资方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智德盛投资顾问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王女士联系电话:18500059188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于经理联系电话:010-83143017电子邮件:nyu@cbex.com.cn部门负责人:刘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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