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江苏华航能源有限公司25.5%股权(对应382.5万元出资额)转让标的编号N0101GQ260029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8-20挂牌截止日期2026-09-16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变更公告内容,重新申请信息发布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江苏华航能源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江苏省常州市金坛区金龙大道563号的信息技术产业园A区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田宇平成立时间2023/10/25注册资本(人民币)150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3MAD3AK9Y8C所属行业研究和试验发展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节能管理服务;电力行业高效节能技术研发;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推广服务;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在线能源监测技术研发;环保咨询服务;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太阳能热发电装备销售;机械电气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风力发电技术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7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512江苏澄赟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49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82.07529460.42704360.42704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70.641569893.9375461476.704023审计机构名称常州恒盛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7/31141.1202210.912210.91221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2411.8379091082.1927851329.645124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2/31282.07529460.42704360.427043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2370.641569893.9375461476.704023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445.995000评估基准日2025-12-31评估机构苏州中玺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市金坛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2384.23893.941490.29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13346362666E注册地(住所)常州市金坛区科教路126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持有产(股)权比例51.0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25.5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金坛区人民政府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否,江苏澄赟能源技术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不放弃优先购买权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苏中玺资评报字(2026)第035号评估报告对特别事项说明如下: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特别事项,评估报告使用人应关注以下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和经济行为产生的影响
(一)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本次评估无直接引用其他机构出具报告结论的情况
(二)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本次评估未发现权属资料不全面或者存在瑕疵的情形
(三)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本次评估无评估程序受到限制的情形
(四)评估资料不完整的情形本次评估未发现重要评估资料存在不完整的情形
(五)评估基准日存在的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本次评估未发现评估基准日存在法律、经济等未决事项
(六)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本次评估未发现担保、租赁及其或有负债(或有资产)事项
(七)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事项本次评估在评估基准日至资产评估报告日之间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重大期后事项
(八)本次经济行为中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在本次资产评估对应的经济行为中,未发现可能对评估结论产生重大影响的瑕疵情形
(九)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报告中的评估结论是反映评估对象在本次评估目的下,根据公开市场的原则确定的公允价值,未考虑该等资产进行产权登记或权属变更过程中应承担的相关费用和税项,也未对资产评估增值额作任何纳税调整准备
本次评估基准日的账面值系利用常州恒盛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出具的《江苏华航能源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报告编号为“常恒会专审字(2026)第111号”,报告出具日为2026年6月24日,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
本资产评估报告中,所有以万元为金额单位的表格或者文字表述,若存在合计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出现尾差的情况,均系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评估师执行资产评估业务的目的是对评估对象价值进行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并不承担相关当事人决策的责任
评估结论不应当被认为是对评估对象可实现价格的保证委托人及被评估单位所提供的资料是进行本次资产评估的基础,委托人和被评估企业应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在评估基准日以后的有效期内,如果资产数量及作价标准发生变化,对评估结论造成影响时,不能直接使用本评估结论,须对评估结论进行调整或重新评估
4.本公告中披露的标的企业评估值的金额为采用资产基础法的评估结果,评估结论采用收益法评估结果,股东全部权益评估价值为1749万元,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江苏华航能源有限公司的25.5%股权在评估基准日的价值为445.995万元
5.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6.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7.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就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9.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10.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1.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2.备查文件:(1)2025年度审计报告(常恒会专审【2026】第111);(2)资产评估报告(苏中玺资评报字(2026)第035号);(3)法律意见书;(4)标的企业2026年7月财务报表;(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的协商结果;(7)有关债权债务处置的情况说明;(8)《关于常州华科科技投资有限公司转让江苏华航能源有限公司25.5%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44600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09月16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8-2009:00:00至2026-09-16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09月16日17:00前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经济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意向受让方的基本情况(原件);(3)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4)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5)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6)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8)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5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01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02保密承诺.docx03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吴先生/李女士咨询电话0519-8667733513616111323咨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9月16日17:00止(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九洲环宇大厦13楼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