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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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常州市兰洋印刷有限公司0.5%股权(对应0.25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703754

0.25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7-14
起始日期
2026-08-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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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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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0.25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常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7-14
  • 结束日期:2026-08-10
  • 地址:[常州市]常州市兰洋印刷有限公司0.5%股权(对应0.25万元出资额)转让公告
  • 评估价:0.2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e交易
  • 标签:
    产权所属:集体所有
    居室数:1303室
    小区:钟楼区政府
    竞价周期:-延时竞价周期(秒)--服
    注册资本:2000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职工安置:否
    企业管理层是否参与受让:是
    优先受让权:否
    营业收入:20250000.0
    利润:20250000.0
    座位数:66号B座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转让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名称常州市兰洋印刷有限公司0.5%股权(对应0.25万元出资额)标的编号N0101GQ260031产权子类型股权挂牌起始日期2026-07-14挂牌截止日期2026-08-10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变更挂牌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期,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标的概况标的企业基本情况标的企业名称常州市兰洋印刷有限公司注册地(住所)钟楼区清潭路262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法定代表人陈莉成立时间2000/06/05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04720667372L所属行业印刷和记录媒介复制业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文件、资料等其他印刷品印刷;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出版物印刷;特定印刷品印刷(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办公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职工人数1人标的企业股权结构序号前十位股东名称持股比例(%)1陈琴华502陈莉49.53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0.5内部决议股东会决议是否存在其他权利人否主要财务数据指标最近一个年度审计数据单位:万元2025年度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101.32941214.28519213.57093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8.27292193.377817-45.104896审计机构名称苏亚金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常州分所最近一期企业财务报表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6/05/3138.849004-2.64298-2.64298报表类型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月报33.51604789.398952-55.882905标的企业基准日审计数据单位:万元报表日期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净利润2025/12/31101.32941214.28519213.570932资产总额负债总额所有者权益48.27292193.377817-45.104896基准日资产评估情况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0.220000评估基准日2025-12-31评估机构常州普华开瑞资产评估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评估核准(备案)单位常州市钟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标的企业评估值单位:万元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净资产49.7293.38-43.66转让方基本情况转让方名称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20404137258440U注册地(住所)常州市钟楼区清潭路260号公司类型(经济性质)集体所有制企业持有产(股)权比例0.5000%拟转让产(股)权比例0.5000%内部决策形式股东决定转让方承诺--转让方决策文件股东决定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常州市钟楼区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特别告知是否涉及重大债权债务处置事项否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是是否涉及管理层参与受让否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否是否涉及职工安置否是否涉及上市公司国有股权间接转让否是否涉及外资收购限制或禁止否其他披露内容1.转让方承诺转让标的股权不存在任何质押、抵押担保等其他限制条件和他项权利纷争

2.本次股权转让不影响标的企业存续性,标的企业仍将持续经营

3.常普评字[2026]第011号评估报告中8、对评估结论产生影响的特别事项如下:由委托人、被评估单位提供的与评估相关的所有资料,是编制本报告的基础,委托人、被评估单位应对其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全面性负责

对被评估单位存在的可能影响评估结论的瑕疵事项,在委托时未作特殊说明或在评估现场勘查中未予明示并提供相关资料,而评估人员根据专业经验一般不能获知的情况下,评估机构及评估人员不承担相关责任

以下为在评估过程中已发现可能影响评估结论但非评估人员执业水平和能力所能评定估算的有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提请委托方关注的事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兰洋印刷应付款项92.12万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的款项金额合计6.36万元、账龄5年以上的款项金额72.86万元,合计金额79.22万元,当期未收到回函

根据被评估单位提供的关于兰洋应付账款和其他应付款的说明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条文: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本次评估价值按照账面价值列示除上述事项外,本资产评估机构及资产评估专业人员未发现其他特别事项和重大期后事项,特别提示资产评估报告使用人应注意以上特别事项对评估结论可能产生的影响

4.意向受让方须在受让股权后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标的企业《公司章程》的相关约定(详见备查文件)

5.交易双方不得以交易期间(从评估基准日起至完成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变更手续期间)企业经营性损益等理由对已达成的交易条件和交易价格进行调整

6.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税费按照法律法规由交易双方各自承担

7.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交所”)仅就收取的交易服务费开具服务费发票

8.意向受让方自备终端进行网络竞价,产交所不提供竞价场所

9.本公告仅为本次股权转让的简要说明

意向受让方在做出申请受让本股权的决定之前,应首先仔细阅读本公告及附件《产权交易合同》的内容,以及《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揭示的重要事项,在提交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后,方可查阅转让方提供的备查文件

意向受让方在本次公告期内有权利和义务就本次产权转让事宜做尽职调查,自行对本次转让标的进行全面了解,相关费用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承担

意向受让方须在承诺对本次股权转让有关资料和信息的充分了解,认同并接受标的企业现状的前提下确认收购

本次转让为标的现状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资料所披露的内容仅为转让底价的作价依据,不作为交割依据,意向受让方不得以备查文件的内容对转让标的现状提出任何异议

10.意向受让方交纳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次转让所涉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及其所披露内容,已完成对本次转让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已充分了解并自愿完全接受本次产权转让公告内容及转让标的全部现状,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受让方后不得以不了解本次转让标的的全部现状及资产质量、数量等为由拒签《产权交易合同》或拒付交易价款或放弃受让或退还转让标的,否则视为违约,须承担相关的全部违约责任,产交所、转让方有权将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作为违约金

11.备查文件:(1)2025年度审计报告(苏亚常专审【2026】26号);(2)资产评估报告(常普评报字【2026】第011号);(3)法律意见书;(4)标的企业2026年5月财务报表;(5)标的企业公司章程;(6)职工安置情况说明;(7)债权债务情况说明;(8)《关于常州市清潭街道资产管理经营公司转让常州市兰洋印刷有限公司0.5%股权的实施方案》

意向受让方在公告期内有权查阅以上材料,须向产交所提供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并签署《保密承诺》(见附件下载)

交易条件转让底价(元)2500.00交易价款支付方式意向受让方须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5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于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内将全部成交款项(扣除已缴纳的保证金)及服务费一次性支付至产交所指定账户

受让方资格条件1.受让方须为经所在国合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用、支付能力;3.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4.意向受让方为境外投资者的,须承诺符合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和负面清单管理要求,以及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有关规定;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标的交割《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交易双方服务费均到账且受让方已缴纳成交款后,产交所出具《产权交易凭证》,交易双方办理转让标的变更登记

变更完成后,转让方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转让标的权属变更登记证明资料向产交所申请划转交易价款

与交易相关的其他条件无交易指南交易规则意向受让方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e交易平台(www.ejy365.com)的《e交易平台会员注册须知》、《e交易平台电子交易风险告知及接受确认书》、《e交易平台电子竞价交易规则》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如未全面了解相关内容,违反相关规定,您可能承担无法参与项目竞价、保证金不予退还等不利后果,请审慎参与竞价

建议使用pc端竞价,如果使用移动端竞价,在竞价过程中收到手机来电可能会导致移动端网络中断,影响正常竞价

现场展示1.资料查阅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6年8月10日17:00(节假日除外);2.资料查阅地点: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

交易方式1.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由产交所组织交易双方按转让底价与受让方承诺受让底价孰高原则直接签约;2.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及成交价

交易报名报名时间2026-07-1409:00:00至2026-08-1017:00:00报名手续意向受让方应按公告要求,在2026年8月10日17:00前向产交所提交有效书面报名材料,并完成e交易线上注册报名手续,经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及转让方资格审核通过并按规定足额缴纳有效保证金后方具备竞买资格

意向受让方需向产交所提供以下材料(均需加盖公章):(1)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企业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其他组织提供相应文件复印件);(2)现行有效的公司章程或类似组织性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复印件);(3)如办理报名手续的非公司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时,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4)同意受让本标的的内部决策文件(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若为国有企业,应提供有权部门同意受让的批文(原件);(5)产权受让申请书、保密承诺(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6)产权交易合同样稿(本公告附件,请自行下载);(7)产交所要求的其他材料

保证金及处置方式1.缴纳:资格审核通过的意向受让方应按e交易系统提示要求如期足额缴纳保证金1万元(保证金不计利息)至指定账户,以系统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因资金缴纳方式为钱包支付,钱包充值后需进行项目保证金支付确认,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可能晚于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并优先选择同行网银或网点操作)

2.退还: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在股权变更完毕后转为成交款,如有余款将在股权变更完毕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其他意向受让方缴纳的保证金将于成交后的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交易竞价安排竞价方式--增价幅度(元)--自由竞价时间--延时竞价周期(秒)--服务费1.根据《常州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国有产权交易服务收费标准》收取

2.受让方须在产交所通知的期限内向指定账户一次性付清交易服务费

附件下载1.产权交易合同(样稿).pdf2.《产权受让申请书》.docx3.《保密承诺》.docx联系方式咨询联系人李女士/杨女士咨询电话0519-86677335咨询时间公告期内工作时间段:9:00-11:30、13:30-17:00(节假日除外)咨询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关河东路66号B座13楼1303室技术支持400-828-9082其他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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