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人招募公告2025年7月8日,因申请人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幸福纺织公司”)以其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为由,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进行破产清算,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25)沪03破6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受理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一案,并于2025年7月11日作出(2025)沪03破633号决定书,指定上海天则清算有限公司担任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
因幸福纺织公司符合重整条件,而其名下主要资产为土地和房产,具有重整价值和重整可能,经申请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于2026年7月10日作出(2025)沪03破633号民事裁定书,裁定自2026年7月10日起对债务人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重整
管理人于2026年3月26日通过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京东拍卖等公开平台发布《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意向投资人预招募公告》,面向社会公开进行重整意向投资人的预招募
最终有1名意向投资人提交了《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重整投资意向书》,明确托底投资总价为人民币3550万元,并已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500万元
为提高本案重整效率,维护全体债权人利益,进一步争取更优投资方案,管理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规定,在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的监督下,以上述意向投资人作为托底投资人,以人民币3550万元作为重整投资底价,在重整程序内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方式面向社会进行重整意向投资人的公开招募,现就招募事项公告如下:一、幸福纺织公司基本情况(一)基本工商信息企业名称: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613427578XT成立时间:1994年12月21日注册资本:5000万元(已实缴)注册地址: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干林路2188号经营范围:从事纺织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生产和销售床上用品、装饰布、纺织原料、服装及其他纺织印染产品,电子商务(不得从事增值电信、金融业务),国内货物运输代理,仓储(除危险品),自有房屋租赁,从事货物进出口及技术进出口业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二)股东及出资情况债务人目前的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均已实缴
唯一股东为上海红富士家纺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12752470195J,红富士公司于2021年5月14日被上海铁路运输法院裁定受理破产清算,已于2025年12月19日被裁定终结破产清算程序
(三)债务人目前状况债务人已无生产经营,目前已无在职在册员工
但仍有自有房产对外出租,房产情况详见下文主要资产
二、幸福纺织公司主要资产幸福纺织公司的核心资产为位于上海市金山区吕巷镇干林路2188号园区内的土地使用权及不动产(厂房),以及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对外股权投资等资产,具体情况如下(实际应以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结果为准):(一)土地及不动产状况根据上海市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信息显示,截至2025年7月18日,幸福纺织公司名下有登记的位于干巷镇长跃村5组的房产,建筑面积合计17155.77平方米
管理人已调取的不动产登记档案信息如下:1、房屋状况及产权人信息:(1)房屋坐落:干巷镇长跃村5组(2)权利人: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2011年10月,公司更名为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3)房地产权证号:金2004007069(4)其他信息序号幢号部位建筑面积房屋类型房屋用途总层数所有权来源11全幢57.16工厂厂房1其他22全幢86.40工厂厂房1其他33全幢3478.20工厂厂房4其他44全幢60.48工厂厂房1其他55全幢5240.24工厂厂房2其他66全幢394.55工厂厂房2其他77全幢75.03工厂厂房1其他88全幢3174.90工厂厂房2其他99全幢1267.04工厂厂房2其他1010全幢555.74工厂厂房1其他1111全幢104.88工厂厂房2其他1213全幢344.84工厂厂房1其他1314全幢486.41工厂厂房2其他1415全幢54.40工厂厂房1其他1516全幢105.95工厂厂房1其他1617全幢884.69工厂厂房3其他1718全幢784.86工厂厂房3其他合计:17155.772、土地状况信息(2011年10月,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序号土地坐落土地宗地号使用期限土地权属性质使用权取得方式土地用途宗地(丘)面积使用权面积权利人房地产权证号1干巷镇0004街坊2/1丘金山区干巷镇4街坊2/1丘2006-12-31至2056-12-30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3390833908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金20130071342干巷镇0001街坊34/1丘金山区干巷镇1街坊34/1丘2006-12-31至2056-12-30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工业用地1553515535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金20130071333干巷镇长跃村5组金山区干巷镇4街坊5/1丘/集体集体土地批准使用轻纺工业用地2949529495上海幸福纺织印染有限公司金2004007069特别提示:上述土地信息中,序号3土地使用权取得方式为“集体土地批准使用”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流转、转让及权属变更受相关法律法规的特别限制,存在无法办理过户或过户程序复杂、周期较长的风险,意向投资人可以在尽职调查中关注该宗土地的权属状况及过户可行性,并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确认
(二)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管理人已聘请专业审计机构对幸福纺织公司进行了截至破产受理日财务状况的专项审计,依据华会专(2025)第4351号《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破产清算专项审计报告》,幸福纺织公司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余额如下:(1)应收账款2,201,420.37元;(2)预付账款8,867,063.85元(管理人于2025年9月10日以函件询问方式,针对幸福纺织公司账面预付账款情况,与幸福纺织公司法定代表人形成了谈话笔录,对方表示绝大多数预付账款系因未取得相关发票形成);(3)其他应付款21,140,586.86元
(三)对外股权投资(1)上海金山海光被单有限公司(存续),幸福纺织公司100%持股
根据华会专(2025)第4352号《上海金山海光被单有限公司专项审计报告》,审计调整后的金山海光公司资产总计37,786,280.19元、负债合计80,423,788.49元,负债远超资产
上海金山海光被单有限公司已向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案号为(2026)沪03破申501号
截至本公告发出之日,该案件尚未立案受理;(2)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在业),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
该项幸福纺织账面长期股权投资形成于2007年9月前,经管理人与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沟通后,获取了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中显示幸福纺织持公司有其0.09%的股权,股本金为54,000.00元;(3)武汉市百成针纺有限公司(吊销),幸福纺织公司持股52%;(4)上海远东被单厂(吊销),幸福纺织公司持股21.1268%
三、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评估情况为了解幸福纺织公司上述核心资产的市场价值,管理人已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上述资产的市场价值进行估算,依据沪美评报字【2026】第8002号《因破产清算涉及的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报告》,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评估结果如下:序号科目名称账面价值评估价值1应收账款2,201,420.372,207,620.372预付款项8,867,063.857,673,895.723其他应收款21,140,586.8620,436,130.824长期股权投资(上海金山海光被单有限公司、昆山商厦股份有限公司)39,479,336.18421,180.765固定资产(房屋建筑物类)2,765,312.3313,538,925.006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8,053,115.7757,159,900.00四、幸福纺织公司负债情况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已审核确认、且经人民法院出具民事裁定书裁定确认的无争议债权裁定共有153,026,897.26元,其中担保债权5,000,000.00元、社保债权782,473.69元、普通债权139,917,557.96元、劣后债权7,326,865.61元
人民法院已裁定确认的债权部分,管理人暂未收到债权人异议或债权诉讼信息
在一债会后,管理人又审查确认了债权人补充、调整申报的普通债权1笔,合计1,481,266.67元,该笔债权尚未提交至债权人会议核查、人民法院尚未出具无争议债权裁定,仍有债权金额调整的可能性
此外,本案尚有已申报的111,403,199.36元债权之金额、债权性质(部分债权有被审查确认为担保债权之可能),管理人尚未审查确认,正待申报人提交人民法院变更申请执行人裁定书,担保债权金额有增加之可能性
关于幸福纺织公司最终的债权总金额及性质,以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裁定确认的结果为准
五、招募目的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的核心目标在于通过市场化、法治化的重整路径,引入具备产业园区综合运营能力和优质产业导入资源的战略投资人,对幸福纺织公司所持土地、厂房及配套设施等存量低效资产实施全面盘活与功能再造,将其建设成为定位清晰、设施完备、运营规范的现代化产业载体;并通过投资人的产业资源整合与精准招商,导入与区域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相匹配的优质中小型企业,提升园区产业集聚度与单位面积产出效益,带动属地税收增长与就业岗位增加,实现资产价值提升、债权人权益充分保障与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三者有机统一的重整目标
六、招募须知1、本次招募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募,本招募公告适用于包含托底投资人在内的全体意向投资人
2、本招募公告不构成要约,不构成管理人的任何承诺或保证,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性效力,公告中列明的幸福纺织公司相关情况仅供参考
3、本招募公告所述信息并不能替代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本公告已披露信息可能存在瑕疵,本公告发布之后,部分数据可能有所变化,具体应以各意向投资人自行尽职调查所确认之最新数据为准
意向投资人在缴纳报名保证金后,可以对幸福纺织公司进行尽职调查,了解审计评估结果、债权金额、公司经营等情况
4、意向投资人在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前务必仔细审查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股权等情况,调查是否存在瑕疵,了解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股权所在地的产业导向,并请实地查看、进行尽职调查,未进行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视为对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股权实物现状的确认,已开展但未最终完成尽职调查的意向投资人同样视为对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股权实物现状的确认
请慎重决定投资行为,意向投资人一旦作出投资决定,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幸福纺织公司资产/股权等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
5、意向投资人应当独立做出价值判断,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
6、本次招募采取“假马竞价”方式,其余意向投资人报价必须高于托底投资人人民币3550万元的重整投资底价,其余意向投资人的出价若低于(或等于)人民币3550万元,将被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基本招募条件
7、若本次招募有1名或1名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且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根据各位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确定初步遴选条件,在此基础上管理人将组织符合初步遴选条件的意向投资人(包括托底投资人)进行公开竞价,当场出价最高的意向投资人即被确定为本案重整投资人
若出现两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出价同为最高价的情形,则具备托底投资人身份的意向投资人优先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8、若本次招募无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人报名并足额缴纳投资保证金的,则托底投资人将直接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9、本招募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管理人
公告中列明的幸福纺织公司相关情况仅供参考,不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任何承诺和保证
管理人有权对本公告内容进行调整变更,有权依据实际情况延长招募期限或中止、终止招募
七、意向投资人基本招募条件1、意向投资人应当是依法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合伙企业、自然人或其他组织,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失信被执行人名录
2、意向投资人承诺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债务到期未清偿;最近3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重大违法行为
3、意向投资人应当具有较高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社会商誉
4、意向投资人财务状况良好,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重整投资,并且能够应管理人要求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者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5、意向投资人应具有参与重整的切实意向,其参与重整的投资保证金应与托底投资人前期所缴纳的托底保证金金额一致,即人民币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
6、意向投资人可单独报名亦可自行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联合体中应当至少有一个投资人符合上述条件
组成联合体的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
联合体各成员间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管理人明确牵头方,说明成员组成、合作方式、职责分工及权利和义务,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管理人的相关通知等发送至牵头意向投资人,即视为已通知联合体投资人
八、招募流程(一)报名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9月30日17:00时止(以邮戳时间为准),期限届满后,管理人仍有权视情况决定是否延长报名期限
(二)报名1、报名唯一方式:邮寄
报名材料需在上述截止时间前邮寄送达至管理人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报名期限结束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且每次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完整材料,不得以补充材料的方式进行提交
2、邮寄地址:上海市徐汇区肇嘉浜路1033号徐家汇国际大厦6楼F座
3、联系人及联系方式:13801608610,张老师
4、报名前的咨询:意向投资人报名前可以联系管理人了解幸福纺织公司目前概况,管理人可依法提供必要的协助
电话咨询内容或通话中的报价,不视作意向投资人的报名及报价5、意向投资人报名需提交的材料:报名材料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报名意向书(附件一)
(2)意向投资人最近三年没有重大违法行为或涉嫌重大违法行为且未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单的承诺(附件二)
(3)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的基本情况介绍,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的基本情况、投资意向、投资资金、资金实力、资金来源、经营计划、以及与经营计划有关的相关行业及上下游行业从业和管理经验等,以及意向投资人认为需要介绍的其他基本情况
意向投资人以组成联合体方式报名的,应该由牵头方提供一份关于联合体的介绍文件,除前述基本内容之外,还应当介绍各联合体成员的角色分工、权利和义务等,并承诺承担连带责任
(4)意向投资人应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投资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明材料(附件三、四)
(5)与重整投资规模相匹配的资金实力证明,形式包括但不限于:意向投资人或其第一大股东或其实际控制人银行资信证明、主要资产权属证明及其他履约能力证明等
(6)意向投资人近三年内参与庭内外重组、重整等相关案例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资格确认文件、投资协议、重整计划、并购协议等(若有)
(7)保密承诺(附件五)
意向投资人各项报名材料均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多页内容须加盖骑缝章)
意向投资人为自然人的需投资人签字如为联合体报名的,上述报名材料均应加盖全体联合体成员的公章和骑缝章,并由全体联合体成员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
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提交完整报名材料的,管理人有权视为未收到意向投资人的报名,但意向投资人仍可以根据管理人对报名材料的补充要求,补充/重新提交报名材料
意向投资人应确保提交的报名材料和相关信息真实准确,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意向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投资人招募的,视为已经获得内部有权机关的决策批准
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存在虚假情况或实际未获内部有权机关决策批准的,管理人有权取消其参与投资资格并依法追究其责任
(三)托底投资人的特别处理基于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托底投资人仍应按照本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提交报名材料、重整投资方案及公告要求的其他文件,严格遵循本次招募的全部流程,并足额缴纳500万元投资保证金
(四)初步筛选及尽职调查1、意向投资人可于本公告报名期限内任意时间提交报名材料,经管理人初审,认为符合报名条件的,管理人将在收到意向投资人报名材料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意向投资人报名时提供的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唯一通知方式)
意向投资人接到符合报名条件的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资金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向管理人以下账户缴纳报名保证金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壹佰万元)
托底投资人前期所缴纳的托底保证金自动转化成报名保证金
银行账户: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周家渡支行银行账号:4533892076402、意向投资人支付报名保证金后方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管理人将在合理范围内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相关工作
开展尽职调查(包括现场考察)所需的费用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在尽职调查过程中,管理人有权根据实际情况,要求意向投资人提供其他相关材料,意向投资人应予以配合
3、未按时支付100万元报名保证金的,暂不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
在尽职调查截止时间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支付100万元报名保证金后,即可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但意向投资人因逾期支付100万元报名保证金导致尽职调查期间缩短、尽职调查工作无法充分开展的,或因意向投资人支付保证金的时间恰逢管理人、幸福纺织公司或园区管理方其他工作安排冲突而无法及时配合意向投资人完成尽职调查的,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及商业风险均由意向投资人自行承担,不得以此为由向管理人主张延长尽调期限、补充尽调或追究管理人任何责任
此外,管理人保留在后续遴选评审中对意向投资人支付100万元报名保证金时间节点予以考量的权利,迟延支付100万元报名保证金的,管理人在同等条件下予以相应减分或作不利评价的,意向投资人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4、不符合初审条件的,管理人亦将及时反馈相应意见,或通知其在限期内补充材料
在报名限期届满时,仍未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不符合意向投资人条件5、尽职调查截止时间:意向投资人尽职调查工作最晚均应于2026年10月10日17:00前完成,2026年10月10日17:00起管理人、幸福纺织公司或园区管理方不再继续配合意向投资人开展尽职调查工作
意向投资人应尽早完成报名手续,以免影响后续尽职调查流程(五)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支付投资保证金1、尽职调查结束后,意向投资人拟继续参与幸福纺织公司重整投资的,应当根据管理人的要求编制重整投资方案,意向投资人可以于2026年10月16日17:00时前任意时间(以邮戳时间为准),向管理人提交纸质版《重整投资方案》
《重整投资方案》应一式两份、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骑缝章并密封,寄送至管理人处(管理人联系方式同前)
重整投资方案中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明确的投资总额、支付方式和付款期限;(2)意向投资人基本情况简要介绍,对本项目的投资优势,是否具备经营和管理能力;(3)简要陈述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重整模式、债权人的清偿方案、是否涉及出资人权益调整、后续经营计划等;(4)投资承诺函(附件六);(5)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备选投资人为公开竞价中除出价最高的重整投资人外,其出资价格及投资方案系在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的意向投资人中的最优者)
备选投资人规则:①当中选投资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备选投资人按其在遴选竞价阶段最终报价金额自动递补成为中选投资人,无需另行报价或重新提交方案,亦不得拒绝递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的;明确表示放弃中选资格的;丧失履约能力的;存在其他导致其不能被确定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形
②备选投资人的报价锁定义务持续有效递补后,备选投资人不得以方案提交时间过久、情况发生变化、未预见相关风险等任何理由,要求调低报价或作出更为不利的方案变更,但备选投资人可书面提出有利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提高报价金额、优化付款安排、增加投资额度等),管理人有权予以接受
③备选投资人确认已充分考虑市场变化及商业风险,自愿放弃因情势变更等事由主张调整报价的权利
即便意向投资人未按本招募公告要求或管理人要求,编制并提交完整合格重整投资方案的,管理人不因此视为未收到该方案,但意向投资人仍可补充/重新提交材料
若意向投资人多次提交材料的,则以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前意向投资人所提交的最后一个版本为准
如此前版本中,存在承诺性内容或承担义务的,则除非意向投资人后续版本中明确予以撤销,否则相关承诺或所承担的义务仍然有效
前述义务包括但不限于报价锁定义务,即意向投资人在后续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中的报价金额不得低于其在前期任何一版方案中的报价金额;如后续报价低于此前报价的,管理人有权按照此前最高报价认定其报价,意向投资人承诺无条件接受该等认定并受其约束
2、意向投资人拟继续参与幸福纺织公司重整投资的,且已提交重整投资方案的,意向投资人应向管理人指定账户(银行账户:上海幸福纺织科技有限公司管理人,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周家渡支行,银行账号:453389207640)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合计人民币5,000,000.00元(大写:伍佰万元整),意向投资人此前已缴纳的100万元报名保证金转化为投资保证金的一部分
托底投资人前期所缴纳的托底保证金自动转化成投资保证金未在2026年10月16日17:00时前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500万元的,视为放弃重整投资人的竞选资格
(六)遴选投资人(遴选竞价阶段)1、截至2026年10月16日17:00,若除托底投资人外,有1名或1名以上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支付500万元投资保证金的,管理人将在人民法院的监督指导下,以各位意向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的报价金额为基础,组织符合初步遴选条件的意向投资人进行公开竞价
当场出价最高的意向投资人即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若出现两名及以上意向投资人出价同为最高价的情形,则具备托底投资人身份的意向投资人优先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初步遴选方案、公开竞价时间及方式,以管理人届时公布的方案规则为准
2、2026年10月16日17:00后,若除托底投资人外,无其他意向投资人向管理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的,则托底投资人将直接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
3、当中选投资人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不履行或拖延履行重整投资计划,或丧失履行重整投资的能力时,备选投资人(意向投资人须在《重整投资方案》中明确,在未成为重整投资人的情况下,是否愿意成为备选投资人)递补成为中选投资人,以其在遴选竞价阶段递交的方案和报价为基础,许可其进行重整投资
以上内容将以适当方式写入重整计划草案,供债权人会议表决4、被确定为中选投资人后,该投资人应在遴选结果公告后10日内向托底投资人支付补偿费,补偿金额按托底投资人重整投资底价的2%计算
该补偿费系对托底投资人在前期预招募阶段投入成本及锁定底价贡献的对价,中选投资人报名参与本次招募即视为同意该等安排
(七)签署重整投资协议重整投资人后续应于收到《中选投资人通知》或其他通知文件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管理人要求签署《重整投资协议》,该《重整投资协议》应按照管理人确定的条款签订,原则上条款内容不接受重整投资人的调整
若未按时签署重整投资协议,管理人有权取消其重整投资人资格,并另行确定重整投资人,即备选投资人递补成为中选投资人
(八)保证金的处理1、本次招募过程中报名的意向投资人保证金的处理(1)意向投资人在支付报名保证金之后、重整投资方案提交期限届满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管理人放弃重整投资人竞选资格的,管理人将在收到通知后的10个工作日内原路无息返还其已支付的报名保证金
(2)意向投资人提交重整投资方案并足额支付投资保证金之后、参与正式重整投资人竞价遴选之前,以书面或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