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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工程施工01标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已由泰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批复》(泰政水复〔2020〕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2018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结算资金和区财政,项目法人为高港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工程施工01标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拆建0.8*1m涵闸一座,新建0.8*1m箱涵1座,疏浚整治引水排水河道5条建设护岸长3126m,建设沿河建筑物5座,分别为0.1m³/s一体化泵站1座、0.36m³/s泵站一座、1.5*1.5m箱涵1座、DN100涵洞2座
投资总额约747.49万元2.3本合同项目招标范围、对应投资金额:本次招标共分为三个标段:施工01标:胡庄镇肖林二队河新建挡墙护岸约252米,配套新建箱涵1座;大泗镇扬子港新建挡墙护岸约1020米
本标段招标最高限价为¥236.226182万元2.4本合同项目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计划工期为260日历天
计划于2021年3月16日开工(具体以监理通知为准)2021年11月30日前全部完工,并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
2.5支付方式:工程进度付款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支付工程款,工程完工验收前实际支付总额不超过完成的工程总价的85%
工程经验收后支付至审定价的97%,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2.6承包人应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国务院令第724号)及《泰州市工程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暂行办法》(泰人社发【2018】439号)文件规定要求建立专用账户支付农民工工资,如不按照文件规定发放农民工工资,发包人将暂停支付工程款,直至承包人按规定要求整改完成后再支付工程款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2)业绩要求:无要求;(3)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基本存款账户被国家有关机关查封、冻结情况;(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0/4/22/art_57411_2684837.html);(5)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6)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证书
项目经理须无在建工程(无在建工程的标准执行江苏省水利厅苏水基【2016】17号文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
(7)技术负责人要求: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8)其他人员要求:无;(9)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要求: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均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配备数量最低要求:1人
(10)施工设备要求:无;(11)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需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单位不得参与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招标文件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售价¥5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9时整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5.2.1本次招标定于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单位可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无须递交任何纸质文件
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
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3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其他内容7.1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参与开标
8.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高港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处联系人:钱先生地址:泰州高港电话:15961092002招标代理: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南楼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联系人:陈先生电话:0523-86982663、15261019265传真:0523-86982663电子邮箱:125151172@qq.com10.备注10.1、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10.2、本次招标的项目共分为3个标段,分别为泰州市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工程施工01标、02标、03标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3个标段的投标,但只能中其中一个标段开标、评标、定标按01标、02标、03标的顺序进行
如投标人在01标被评标委员会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的,则不参加02标、03标段的详细评审,但其投标报价仍参加02标、03标段评标基准价的计算及是否低于成本价的判定,以此类推
10.3、本招标文件采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标准电子招标文件》(2019年版)
11评标办法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信用等级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安全生产许可证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7.项目经理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8.技术负责人资格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9.其他人员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10.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9)项规定11.施工机械设备符合招标公告第3.1(10)项规定12.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11)项规定13.社会保险符合第8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14.联合体/15.分包人资格/16.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7.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1分值构成(总分100分)投标报价:95分企业信用等级:4分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2评标基准价计算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报价作为评标基准价(除确认存在计算错误外,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它任何情形而改变)
一投标报价(95分)1投标价(算术修正后,下同):与评标基准价相同得最高分94分,并以此为基数,进行下面各项的打分;每高1%,在95分基础上扣0.5分;保留小数点后2位数字,小数点后第3位数字“四舍五入”,采用内插法计算,最低得分为0分
二企业信用等级(4分)1企业信用等级(4分)企业信用按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诚信等级考核评定结果”计分,A级4分、B级3.2分、C级2.4分
如投标人未参与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等级考核的,优先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履约考核信用等级及赋分值”(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其次使用投标人获得的水利部(或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下简称部等级),“省等级”和“部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换算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水【2019】13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
投标人在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三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1水利安全生产标准等级(1分)投标人具有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安全生产标准化等级证书(有效期内),二级及以上得1分,三级得0.8分,没有不得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