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8: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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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施工监理 <结束>

资产编号:11716162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1-02-08
起始日期
2021-03-10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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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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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泰州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1-02-08
  • 结束日期:2021-03-10
  • 地址: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施工监理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居室数:七室
    小区:省人民政府
    座位数:一座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招标公告,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2021年2月8日本招标项目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已由泰州市财政局、水利局《关于高港区2017、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的批复》(泰政水复〔2020〕27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2017、2018年中央财政小农水重点县工程结算资金和区财政,项目法人为高港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处,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港区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2017、2018年度结余资金增做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建设地点:泰州市高港区2.2项目总体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拆建0.8*1m涵闸一座,新建0.8*1m箱涵1座,疏浚整治引水排水河道5条建设护岸长3126m,建设沿河建筑物5座,分别为0.1m³/s一体化泵站1座、0.36m³/s泵站一座、1.5*1.5m箱涵1座、DN100涵洞2座

投资总额约747.49万元2.3.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高港区2017、2018年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结余资金增做工程范围内全部建设内容(含结余增做工程)的建设监理

建设服务期:260日历天,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批复范围内(含结余增做工程)所有工程及相关专业工作完工验收合格,做好缺陷责任期的服务工作,并配合完成完工结算、竣工审计、竣工验收等;缺陷责任期:完工验收后12个月

2.4付款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的7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后付清余款

(以上付款均不计息)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资格条件(1)资质证书:具有独立的事业或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2)业绩要求:2016年1月1日(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以来具有类似工程(水利工程,下同)监理经历

证明材料详见投标人前附表第3.5.3项要求(3)财务要求:无

(4)信用等级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取得C级或以上(信用等级查询网址: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art/2020/4/22/art_57411_2684837.html)

(5)总监理工程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水利部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2016年1月1日以来有水利工程(担任总监或副总监)的监理经历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水工建筑、工程造价、量测、安全监理

(7)试验检测仪器设备要求:/

(8)其他要求: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要求见第7.2款“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否决投标处理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4.1获取招标文件准备本招标项目为电子招标投标,从本公告发布之日至2021年2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为招标文件发售期,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招标文件发售期满之前完成如下工作:(1)请各投标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在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企业信用信息系统(http://222.190.131.3:9100/OP/Login.aspx)中建立企业投标信息资料库,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正确性由投标人承担责任;(2)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须办理投标所需的电子CA及签章(相关资料下载地址:http://58.213.139.243:9101/OP/downLoadHtml.aspx)

4.2购买招标文件(1)完备上述准备工作后,在第4.1款规定的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交易平台(http://www.tzzbtb.com:84/OP/Login.aspx),网上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规定的发售时间内完成招标文件购买缴费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2)招标文件售价¥300,售后不退

4.3获取招标文件成功购买招标文件后,投标人使用单位数字证书通过购买招标文件的交易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其附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2月26日9时整

逾期送达的电子投标文件(线上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5.2开标模式及递交方式5.2.1本次招标定于2021年2月26日9时00分,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七室(泰州市海陵南路306号泰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公开开标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模式,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持单位CA锁签到并于开标后半小时内解密成功

各投标单位可自行登陆泰州市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查看开标现场直播

5.2.2逾期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或未解密成功的,视为投标人放弃投标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以自行踏勘现场

7.评标标准和方法7.1评标方法:经评审合理低价法

7.2资格评审标准评审标准打“/”的为不作评审要求

评审因素评审标准1.营业执照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2.资质证书符合招标公告第3.1(1)项规定3.业绩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2)项规定4.财务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3)项规定5.信用等级符合招标公告第3.1(4)项规定6.总监理工程师符合招标公告第3.1(5)项规定7.其他主要人员符合招标公告第3.1(6)项规定8.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符合招标公告第3.1(7)项规定9.其他要求符合招标公告第3.1(8)项规定10.社会保险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11.联合体投标人不接受联合体12.不存在禁止投标的情形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13.资格审查资料的特殊要求/7.3评标细则序号评分因素分值评分标准一监理取费951、经初步评审和投标报价评审后,按有效投标报价的最低价作为评标基准价;2、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95分;3、偏差值每高1%扣0.5分,扣完为止

偏差值的计算结果介于上述数值之间的,采用内插法计算得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2位小数

注:监理费高于招标人发布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二企业信用5企业信用等级按“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计分,A级5分、B级4分、C级3分

如投标人未参与2019年度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中标单位信用等级考核的,优先使用投标人在江苏省水利厅“2019年度江苏省水利工程建设从业单位信用等级评定结果”(以下简称省等级)中的信用等级,其次使用投标人获得的水利部(或水利工程协会)评定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等级(以下简称部等级),“省等级”和“部等级”与泰州市的信用等级换算均执行泰州市水利局《关于印发<泰州市水利工程建设信用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泰政水【2019】131号)文件精神并进行最终信用等级赋分

投标人在部、省、市均无信用等级的按C级赋分注:1、评分办法中涉及的证明材料须将原件的扫描件编入投标文件供评标委员会审核,否则对应评分项不得分

2、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为本单位人员(提供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期间连续3个月的养老保险缴纳证明,聘用退休人员必须提供退休证明、聘用协议及意外伤害保险证明

),否则不予赋分8.发布公告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zwfw.taizhou.gov.cn/ggzy/)、《泰州水利网》(http://slj.taizhou.gov.cn/)、《中国招投标网》(http://www.infobidding.com/)上发布

9.联系方式招标人:高港区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项目建设处联系人:钱先生地址:泰州市高港区电话:15961092002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华强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地址:泰州市海陵南路179号华诚大厦B座9楼联系人:陈健电话:0523-86982663、86882663电子邮件:125151172@qq.com10.备注10.1、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以下加盖公章的原件的复印件: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③竣(完)工验收证明材料[已经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主管部门或单位印发的竣工验收文件(含批准文件、鉴定书、签名表等);尚未通过竣工验收的工程,提供建设单位出具的合同完工验收资料(含鉴定书、签名表等)]

缺少以上任何一项视作无效业绩10.2、按照江苏省人民政府省政府令第120号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导致该工程重新招标的不得再参加该工程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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