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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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结束>

资产编号:11716265

未知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3-10
起始日期
2026-04-09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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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未知万元

资产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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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未知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江苏省 泰州市
  • 用途:采购招投标
  • 起始日期:2026-03-10
  • 结束日期:2026-04-09
  • 地址: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 评估价:未知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泰州市公共资源交易
  • 标签:
    小区:共和国政府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区块链已存证存证时间:存证哈希值:区块高度:项目概况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JSZC-321203-MHGC-C2026-0001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采云”系统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03-27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JSZC-321203-MHGC-C2026-0001项目名称: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安保服务采购项目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预算金额:184.320000万元最高限价(如有):184.32万元人民币(92.16万元/年,超过限价报价的,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需求:在甲方指定区域内,提供门卫、巡逻、守护、消防巡查、安全检查、秩序(人员、车辆等)维护、物资搬运、应急处理(纠纷、灾害、消防、治安等)、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防控等各类管理服务

(具体内容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两年,服务合同按年度一年一签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采购文件的其他要求(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

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之一(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2)拟派本项目消防监控员均需要提供消防设施操作员证(提供相关证书及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提供一人);(3)投标人拟派本项目保安人员符合持证上岗条件,须取得公安部门核发的保安员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地点:“苏采云”系统方式:本项目采用网上注册登记方式售价:0.00元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6-03-2714:00(北京时间)地点:“苏采云”系统五、开启时间:2026-03-2714:00(北京时间)地点: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评标室六、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1.项目磋商活动模式:不见面远程磋商模式,供应商在各自地点通过不见面交易系统参加开标会

2.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

但成交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等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3.本项目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在磋商中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因此不公开唱标

最终成交供应商名称和成交金额可通过江苏政府采购网站发布成交结果公告获得

4.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一条: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不得少于3家

《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二十三条: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5.本项目为年度单价合同,供应商应充分考虑本项目合同实施期间可能发生的费用,并承担由此而带来的风险

6.根据《江苏省财政厅转发财政部关于推动解决政府采购异常低价问题的通知》苏财购〔2026〕36号精神,政府采购评审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评审委员会应当启动异常低价投标(响应)审查程序:(1)投标(响应)报价低于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全部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平均值×50%;(2)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次低报价供应商投标(响应)报价×50%;(3)投标(响应)报价低于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的,即投标(响应)报价<采购项目最高限价×45%;(4)评审委员会基于专业判断,认为供应商报价过低,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其他情形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单位名称:泰州市中西医结合医院(泰州市医药高新区人民医院)单位地址:泰州市海陵区江洲南路111号联系人:丁先生、张先生联系电话:0523-86995088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单位名称:江苏茂华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单位地址:泰州市凤凰西路109号联系人:肖小杰联系电话:18112199003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肖小杰电话:18112199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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