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7 10: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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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4253股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即将开拍>

资产编号:11717714

241.09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9-14
起始日期
2026-11-13
结束日期
变卖
拍卖阶段
可以购买价值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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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资产图片

地图交通

资产概况

  • 总价:241.09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浙江省 杭州市
  • 用途:股权
  • 起始日期:2026-09-14
  • 结束日期:2026-11-13
  •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394253股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 评估价:241.0935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变卖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阿里
  • 标签:
    空置情况:无人
    看样时间: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
    交易状态:撤回
    竞价周期: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
    支付方式:现金
    经济类型:国有
    拍卖原因:诉讼
    开发商:拍卖成交确认书》。权利限
    楼栋总数:1幢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标的调查情况表标的物名称394253股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权力来源司法裁定权证情况法院裁定书(2026)浙0110执2310号标的物所有人张**提供的文件1、《法院裁定书》;2、《协助执行通知书》;3、《拍卖成交确认书》

权利限制情况被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冻结标的物介绍拍品描述394253股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个人股)

竞买人条件竞买人应为浙江省范围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一户家庭只限一人),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累计持股(含本次竞买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本行总股本的0.3%,竞买人为法人的,累计持股(含本次竞买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本行总股本的3%,且企业法人设立时间须满2年,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的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对外累计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买入股权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无其他关联企业入股本行监管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标的物估值评估价4305240元';变卖公告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4日10时起60日内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一、变卖标的:394253股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股权评估价:4305240元,起拍价:2410935元,保证金:480000元,增价幅度:12000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节假日休息)本院已委托来拍法服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在拍卖期间对上述拍品的相关信息进行咨询、拍卖辅助工作

股权咨询电话:0571-86209987<邓女士>(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董事会办公室)三、变卖方式1、网络司法变卖期为60天,如有竞买人在60天内变卖期中的任一时间出价,则变卖自动进入到24小时竞价倒计时;24小时竞价周期内,其他变卖报名用户可加价参与竞买,竞价结束前5分钟内如有人出价,则系统自动向后延时5分钟(循环往复至最后5分钟内无人出价)

四、特别提醒:该标的物竞买需要购买资质

标的物为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股权,成交后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

办理权证过户手续时,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出卖方(被执行人,下同)依法缴纳应由出卖方缴纳的相关税(费),但须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买受人须缴纳剩余的税(费)标的物转移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交易双方按照税法规定各自缴纳相应的税(费)

出卖方(被执行人)缴纳本次交易环节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买受人缴纳本次过户所产生的印花税、契税

具体税额以税务部门确定的实际税(费)为准缴纳方式:可由买受人先行垫付,垫付后买受人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缴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本次交易产生的税(费)

处置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需补缴的土地出让金,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由买受人先行缴纳,凭税务部门出具的出卖方已纳税费票据,向本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的土地出让金

买受人提请法院退还已垫付出卖方税款,需提供以出卖方名义开具的税务完税凭证等相关资料

为了维护申请执行人权利,买受人在股权解封后,应及时缴纳相应的过户税费

买受人务必在已知房产解封后(十日内)及时向变卖法院申请退还已垫付税费等

若逾期申请,造成他人经济损失的,买受人需承担相应责任

五、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优先购买权人,请在变卖前与本院联系,并提供相应的证据,联系电话:0571-89392606

六、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变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及相关权利人说明:截至公告日未发现优先购买权人及无法通知的当事人

若存在本院未知情形,本变卖公告前五日为公示通知期八、变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锁定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

司法变卖因标的物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变卖,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各大银行充值和支付的限额情况可上网查询,网址:https://www.taobao.com/market/paimai/sf-helpcenter.php?path=sf-hc-right-content5#q1变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锁定的保证金在24小时内自动释放,锁定期间不计利息

本标的物竞得者原锁定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帐户九、变卖余款请在变卖结束后十天内缴纳,,并电话告知本院(联系电话:0571-89392606),可通过银行付款支付: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收款银行: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余杭支行收款帐号:6232652799522771113(为即时到帐,请通过银行汇款或网银转帐拍卖余款,不建议通过支付宝付余款)十、淘宝网平台是本院对本变卖标的物进行司法处置的唯一交易平台,不收取任何佣金费用,不向竞买人及当事人收取任何佣金费用,各竞买人务必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以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十一、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络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变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变卖须知举报监督电话:0571-89392610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变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1-89392606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上查询

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变卖须知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将于2026年9月14日10时起60日内止(延时除外)在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变卖活动(法院账户名: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法院主页网址:http://sf.taobao.com/0571——参见全国法院页面:https://sf.taobao.com/court_list.htm)进行公开变卖活动,现就有关网上变卖事宜敬告各位竞买人:一、本《变卖须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所制订,竞买人应认真仔细阅读,了解本须知的全部内容

二、本次变卖活动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守信”的原则,变卖活动具备法律效力

参加本次变卖活动的当事人和竞买人必须遵守本须知的各项条款,并对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

三、竞买人应为浙江省范围内的企业法人或自然人(以户籍所在地为准,一户家庭只限一人),拥有良好的社会声誉和诚信记录

竞买人为自然人的,累计持股(含本次竞买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本行总股本的0.3%,竞买人为法人的,累计持股(含本次竞买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本行总股本的3%,且企业法人设立时间须满2年,最近两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最近两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年终分配后的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以上,对外累计权益性投资不超过净资产的50%

买入股权资金为自有资金,且无其他关联企业入股本行监管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和法人均可参加变卖如参与竞买人(自然人或组织机构)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变卖开始前向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自然人:须委托人和委托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复印件,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委托人为组织机构:须委托代理人随带组织机构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单位公章,来本院现场办理委托手续);变卖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办理相关手续

如委托手续不全,变卖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上述委托手续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方能进行委托,变卖成交后不能办理委托手续,不能变更买受人

四、优先购买权人参加变卖的,应于开拍前五个工作日内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参与变卖,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的优先购买权

五、本次变卖是经法定公告期和展示期后才举行的,浙江杭州余杭农村商业银行董事办咨询,股权咨询电话:0571-86209987<张女士>

变卖人对变卖标的物所作的文字说明和提供的视频资料、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

六、变卖成交后,如果成交价等于变卖预缴款,则无需另外支付余款;如果成交价高于变卖预缴款,高出部分的变卖余款买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10日内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详细请咨询法院,交款后买受人须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于十五日内到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领取拍卖成交确认书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变卖款收款收据(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郭家兜路23号1幢余杭法院执行局,联系人:杭州来拍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联系电话:0571-89392606)等

七、买受人逾期未支付变卖价款,法院可以裁定重新变卖

重新变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变卖变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八、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造成的费用由买受人承担,变卖人不作过户登记的任何承诺

涉及超出规划许可部分的建筑物,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过户登记手续未及时办理的,买受人承担本标的物可能发生的损毁、灭失等风险

九、本次变卖活动计价货币为人民币,变卖时的起拍价、成交价均不含买受人在变卖标的物交割、过户时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

十、参加竞买的人应当遵守便能卖须知的规定,不得阻挠其他竞买人竞拍,不得操纵、垄断竞拍价格,严禁竞买人恶意串标,上述行为一经发现,将取消其竞买资格,并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

十一、变卖人根据法律规定有权在变卖开始前中止变卖或撤回变卖

十二、为便于买受人及时收到人民法院变卖相关的法律文书,竞买人应在变卖竞价前如实向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提供确切的送达地址,如果提供的送达地址不确切,使法院的有关法律文书无法送达或未能及时送达,竞买人自行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

十三、凡发现变卖中有违规行为,可如实举报

举报监督电话:0571-89392610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法院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地图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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