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2026-08-28 0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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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方位捷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结束>

资产编号:11722428

1278.62万元
用途
100%
折扣率
2026-08-13
起始日期
2026-08-28
结束日期
一拍
拍卖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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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估价:
1278.62万元

资产概况

资产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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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概况

  • 总价:1278.62万元
  • 单价:0万元/平米
  • 区域:北京市 海淀区
  • 用途:投融资
  • 起始日期:2026-08-13
  • 结束日期:2026-08-28
  • 地址:北京方位捷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
  • 评估价:1278.62万元
  • 联系人:资产信息网
  • 折扣率:100%
  • 联系电话:021-68828928
  • 拍卖阶段一拍
  • 拍卖状态:即将开拍
  • 发布站点:北交互联
  • 标签:
    建筑类别:大厦
    交易状态:撤回
    小区:所在地政府
    注册资本:19990000.0
    经济类型:国有
    营业收入:5991.16
    利润:3.951998
    座位数:座4层D4160
    拍卖原因:融资
    开发商:转让
    装修配置:设备

资产描述

资产配套: 环境配套超市医院健身娱乐银行等全面信息详见电脑版网站地图地理信息

拍卖公告

披露起止日期:2024-02-07至2026-08-28项目基本情况项目名称北京方位捷讯科技有限公司增资项目项目编号G62024BJ1000007融资方所在地区北京市融资方所属行业科技推广和应用服务业拟募集资金对应持股比例或股份数34.17%拟募集资金金额不低于1278.62万元拟征集投资方数量1个信息披露起始日期2024-02-07信息披露期满日期2026-08-28信息披露公告期满的安排1.未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产生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

2.产生了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但未满足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或拟征集投资方数量等要求的,则: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公告时间直至征集到的拟募集资金金额、对应持股比例(股份数)及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数量满足本项目公告要求

募集资金用途补充流动资金,引入技术人才,加强营销与研发原股东是否放弃优先认缴权是增资后企业股权结构及增资后的企业治理结构安排本次增资股权设置情况如下:本次增资和股权转让完成后,融资方原股东持股比例为33%,新股东持股比例为67%(以增资方式持有融资方34.17%股权,以受让原股东股权方式持有融资方32.83%股权)

增资达成或终止的条件增资达成条件: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投资方,取得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的批准,且增资价格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并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就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达成一致

相关附件融资方情况名称北京方位捷讯科技有限公司基本情况住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7号致真大厦D座4层D4160法定代表人宦茂盛成立日期1999-06-05注册资本201万元实收资本201万元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推广;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工程和技术研究与实验发展;自然科学研究与实验发展;经济贸易咨询;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计算机系统服务;基础软件服务;应用软件服务;软件开发;软件咨询;数据处理(数据处理中的银行卡中心、PUE值在1.4以上的云计算数据中心除外);销售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不从事实体店铺经营)

(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个数2企业股权结构股东名称(前十位)出资比例(%)北京国信新创投资有限公司88.50北京方位汇英科技发展中心(有限合伙)11.50主要财务指标(单位:万元)近三年年度审计报告年度2022年度2021年度2020年度资产总计5970.022761.402989.73负债总计1094.94787.45991.16所有者权益4875.081973.951998.57营业收入267.89903.431425.58净利润-2700.78-24.6339.84最近一期财务数据日期2023-12-31资产总计3794.28负债总计1295.88所有者权益2498.40营业收入134.92净利润-2376.68增资行为的决策及批准情况融资方决策文件类型股东会决议国资监管机构中央其他部委监管国家出资企业或主管部门名称国家信息中心批准单位名称国家信息中心批准文件类型文件其他披露事项1、本次增资融资方原股东北京国信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拟同步向投资方转让所持有的融资方49.87%股权(增资完成后,转让股权比例被稀释为32.83%),投资方在认购融资方新增注册资本的同时须以达成的增资价格受让上述股权

2、本次增资募集资金超出新增注册资本的部分计入融资方资本公积,归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3、意向投资方须向北交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委托函件、受托方身份证复印件及已签署的《保密承诺书》(联系融资方领取,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13910296001)后,方可查阅融资方置于北交所备查的相关文件,同时融资方有权对意向投资方进行反向尽职调查

4、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己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项目涉及相关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并以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内容及融资方现状,并以不低于经备案的资产评估结果进行增资

5、投资方须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出具增资凭证前,按《北京产权交易所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收费办法》向北京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支付本项目基础服务费

6、其他项目信息详见北交所备查文件

投资方资格条件与增资条件投资方资格条件1、意向投资方应为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且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2、意向投资方成立时间应不晚于2022年1月1日,且其注册资本金不得低于1亿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2、意向投资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及支付能力

3、本次增资不接受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且意向投资方不得通过信托计划、资产管理计划、契约型私募投资基金参与投资

4、本次增资不接受意向投资方组成联合体参与增资

5、意向投资方应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增资条件1、意向投资方须在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内向北交所提交意向投资申请材料,并在公告期截止日17时前(以到账时间为准)将拟投资金额的10%作为交易保证金交纳至北交所指定银行账户

逾期未交纳交易保证金的,视为放弃本项目投资资格

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增资价款的等额部分

2、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即为尽职调查期,意向投资方有权利及义务在信息披露公告期间自行组织并承担费用对融资方进行全面了解

意向投资方提交投资申请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即视为已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融资方就本次增资在北交所信息披露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已完成对融资方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信息披露公告之内容及融资方的现状(包括可能存在的瑕疵),同意以不低于融资方经备案的净资产评估值计算的每单位注册资本的对应价格进行增资,并以达成的增资价格受让北京国信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融资方49.87%股权(增资完成后,转让股权比例被稀释为32.83%)

意向投资方如以不了解融资方现状或交易安排等为由发生信息披露公告所述扣除交易保证金相关情形的,融资方有权扣除该意向投资方已交纳的全部交易保证金

3、本项目仅接受货币出资,出资币种为人民币

4、本次增资不接受业绩对赌、股权回购、反稀释条款、一票否决权等条件要求

5、意向投资方在递交投资申请的同时须就以下内容进行书面承诺:(1)本方已知悉并理解融资方所披露的项目公告及备查资料所披露的相关内容,完成了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全面接受并认可融资方所披露的信息以及对融资方的尽职调查结果;(2)本方同意在经融资方有权批准机构确定成为投资方后15个工作日内签署增资暨股权转让协议,并在协议生效后依照协议约定将除保证金以外的增资价款一次性支付至融资方指定账户,同时在协议生效后依照协议约定将全额股权转让价款一次性支付至北京国信新创投资有限公司指定账户

(3)本方同意北交所在出具《增资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收到的转为增资款的保证金划转至融资方指定账户

(4)本方资金状况良好,商业信誉良好,无不良经营记录,在经营期间内未因违法违规行为受到重大行政处罚

本方最近36个月内不存在重大诉讼、仲裁、行政处罚、被强制执行、被申请破产或其他面临解散清算的情况;本方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事务合伙人及委派代表无犯罪记录

(5)本方同意并完全配合对本方的各项尽职调查;(6)本方同意在本次增资完成工商变更之日后,投资方所持有的融资方股权时间不少于3年

保证金设置交纳保证金是保证金金额或比例拟投资金额的10%交纳时间(以到达产权交易机构指定账户时间为准)本公告截止日17:00前交纳保证金处置方式1、保证金扣除情形:(1)意向投资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投资申请的;(2)本项目信息披露期满,通过资格确认的意向投资方需进一步参加遴选程序而未参加或被认定为未按要求参加的;(3)在被确定为投资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融资方及其原股东签署增资协议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增资价款的;(4)意向投资方出现其他违反本项目信息披露内容或承诺事项、交易规则等情形的

2、意向投资方成为投资方的,其保证金按照本公告及《增资协议》约定处置;未被确认为投资方,且不涉及保证金扣除情形的,其保证金将在确认其未成为投资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原路径全额无息返还

3、其他约定:无

遴选方案遴选方式竞争性谈判遴选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意向投资方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成为合格意向投资方

本项目信息披露公告期满,如仅征集到1个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有权决定是否通过竞争性谈判的方式进行遴选;如征集到2个及以上合格意向投资方,融资方将采取竞争性谈判的方式,主要从以下方面对合格意向投资方进行遴选:1.合格意向投资方的投资报价;2.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综合实力,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背景、股东构成、行业声誉、公司治理能力、资源整合能力;3.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的财务状况,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规模、资金实力等方面;4.合格意向投资方可为融资方未来发展提供的支持,包括但不限于:市场开拓、经营管理、财务管控等方面;6.合格意向投资方与融资方的契合程度,包括但不限于:发展规划、经营理念、企业文化、业务范围等方面;7.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在大数据领域投资经验较多的优先

8.合格意向投资方或其关联方可为融资方提供业务开展所在地政府扶持和政策支持力度较大的优先

关联方定义:意向投资方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意向投资方实际控制的其他企业或归属意向投资方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

项目联系专业服务机构机构名称:北京九汇华纳产权经纪有限公司机构联系人:李经理联系电话:18513410690电子邮件: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陈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14电子邮件:yfchen@cbex.com.cn部门负责人:郭经理联系电话:010-66295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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