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公告
贵州省兴义市人民法院于2026年8月7日作出(2026)黔2301破申23号《决定书》,决定对贵州万峰谷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峰谷公司")进行预重整,并于同日作出(2026)黔2301破申23号之一《决定书》,指定贵州纬图律师事务所联合贵州若水清算事务所有限公司担任万峰谷公司预重整期间的临时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
为推动万峰谷公司重整工作,盘活优质文旅资产,实现资源整合、债权人利益最大化和维护企业价值,管理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协助万峰谷公司面向社会以多种方式公开招募意向投资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万峰谷公司概况(一)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贵州万峰谷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2301085668885G法定代表人:李群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50000万元人民币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2日住所地:贵州省兴义市万峰林街道办事处景峰大道旁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登记股东:深圳市新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持股50%;付忠富,持股38%;蔡景祥,持股8%;付孝军,持股4%
经营范围:旅游景区开发与经营;旅游项目开发与经营;旅游产品开发与经营;会务服务;房地产开发与销售;房屋租赁
(二)资产及负债概况根据万峰谷公司自行统计,截至预重整申请日,万峰谷公司资产自评价值共计553,008,366.98元,负债总额为852,643,116.83元(含职工债权1,738,437.65元),资产已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
万峰谷公司涉司法案件众多,财产不能变现,存在多件终结本次执行案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三)核心资产及项目介绍万峰谷公司核心资产均位于万峰林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开发潜力,主要包括:1.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2.万峰林旅游小镇3.云顶庄园项目上述项目情况为管理人初步了解的万峰谷公司财产状况,具体资产范围、权属及价值尚需进一步调查、评估,最终以管理人清查核实及评估结果为准
二、重整投资方式结合万峰谷公司以文旅资产为主、项目分散且各有特点的资产状况,本次招募的投资方式灵活多样,重整投资人可采用多元化的方式进行投资,包括但不限于:(一)投资方式1.整体重整投资(股权收购)意向投资人出资收购万峰谷公司全部或部分股权后,对现有资产(包括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万峰林旅游小镇、云顶庄园项目等)投资续建及运营
万峰谷公司股东随之变更为重整投资人,后续由投资人经营公司自负盈亏
万峰谷公司出售股权所得资金供全体债权人依法分配,或保留部分债务由投资人后续清偿
注:(1)采取股权收购模式的,原则上在重整计划生效后应立即投入资金解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及小额债权,其他资金可分期支付;(2)因股权收购对资金要求较高,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应按照收购价款总额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3)承继已售房产的交房办证义务
2.资产收购意向投资人提供重整资金,议价后买断万峰谷公司全部或部分存量资产(包括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万峰林旅游小镇已建成物业、云顶庄园相关资产及其他房屋、土地等),剥离全部债务
万峰谷公司以投资人购买资产提供的资金供债权人依法分配,投资人可将所购资产自行依法处置
注:(1)采取资产收购模式的,原则上在重整计划生效后应立即投入资金解决破产费用、共益债务、职工债权及小额债权,其他资金可分期支付;(2)因资产收购对资金要求较高,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后投资人应按照收购价款总额支付一定数额的保证金;(3)资产收购中对已售房产的处置应进行明确,即由投资人进行复工建设、交房办证或是解除合同、退还房款
3.文旅项目运营合作意向投资人以租赁经营、委托运营、合作经营等方式参与万峰林国际会议中心及万峰林旅游小镇的运营管理,投入装修及运营资金,引入民宿、餐饮、商铺、会展等文旅业态,打造万峰林景区特色文旅项目
运营收益按照协议约定在投资人和债务人之间分配,债务人所得收益用于清偿债权
注:(1)运营合作方应具备文旅项目运营管理经验和相应的资金实力;(2)合作期限、收益分配方式、投资回报等由各方协商确定;(3)运营合作不改变万峰谷公司股权结构和资产权属
4.共益债借款投资人以共益债务提供续建资金,用于云顶庄园项目办证、万峰林旅游小镇装修及运营启动等事项
共益债借款投资人的收益为垫资成本加利息收益,共益债借款投资人不对万峰谷公司债权的清偿比例和时间作出承诺
注:(1)共益债借款投资对投资人资金要求较高,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需提供具备与投资总额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资协议缴纳保证金;(2)共益债借款投资人可以按照投资协议和重整计划对项目进行监督,但原则上不参与项目管理;(3)借款使用期限原则上使用至对应项目完成并产生收益之日止,根据项目推进情况,可决定提前分期偿还
5.融资托管意向投资人对万峰谷公司全部或部分项目进行托管并融入资金用于项目续建、运营,由投资人统一管理、运营,不改变万峰谷公司股权结构和项目建设单位;项目运营收益在扣除成本、融资费用、托管费用等后由管理人用于清偿债权
注:(1)融资托管对投资人资金要求较高,在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需提供具备与投资总额相匹配的资金实力相关的证明材料,并根据投资协议缴纳保证金;(2)融资托管人最终提交的托管经营方案应以有利于万峰谷公司重整成功为原则,充分考虑对业主和其他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不能设定假设性前提条件,不得提出超出法律法规规定或不合理加重政府部门、管理人责任的要求
6.其他意向投资人可以选择一种投资方式或多种投资方式相结合,多家意向投资人也可以选择对万峰谷公司的部分项目或资产进行投资,也可以提供其他合法、合理且可行的投资方式
意向投资人可以是一家企业独立完成投资,也可以是多家企业联合体进行投资(例如文旅运营企业+房开企业+建筑企业+金融机构)
以上重整方式并非固定方式,如投资人有更好的重整思路可与管理人协商
(二)投资人资质1.依据中国法律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或者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个人;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限制高消费名单等严重不良征信;3.拥有充足的资金实力对万峰谷公司进行重整投资;4.拥有与万峰谷公司重整完成后的经营事务相适应的经营和管理能力,具备文旅项目运营、房地产开发或相关行业经验者优先;5.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或自然人可以组成联合体参与投资,投资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第1、2项条件,至少有一方符合第3、4项条件
三、招募程序(一)报名1.报名时间截至2026年9月30日,管理人可根据工作需要延长报名时间
2.报名地点贵州省兴义市兴义商城A座16楼3.报名需提交资料:(1)投资意向书(意向书内容应包括:投资人基本情况介绍、投资方式、投资优势、资金实力、融资能力介绍等,法人报名的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个人报名的应由个人签名);(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加盖企业公章),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3)其他用以证明符合报名条件的相关资料;(4)联合体报名须提交联合报名合作协议书,并分别同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二)报名资格审查1.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根据本公告确定的报名条件和要求对意向投资人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审查
2.资格审查通过后,意向投资人可开展尽调工作
根据投资模式,意向投资人需向万峰谷公司、管理人缴纳不低于100万元的投资保证金或提供其他形式的担保
3.报名成功的意向投资人可以开展尽职调查,万峰谷公司、管理人配合提供相关资料
开展尽职调查前,意向投资人应根据万峰谷公司、管理人的要求,出具《保密承诺函》
(三)重整投资方案的提交和审查1.意向投资人根据了解到的情况,结合自身的商业判断和法律风险评估,在规定时间内向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提交具有操作性且不可撤销的《重整投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投资意向、经营方案、投资方式、投资数额和履约形式等)
2.万峰谷公司、管理人对投资人提交的《重整投资方案》进行审查,符合要求的,万峰谷公司、管理人向投资人发出《重整投资人入围通知书》
(四)重整投资方案评审1.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根据出价高低、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履约能力、履约保障、经营方案等情况对入围《重整投资方案》进行评审,确定正式重整投资人
2.中标的正式重整投资人应当签订《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书》,其他未中标的意向投资人由万峰谷公司、管理人发出《重整投资人身份未确认告知书》并无息退还保证金
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有权视入围重整投资方案的具体情况,决定是否设定轮候重整投资人,并与其办理轮候重整投资人身份确认手续
3.已报名并缴纳意向保证金的投资人,基于对万峰谷公司的深入了解后不愿意继续投资的,可在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前随时书面向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提出退出投资意向的请求,万峰谷公司、管理人将在收到书面请求后十日内无息退还已交纳的意向保证金
(五)签订重整投资协议1.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根据正式重整投资人的《重整投资方案》,编制重整计划草案和重整投资协议
2.正式重整投资人在规定时间内签订重整投资协议,并在生效后依法履行
3.重整投资协议签订时,重整投资人应至少将首期投资款或保证金支付给管理人(已缴纳的保证金自动转为投资款)
管理人根据预重整方案表决情况等编制预重整工作报告提交兴义市人民法院审查,如审查不予受理重整申请或重整计划草案未通过兴义市人民法院裁定批准的,万峰谷公司、管理人无息退回已支付投资款
四、特别说明1.本次招募意向投资人以公开、公平、公正为原则,以市场化、法治化为导向,面向全社会公开招募具备实力的意向投资人,本公告对全体意向投资人同等适用
2.本公告非要约性文件,不具有投资协议的约束力,本次招募不是最终投资人及投资方案的确定
3.管理人提供的所有万峰谷公司的描述和相关资料不应作为对意向投资人的承诺和保证,意向投资人应独立判断、理解和进行决策
如有疑问,欢迎垂询4.如出现影响万峰谷公司破产重整的重大事项或者兴义市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管理人可中止或者撤回本次招募行为,不承担任何违约和赔偿责任
5.根据兴义市人民法院(2026)黔2301破申23号之一决定书,管理人在预重整期间,履行招募战略投资人或协助债务人引入意向投资人、参与谈判;推动债务人与其出资人、债权人、战略投资人或意向投资人等利害关系人进行协商,协助债务人拟定预重整方案;监督债务人向相关利益方充分披露企业信息;组织召开债权人会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中重整程序的表决规则,对预重整方案表决通过
6.本公告由管理人编制,解释权归属管理人
7.管理人联系方式联系人:付世鑫律师联系电话:15117307705电子邮箱:269053325@qq.com热忱欢迎社会各界前来考察洽谈,参与万峰谷公司重整投资
特此公告贵州万峰谷生态文化旅游发展有限公司临时管理人二〇二六年八月十五日